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支付業務

手機支付業務

移動支付業務是指手機用戶以銀行卡為支付手段來完成電子支付的套用。手機用戶通過把手機號碼與銀行卡或活期存摺的賬戶進行綁定後,就可以通過多種接入方式,如簡訊、語音、移動數據(WAP/Java/BREW)等,通過手機支付平台、專業支付商和銀行系統,實現手機購物以及各種費用繳納等功能。

簡介

手機支付業務也稱為移動支付業務(Mobile Payment business),是現在市場支付手段的發展趨勢,對現有的支付業務又一大增值補充,其支付全過程由移動運營商、支付服務商、套用提供商、設備提供商、系統集成商、商家和終端用戶等來構成一個支付鏈條;簡而言之,手機支付業務就是允許移動用戶使用其移動終端(通常是手機)對所消費的商品或服務進行賬務支付的一種服務方式。

手機支付業務實現方式主要有以下兩種。

第一種途徑

費用通過手機賬單收取,用戶在支付其手機賬單的同時支付了這一費用,在這種方式中,移動運營商為用戶提供了信用,但這種代收費的方式使得電信運營商有超範圍經營金融業務之嫌,因此其範圍僅限於下載手機鈴聲等有限業務;

第二種途徑

費用從用戶的銀行賬戶(即借記賬戶)或信用卡賬戶中扣除,在該方式中,手機只是一個簡單的信息通道,將用戶的銀行賬號或信用卡號與其手機號聯接起來。根據支付解決方案不同有的需要手機與銀行卡號綁定,有的則無需綁定,可支持多家銀行賬號。

在某些城市,在手機內放入專用的SIM卡,可以直接用手機刷卡消費,如公車買票等。

以往,通信運營商推廣手機支付時都要和銀行合作。但從2010年9月開始,根據近日中國人民銀行(以下簡稱央行)公布的《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即使不與銀行合作,運營商照樣能大規模開展手機支付業務,中國移動一直在主推2.4G的RF-SIM方案,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也分別在校園一卡通、企業一卡通等領域試水RF-SIM方案;另據相關報導,2010年RF-SIM卡的發卡量將達到800萬張,給相關2.4G產業鏈下的卡商(東信和平、北京華虹、恆寶股份等)以及晶片方案商(國民技術、中科訊聯)帶來的產業收入至少會有8-10億的收入。有分析人士表示,通信運營商可以合理合法地開展手機支付業務並不會讓第三方支付吃“夾板”,國有大運營商和金融機構留下的巨大“縫隙”足以形成一個龐大市場讓第三方支付公司去開拓。

可以開展以下商品(類)的支付服務。

(1)彩票:目前的彩票代理點極大地限制了用戶支付的場所、時間,而手機投注能很好地滿足彩民隨時隨地投注的需求;

(2)數字卡:目前已經形成一個巨大的市場,由於沒有物流問題,因而非常適合採用手機支付;

(3)報刊訂閱:目前用戶需要,在特定的時間到郵局訂閱,而手機訂閱可以不限時間、地點完成訂閱;

(4)票務:隨著電子票務的推廣,手機將充當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包括支付、票務信息的獲取;

(5)公共事業費繳納:繳納水、電、氣等費用;

(6)網際網路服務:例如網站包月費、虛擬貨幣等。

綜合增值業務平台一方面實現了手機用戶多種業務形式的統一接入;另一方面通過連線後台第三方套用系統,如彩票投注系統、網上購物系統等,將用戶支付請求接入到銀行支付系統,實現移動支付。

政策

央行正式公布《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下稱“管理辦法”)。根據央行規定,該管理辦法將於今年9月1日起施行。

央行表示,辦法實施前已經從事支付業務的非金融機構,應當在辦法實施之日起1年內申請取得《支付業務許可證》;逾期未取得的,不得繼續從事支付業務。

不過依據管理辦法的規定,要獲得支付業務資格並不太困難。

根據管理辦法,申請人如果在全國範圍內從事支付業務的,其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億元人民幣;擬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範圍內從事支付業務的,其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3000萬元人民幣。

三個基本原則

第一個原則是簡潔便利。這個原則實際就是“強調用戶體驗”,對於面向普羅大眾的網際網路套用來說非常重要。我們接受一種新方式,通常有兩種情形。一種情形是自願接受。比如,孫子到國外留學了,爺爺奶奶很容易學會上網,因為他們迫切要跟孫子聯繫。第二種情形是被迫接受。例如,我們去飯館吃飯,老闆要求必須刷卡,我們雖然不習慣,但只能被迫接受這一要求。網際網路套用必須產生商業價值,我們很難尋找“強迫”客戶接受創新的特殊環境,太複雜的東西沒法玩。創新必須能夠為大多數人自然而然地接受。很多創新者認為自己的想法很有創意,但是客戶接受程度不高的話,創意就沒有實質意義。[1]

第二個原則是符合常識。我們在生活中對很多事務都存有先入之見(也可能是想當然的看法)。例如,我們購物時在商場POS機上刷卡並且輸入密碼,覺得天經地義,而且認定實體商店的老闆一般不會跑路,所以會很放心輸入密碼。但是,當一個流動的快遞員拿著手機刷卡器讓你輸入密碼時,我們就會擔心密碼會不會留在他的手機里,擔心存在支付安全隱患。因此,支付創新只有符合常識才能得到更多人的認可。坦率地說,我對目前湧現出來的一些支付方式並不看好。不看好並不意味著它不能發展,它一定能發展,但是需要很長的時間,三年五載之後才能為老百姓所熟悉和使用。比如說前面提到的聲波支付、二維碼支付,在中國目前的情況下,推廣起來需要花很大的力氣。

第三個原則是嵌入流程。創新產品一定要嵌入到現有的流程中,這個跟簡潔便利、符合常識等原則的道理是一樣的。創新的環節、創新支付的產品和服務,跟原有流程結合起來,最容易為大家自然而然地接受。天天想著另起爐灶、另闢蹊徑,試錯的次數會增多,試錯的過程會更長。

影響範圍

根據記者了解,管理辦法在規範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同時,也為通信運營商在手機支付領域的大舉拓展掃除了障礙。此前,運營商因為沒有金融牌照,長期以來在推廣手機支付領域時都要和銀行合作。比如中國移動為了大力發展手機支付業務,就以398億元人民幣巨資認購浦東發展銀行20%股權。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亦分別與國內大型國有銀行簽署戰略合作協定以開拓手機銀行、移動支付、電子商務等領域。

但根據管理辦法對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進行的定義,所謂網路支付,是指包括了網際網路支付、行動電話支付、固定電話支付、數位電視支付等。這意味著手機支付亦被納入管理辦法範圍。與條件難以達標、慘遭“洗牌”的中小型第三方支付公司不同,對於通訊運營商這類實力雄厚的企業,管理辦法本身根本就像如同一張通向手機支付的“通行證”。

“央行的管理規則跟軟體的版本一樣,後續是需要升級和完善的。”有業內分析師向記者表示,儘管管理辦法並沒有確定手機支付的細則,目前尚未能確定該管理辦法對手機支付行業的具體影響,但可以預計隨著手機支付蓬勃發展,在未來一兩年,“央行會在管理辦法的基礎上列出進一步細則來明確界定手機支付的細節。”

在央行管理辦法的規定下,中小型第三方支付不可避免地面臨“洗牌”、淘汰出局。隨著通信運營商正式獲得合法的手機支付乃至第三方支付資質,碩果僅存的大型第三方支付公司會否被壓縮生存空間?有業內人士表示,如果手機支付領域確實呈現出巨大的盈利前景而讓運營商不得不將其視作主營業務之一,則相關可能性存在。

北京郵電大學一位知名學者在接受記者採訪時直言,擔心國內通信運營商的“勢力”越來越大,觸覺甚至已經延展到金融領域,實在有必要加以約束。

不過也有電信分析師和認為對相關情況並不需要過分擔心。資深電信分析師付亮向記者表示,本來運營商經營手機支付就沒有“紅燈”,本次管理辦法不過是通過檔案明確了責任、義務、流程等,因此預計不會對手機支付行業產生重大影響。

而第三方支付公司財付通一位內部人士則表示,目前國有大型企業管理上依然被管得很死,很多行業又有多頭管理, “在行業與行業,國有巨頭與國有巨頭之間,都存在著對於民營企業而言盈利空間巨大、但國有大企業又不屑一顧的‘縫隙’,這些‘縫隙’足以讓第三方支付公司找到獨特的騰挪空間。”

據介紹,目前財付通正與國內運營商合作,在QQ客戶端的小錢包上新增具備交費充值、購買充值卡、購買3G號卡和購買3G終端等功能模組。

相關報導

根據近日境外媒體報導,市場研究公司Gartner本周一稱,2010年全球使用手機進行支付的人數預計將增長54.5%,從2009年的7020萬增長到1.086億,亞洲將領銜增長。2010年移動支付用戶將占全部移動用戶數量的2.1%。Gartner稱,亞太地區移動支付用戶數量預計將從2009年的4180萬增長到6280萬。在歐洲、中東和非洲地區,移動支付用戶數量預計將從1680萬增長到2710萬。在北美,移動支付用戶數量預計將從190萬增長到350萬。

目前在中國,手機支付領域也在蓬勃發展。根據艾瑞諮詢發布的《2009年中國手機支付發展研究報告》數據顯示,2009年中國手機支付市場交易規模為24億元,同比2008年的7.9億元增長202.6%,預計2010年中國手機支付市場規模將達到28.45億元,手機支付用戶總數將突破1.5億戶。

中國的手機支付起源於2001年,當時運營商開始推廣“通過手機簡訊接入方式支付”,很多手機用戶都體驗過。比如,我們在網上購買一款電腦防毒軟體,其中就有手機支付方式——輸入手機號碼後確認付款,接著手機會收到一個簡訊密碼驗證,輸入後就完成交易。目前這種支付方式還是使用最為廣泛。但是這種方式只能是小額支付,大金額的支付運營商並不支持。

其後,國內出現第二種手機支付方式“手機WAP網站”。很多WAP上的商家通過自己的支付方式與手機用戶完成交易。但是這種方式發展也比較緩慢,主要制約因素是當時2G通信網路比較慢,用戶會失去耐心。

最近一兩年,國內又發展出遠程支付和近端交易。遠程支付的典型套用則是通過手機裡面的交易平台完成遠程交易轉賬或付款。近端交易的典型套用則是刷卡手機,各大運營商都在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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