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第一卷
第一編 一般性問題
第一章 衝突法的性質和範圍
第二章 識別
第三章 附帶或先決問題
第四章 時際因素
第五章 反致
第六章 外國法的排除
第七章 住所和居所
第二編 管轄權
第八章 不能起訴或應訴的人
第九章 對人訴訟中的管轄權
第十章 對物海事訴訟中的管轄權
第十一章 管轄權的法定限制
第十二章 中止訴訟的管轄權--不方便法院、不在場的未決訴訟和外國法院的管轄權條款
第三編 家庭法
第十三章 婚姻
第十四章 婚姻訴訟
第十五章 未成年人
第十六章 婚生地位、準正和收養
第十七章 精神失常者
第二卷
第四編 財產法
第十八章 財產的性質及其所在地
第十九章 不動產
第二十章 動產的特定轉讓
第二十一章 影響財產所有權的政府行為
第二十二章 遺產管理
第二十三章 繼承
第二十四章 婚姻對於財產的效力
第二十五章 信託
第五編 破產和公司
第二十六章 破產
第二十七章 公司
第六編 債法
第二十八章 契約:一般規則
第二十九章 特種契約
第三十章 返還得利或準契約
第三十一章 侵權
第三十二章 外幣之債
第七編 外國判決
第三十三章 外國判決
第三十四章 外國仲裁和裁決
第八編 程式
第三十五章 實體和程式
第三十六章 外國法的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