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時拒絕或逃避兵役罪

戰時拒絕或逃避兵役罪指的是在中國,指戰爭時期預備役人員違反兵役法規,拒絕、逃避徵召或者拒絕、逃避軍事訓練,情節嚴重的行為。戰時拒絕、逃避服役罪,是指戰時兵役部門向公民發出應徵服役通知,公民拒絕或者逃避兵役部門的應徵,情節嚴重的情形。

本罪的主要特徵:(1)犯罪主體是編入民兵組織或者經過登記服預備役的人員。(2)行為人主觀上出於故意,具有逃避服兵役的目的。(3)客觀上違反預備役人員“接到通知後必須準時到指定地點報到”的義務,實施了拒絕、逃避徵召或軍事訓練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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