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產權交易管理所

房地產產權交易管理所(簡稱:交易所)是政府行使管理房地產買賣工作的職能部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是房地產買賣的行政主管機關。 房地產買賣,必須到交易所辦理監證過戶手續,其產權才能合法轉移,受到法律保護。未經交易所辦理買賣監證和過戶手續,屬私下買賣行為,-律視為非法交易,不受法律保護。並根據情節輕重,對私下買賣行為予以依法處理。

主要職責和業務範圍: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房地產交易政策和規定,監督指導我市房地產買賣活動,掌握房地產買賣市場動向,協助研究擬訂房地產買賣管理實施辦法。

2、辦理房地產買賣登記監證及權屬轉移手續,按規定代為征繳各項稅費。

3、開展房地產價值、價格評估,對房地產買賣價格進行監督、審核,配合有關部門,辦理房地產買賣、拍賣、征地拆遷補償等估價業務。

4、對從事房地產拍賣活動的機構進行資質審查及管理,辦理房地產拍賣的監證過戶。

5、為房地產買賣提供行政監督、業務指導、信息交流、行情預測及有關房地產的法律政策諮詢等服務。

6、管理、指導房地產買賣市場的正常運作,查處房地產買賣過程中各種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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