打佛七

打佛七

“如來所以興出世,惟說彌陀本願海”。打佛七,是發菩提心,一向專念阿彌陀佛名號,至心一處,以求剋期取證。念佛法門的“打佛七”來源於《阿彌陀經》上講的:“聞說阿彌陀佛,執持名號,若一日、若二日、若三日、若四日、若五日、若六日、若七日,一心不亂,其人臨命終時,阿彌陀佛,與諸聖眾,現在其前”

簡介

打佛七 打佛七

《彌陀經》:‘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聞說阿彌陀佛,執持名號,若一日、若二日,若三日、若四日、若五日、若六日、若七日,一心不亂,其人臨命終時,阿彌陀佛與諸聖眾現在其前。是人終時心不顛倒,即得往生阿彌陀佛極樂國土。...皆為一切諸佛之所護念,皆得不退轉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自東晉慧遠大師提倡打佛七以來,經靈岩山印光大師發揚光大,一時蔚為風氣,盛行迄今。

佛七系以一句‘阿彌陀佛’念佛七日,或多個七日。為何以‘七日’為期?蓋‘七’為一圓滿數字。除《華嚴經》以‘十’為圓滿數,其他經典多以‘七’為圓滿數,蓋取七七無盡之意。以七日為一循環念佛,謂‘打佛七’。佛七期間,每日除早、晚課外,加誦《彌陀經》、贊佛偈,終日繞佛、念佛、靜坐。通常皆設有超薦拔度及消災牌位,家屬可勉力參與,將功德回向亡者。

《觀經》云:‘念一句阿彌陀佛,能除八十億劫生死之罪。’是以親人亡故,家屬當以念佛代替靈前哭泣。超度亡者,應以念佛為主,此乃最切實、最易行且功德最殊勝之方式。惟參加念佛者,應忌食酒肉五辛,果能至誠念佛,必可冥陽兩利。

水陸法會

施齋食供養水陸有情,以救拔諸鬼之法會,凡在水、陸、空死者皆可超度。梁武帝蕭衍夜夢神僧教設水陸齋,普濟六道四生群靈,帝乃披覽經論,自行撰集。後儀文散佚,齋會亦告中絕,至唐再興修設之。今之水陸法會,內、外壇逾八十個,感應殊勝。

放焰口

焰口為餓鬼名,其體枯瘦,咽細如針,口吐火焰。以生前慳吝,遂感此報。曾於阿難定中現身,阿難求告於佛,佛乃為說《焰口經》及施食法,放焰口之法事即由此而來。該法會系以餓鬼道眾生為主要施食對象;亦為迫薦死者佛事之一。做此法事,可使餓鬼仗佛力得以飽餐,再為彼等宣揚佛法,令其信受而脫此苦厄。即令亡者未墮鬼道,做此法事亦等同代亡者布施餓鬼道眾生,仍有功德。

延請出家

淨眾主持佛事,勿請巫道師公

出家法師辭親割愛,荷擔如來家業,茹素持戒,精進修行,悲心度眾。不若一般外道師公之流,或有家累,或賭博酗酒,本身即不清淨,二者相較,功過立判。

應至正信道場,本乎至誠,禮請法師,始能獲真實功德利益。

虔敬為要

倘經濟拮据,無法做前述佛事,可備四字佛號錄音帶一卷,子孫齊聚念佛,亦可超度亡者。須知,超度力量之大小,關乎內心虔誠與否。做同一佛事,效果迥異,原因在此。

佛事重責

有家屬誤認超度、誦經乃法師之任務,既已花錢即可了事,更有甚者,於靈堂前五喝六,賭博玩牌。當知‘各人生死各人了’,由人代作佛事,遠不及自身親作。倘亡者生前未及學佛,由與其有血緣關係之親屬代作,較能引發至誠,若無親眷遺族,則依與亡者關係親疏次第代作。

家屬延請僧眾主持佛事,所超薦者為亡故親人,焉可置身事外?若欲得真實受用,家屬應摒除葷腥淫慾,虔誠參與,且應專心致志,莫僅視為具文,照本宣科,敷衍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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