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國時代琢製的穀紋玉環,色沁天然形成(主要受土層中所含鐵與硃砂長久沁蝕而成);出土時已有輕微崩缺。玉環本身也琢得不大規整;由於戰國時群雄並起,各據一方,故不同地域在戰亂時雕琢出來的玉器,玉質工藝皆較參差,並非件件精美;但現今古玉收藏家皆視同至寶,不會嫌棄。
筆者曾根據《爾雅》解釋環與璧的分別,所謂“肉好若一謂之環”,“肉倍好謂之璧”。“肉”,乃玉的部分;“好”,乃中間圓孔。前者尺寸,是由內廓至外廓長度;後者尺寸,即中間圓孔直徑。簡單些說,璧孔較小;環居中;而另一種形制“瑗”則孔較大(“好倍肉”),三者俱為圓形板狀體和中有圓孔。瑗,後來發展成並非板狀體的“釧”和“鐲”,縱剖面多變成圓形。
戰國時代特別多玉環琢制。新石器時代出土的玉環多無紋飾,屬素環。東周玉環始琢穀紋或蒲紋;戰國時則多以穀紋為主,均為滿布全器。戰國穀紋玉環大致上分兩種:一為凸起的螺鏇紋;另一為平面隱起,其上用陰線鏇出螺線,均整有致。
據《廣韻》載:“逐臣待命於境。賜環則返,賜玦則絕。”意思是皇上賜一個玉環(諧音“還”),表示準他回來;賜玉玦(缺去一部分的環,諧音“決”(決絕)、“訣”),即決不準歸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