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2015年9月,國辦發布關於全面加強和改進學校美育工作的意見。意見要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開設音樂、美術課程基礎上,有條件的要增設舞蹈、戲劇、戲曲等地方課程;普通高中要創造條件開設舞蹈、戲劇、戲曲、影視等教學模組。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以來,我們一直都在強調教育改革,但要怎樣革“應試教育”的命,良策一直乏陳。
現狀
2014年全國教育事業發展統計公報,中國國小,音樂器械配備達標學校比例58.52%,美術器械配備達標學校比例58.42%,可見推進美育的硬體設施是個大問題。尤其是在農村、邊遠、貧困地區,美學教育條件奇缺。
原因
在中國,目前的升學評價體系中,學生藝術修養很難有所體現,除非報考藝術類。基於應試教育的中學美育教育,和作為素質教育的美育教育,從實施效果到理念存在巨大的落差。改變方法
一是各級政府資金、師資等投入為此“買單”。
二是,各級教育部門要切實鼓勵學校或地區組織各類的中學生舞蹈、戲劇節等活動,以比賽、活動帶動學校和學生的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