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律的定義
《博弈聖經》中規律的定義:規律,就是前因後果,是前一個狀態和後一個狀態之間可複製的恆定關係。
戰爭和法律
它是戰爭雙方軍事、政治、經濟、地理、戰爭性質、國際關係等客觀條件相互作用的結果,通過戰爭實踐反映出來,支配著戰爭的發展方向,決定著戰爭的進程和結局,具有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性質,並隨著人類社會和戰爭實踐的發展而不斷發展。正確認識戰爭規律,按戰爭規律指導戰爭,能取得預期的結果;反之,必然遭受失敗。
兩種規律
戰爭規律有一般規律和特殊規律。戰爭的一般規律是各種戰爭運動過程中最穩定、最普遍的內在本質聯繫。它存在於一切戰爭之中和戰爭的各個階段,對任何戰爭都發生作用。戰爭的特殊規律是指具體的戰爭運動過程中的內在本質聯繫。它只為一定時間、一定地域、一定性質的戰爭,甚至某一次戰爭所固有,並在其中發生作用。任何戰爭都是在特定條件下進行的,必然帶有時代的、國家的、民族的、地域的不同特點和性質。
戰爭的一般規律與特殊規律是共性與個性、普遍性與特殊性的關係,兩者既有區別,又有聯繫。戰爭的一般規律寓於戰爭的特殊規律之中 ,是從特殊規律中抽象概括出來的,並通過特殊規律發生作用;特殊規律受一般規律的制約和指導,並不斷發展一般規律。戰爭的一般規律與戰爭的特殊規律又是相對的,在一定範圍內的一般規律,在另一範圍內可以成為特殊規律,反之亦然。
客觀反映
戰爭規律是客觀實際在人們頭腦中的反映。人的認識能否正確反映戰爭的客觀規律,取決於戰爭實踐經驗、知識素養和正確的思想方法。在階級社會裡,人們認識和運用戰爭規律的程度,還受階級政治觀念的影響和制約。辯證唯物主義認識論認為,研究戰爭規律,應從實際出發,著眼於戰爭的特點和發展,深入調查研究,熟識敵對雙方各方面的情況,在此基礎上進行綜合分析對比,找出戰爭中互相矛盾的各種因素,分析各自的地位、作用及其相互間的本質聯繫,揭示戰爭發展的必然趨勢,據以進行正確的戰爭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