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物是人造的、相對於地面固定的、有一定存在時間的、且是人們要么為了其形象、要么為了其空間使用的物體。也叫“建築”。
它往往都具備人能居住和活動的穩定空間,是人造自然的主體。一般情況下,建築的建造目的既側重於得到人可以活動的空間——建築物內部的空間(現代主義建築非常強調這點)或/和建築物之間圍合而成的空間(比如城市中的市民廣場);也側重於獲得建築形象——建築物的外部形象(如紀念碑)或建築物的內部形象(如教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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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房屋、建築物的維修和保養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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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目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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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區分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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