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季

公季

季歷,姬姓,名歷,季是排行,所以稱季歷,尊稱公季、王季、周王季,周太王之末子 ,周文王之父,周武王和周公旦之祖父。 季歷接位後,師承古公亶父遺道,篤於行義,領導部落興修水利,發展農業生產,訓練軍隊,又與商貴族任氏通婚,積極吸收商朝文化,加強政治聯繫。在商王朝的支持下,他對周圍戎狄部落大動干戈,不斷擴張軍事實力。商王文丁時,受封為“牧師”,成為西方諸侯之長。後因權重遭忌,被文丁軟禁絕食死。

基本信息

人物生平

幼年時期

季歷,本名歷,名字之前的“季”字,古代以伯、仲、叔、季來表示長幼次序,即最小。他是古公亶父第三子,母親叫太姜,周文王之父,其兄太伯(泰伯)、虞仲。據《史記》的《周本紀》和《吳太伯世家》記載,周部落的開基之祖古公亶父覺得自己的少子季歷最為賢明,更為可貴的是,季歷的兒子昌有聖瑞之兆。古公亶父讚嘆道:“我的後代當有成大事者,大概就是昌吧?”太伯和虞仲知道古公想立歷,以便將來能傳位於昌,所以兩人便逃亡到了荊蠻,按當地風俗身刺花紋,剪短頭髮,而讓位給季歷。

繼位稱霸

殷王祖甲二十八年(前1231)季歷即位,他即位後稱公季,周武王滅商後追尊為王季,也稱周王季。而太伯和虞仲後來在太湖流域創建了吳國。季歷繼位後稱公季,他秉承古公遺道,治理周宗,發展農業,推行仁義,使周逐漸強盛,諸侯很多都歸順了他,商王承認季歷做西方霸主,號稱西伯。

在商王武乙時,周部落和商朝建立了友好關係,又與商朝貴族任氏通婚,娶太任為妻室。積極吸收商文化,加強政治聯繫,同時他還對周圍戎狄部落大動干戈,不斷擴張軍事實力,使周部落成為商朝後期在西方的一個強大的部族。他在商王武乙的支持下,對今山西境內的戎狄部落展開了進攻。

據古本《竹書紀年》記載:武乙時代,季歷曾“伐西落鬼戎,俘十二翟王”。文丁四年,他又領兵先後征伐燕京之戎,余無之戎,七年破始呼之戎,十一年打敗了翳徒之戎,多次立下了戰功。商王太丁(文丁)因而封季歷為商的“牧師”,即商朝西部的眾諸侯之長。後文丁懼西方諸侯成為季歷的羽翼,構成對殷商的威脅,於是囚殺季歷。季歷雖死,但周部落在征伐戰爭中進一步發展壯大,為文王治岐滅商奠定了一定的基礎。

商王武乙末年,作為周部落首領的季歷,前往商都朝拜。因他屢立戰功,武乙賜給季歷土地30里、玉10車、馬10匹。接著,季歷征伐西落鬼戎(在今山西洛城一帶),俘十二翟王;伐燕京之戎(在今山西汾陽),失敗兩年後又伐余無之戎(在今山西南部)獲勝。商文丁四年,在商王朝的支持下,季歷利用機遇,率兵極力向東發展,殲滅了東鄰的程國(在今鹹陽市東),打敗了義渠等北方一帶的戎人,征服了周圍許多較小的戎狄部落。為麻痹殷商,季歷還將戰利品貢獻給了商王。商王因而任命季歷為牧師,職司畜牧,成為商王朝西方諸侯之長。接著,季歷率兵又先後征伐始乎之戎、翳徒之戎(以上兩戎均在今山西南部)。伐翳徒之戎時,俘獲三大夫,大勝向商獻捷。商王文丁封季歷為伯侯。

季歷率眾擊退周圍的遊牧部落,繳獲了大量的財物,俘虜了許多俘虜,成為了顯赫的大家族,鞏固和發展了周部族在渭水中游的統治,許多諸侯前往歸順,使周成為商西部的一個強大的方國,並與摯仲氏聯姻,勢力發展到今天的河南西部。

遭忌被殺

周的強大引起了商的不安。商王文丁為了遏制周族勢力,以封賞為名,將季歷召喚到殷都,名義上封為“方伯”,號稱“周西伯”,實則軟禁了一段時間後以莫須有的罪名殺害。

為政舉措

文化

古公去世後季歷嗣位,修古公遺道,篤於行義,領導部落興修水利,發展農業生產;訓練軍隊;並與商王朝貴族通婚,積極吸收商文化。從而促進了周部落社會經濟發展,壯大了周的力量。

外交

周羌聯盟進一步鞏固。殷商對此無可奈何,轉而採取牽制、籠絡等辦法,將事實上已成為周人家園的岐邑賜給季歷,以便利用季歷對付已與殷商惡化了關係的汝狄。

軍事

商王武乙時期(約公元前12世紀),季歷率領周軍,進攻西落鬼戎(今陝西北部內蒙古河套地區)的戰爭。
周是商王朝西部迅速崛起的諸侯國。周王季歷在位時,國都已踞岐(今陝西扶風、岐山交界處)。季歷繼承父王古公遺業,修明政治,發展經濟,開拓疆土,國力大為增強。西落鬼戎是北方強悍的遊牧部族鬼方的一支,分徙西部,經常侵商、攻周,掠奪人畜財物。武乙三十四年,季歷先朝拜商帝武乙,得武乙賜地三十里,玉十珏、馬八匹;並娶商境內摯國任姓女為妻,得到商朝的支持。三十五年,季歷便調集大批周軍,進攻西落鬼戎,一舉擊敗西落鬼戎軍,俘獲其20個部落首領,保衛了周國的安全,確保了商朝西部的安寧。

家族成員

祖輩

祖先:黃帝、嫘祖

祖父:公叔祖類

父親:古公亶父(周太王)

母親:太姜

兄弟

兄:吳泰伯、仲雍

妻子

太任:摯任氏部落首領的次女

子孫

兒子:周文王昌、虢仲、虢叔

孫子:伯邑考、周武王發、管叔鮮、周公旦、蔡叔度、曹叔振鐸、郕叔武、霍叔處、康叔封、冉季載等

軼事典故

季歷娶妻

春天到了,周原上又開始熱鬧起來。周人們鋤草的鋤草,砍樹的砍樹,放火燒荒後,立即開始了耕作。

古公擅父倒背著手,悠然自得地在地邊巡視。他的三個兒子太伯、仲雍、季歷都緊跟在父親身後,狐假虎威,東張西望。

此時的季歷嘴上已經冒出了細細的茸毛,嗓子也正在變聲,但還像個孩子一樣,一會兒和他的侄兒們打鬧,一會兒又瞄上了前來送飯的青澀少女,像只拈花惹草的蜜蜂,常常惹得少女們尖聲大叫。

太伯和仲雍見此情景,都忍不住哈哈大笑,只有他們的父親古公擅父皺著個眉頭,一聲不吭。

晚上,古公擅父和妻子太姜悄聲細語。

古公擅父說:“季歷今年滿十三歲了吧?我看,該給他尋個媳婦了。”

太姜有點吃驚,問:“這么小就給他尋媳婦?”

古公擅父說:“從納采、問名,到請期、親迎,再快也得個一年半載的,到那時候季歷也就不算小了。”

太姜琢磨了一下,點點頭,說:“那倒也是。不過,你想給兒子找個什麼樣的媳婦呢?你有個大概的標準嗎?”

古公擅父說:“我看,最好能和商王攀上關係。”

太姜嗔怪地說:“我可不想咱們兒子為了氏族的利益委屈自己。”

古公擅父瞪了太姜一眼,斥責道:“這叫什麼話?季歷是我的兒子,那就是未來的族長,當然要把氏族利益放在第一位。至於自己喜歡不喜歡的倒不打緊,他可以在媳婦以外隨便尋嘛!”

太姜這才回過味來,說:“你說得對!放心吧,剩下的事情就不用你操心了,我準保能給兒子尋上一個又漂亮又賢惠的大家閨秀,你就等著聽喜信吧。”

果不其然,沒用多久,太姜就給古公擅父帶來了喜信。她通過商王武乙的一個姓任的妃子娘家摯氏的親戚關係,選定了這個妃子的親妹妹摯仲氏任作兒媳。又通過王妃的關係,使得商王武乙做了個順水人情,將岐邑賜給了古公擅父,可謂“雙喜臨門”。

經過一連串的隆重儀式,在這年的冬天,冰雪還沒有消融的時候,古公擅父就把兒媳婦娶進了家門。因為這個兒媳婦和婆婆一樣,長得人高馬大,因此舉族上下,也仿照她婆婆的例子,被稱作太任。

轉眼間,到了第二年的秋天,季歷的妻子太任生下了一個兒子。在即將臨盆之際,一隻火紅色的大鳥落在了她家的窗戶上, 古公亶父很高興,認為這是個好兆頭,在孫子滿月、兒子季歷抱著孩子請爺爺給起個名字時,古公亶父早就成竹在胸,對季歷說:“他出生的時候出現了好兆頭,將來我們周族一定會興旺發達的。我看就叫姬昌吧。”季歷自然滿心歡喜,抱著兒子到宗廟裡向祖先們作了通報。

孤兒寡母

自從季歷千里迢迢,從京城迎娶太任,周人倍感榮光,曰嬪於京,天作之合,都說太任是京城貴族來的皇室之女,溫文爾雅,秀美端莊,驚為天人,任姓本身就是殷商宗親貴族,擁有皇室血統,這樁婚姻帶有政治聯姻的目的,況且文王出生時有聖瑞,這引起了殷商王室的警覺,他們擔心周人強大,威脅到殷商統治,再加上本來就痛恨季歷迎娶太任,就設計引誘季歷到京城,說要犒賞季歷,季歷不知是計,前往朝歌,殷王親自下令,在朝歌捉住季歷,不容分說,就將他殺了。

此時,太任剛結婚生下文王不久,抱著襁褓中的嬰兒,得到丈夫死在朝歌的訊息,悲痛欲絕。她一個來自京城的女子,孤兒寡母,無依無靠。幸好自己的公公古公亶父,依然堅定支持自己的兒媳,說:“我孫子出生時有聖瑞,我一定要傳王位給我的孫兒姬昌!”

古公亶父強忍喪著幼子悲痛,對孫子的未來反而抱有樂觀信心,並囑咐太任好好撫養自己的孫兒。文王畢竟是聖人,乳生四乳,天資聰穎,太任教他一,他就知道十。文王所學,都是太任教之,文王也和他母親一樣彬彬有禮,舉止端莊,周人都稱呼文王是聖子,都稱讚文王說:“我們周朝有聖子,天京之妹的兒子就是非同一般,一定是上天派遣天之妹,產此文王,振興我周朝來的!”

眼看文王一天天長大,古公亶父越來越喜歡,決心要把周朝王位直接傳給孫子。古公亶父的大兒子太伯和二兒子虞仲,聽說父親亶父要傳位給孫子,嚇得踹踹不安,二人都南下躥入荊州蠻荒之地,披髮紋身,以讓位給自己的侄兒文王。文王不愧為聖子,在聖母太任的言傳身教下,漸漸長大,他耳聰目明,文武精通,在爺爺古公亶父去世後,他繼承了周朝王位,把周朝治理的井井有條,勵精圖治,周朝日益興隆起來。

文丁殺季歷

殷商文丁有一女曰太任,是帝乙之妹,文丁之女,太任遠嫁給了季歷為妻,季歷能征善戰,頗為文丁所忌憚。當太任懷孕生下文王時,文丁也知道了,他很高興,他就和兒子帝乙一商議,就命令京城的天監去往西岐,探望太任母子,並提出想見見自己女兒太任。帝乙也並未違背父親文丁的願望,因為他也想見見自己的妹子太任,於是帝乙叫來天監特使,傳令:"命你立即前往西岐,傳令:我的父親文丁想想見見我的妹子太任,也想見見他的外孫,最好女婿季歷也一同請來。"天監立即快馬前往西岐,當時的周只是個方國,根本沒法跟天邑商相比,見到京城來的天監特使,周人全部聚集待命,天監特使來到,就傳令:“傳文丁大王口諭:寡人聽聞我女太任,剛生有一子,文丁大王甚為欣慰,帝乙為兄亦想念妹子,還望太任妹子攜帶幼子,前往朝歌朝覲歸省為盼!季歷亦可同往。”太任聽聞父親文丁傳口諭,想見見他,兄長帝乙也想見見自己,大為驚喜,她也是十分想念父親和哥哥,早想回到朝歌娘家省親。但是周人唯恐太任一去不來,同時也擔心季歷的安全,正當不知所措時,太任是伏羲之後,精通卦象,她立即起卦,得出雷澤卦,上為震,下為兌,此即後來的“歸妹”卦。周人不解卦象,都問太任:“此卦何兆?”

太任見雷澤卦,只是無奈的笑了笑,說:“雷為震,為兄,澤為兌,為妹,兄想見妹子,妹子只能一去。”其實她知道,此卦吉凶參半,卦象一旦有變,她可能一去不返了,永遠不會返回西岐了。只有初九爻、九二爻、六五爻利周不利商,其餘各爻利商不利周,皆大凶,且有血光之災。

太任知道這是天命,不去就是違抗商王的命令,不去也是重罪,去了就要承擔風險,她為了周人不擔心,盡力說服周人,叫上季歷,抱著襁褓中的文王,跟隨天監特使,踏上前往朝歌的路途。當到了渭河河邊,他們就改乘船,順流而下,過了渭河下流就到了京城了,太任歸心似箭,又見到故鄉的景物了,她的父親文丁一定也在焦急等著她吧,還有她的哥哥帝乙,肯定為妹子準備了厚重的大禮。文丁很是擔心女兒太任的安全,他作為商王親自占卜,卜辭都顯示母子吉祥,他才放心,他又親自讓匠人砍下大梁做成大船,親自在渭河河邊迎接自己的愛女太任。果然太任抱著襁褓中的嬰兒文王和季歷,乘坐小船到了渭河下流,文丁在渭河河邊見到自己心愛的女兒,很是高興,又見到襁褓中的小小文王生的儀態舉止端莊,聰明俊秀,很是欣慰。就立即讓他們三人隨同文丁換乘大船,前往朝歌,朝歌內,帝乙迎接了自己的妹妹太任和妹夫季歷,又見到了可愛的嬰兒文王,商人都說真是大邦有子,我天邑商又多了一個外孫!殊不知,熱烈的迎接場面,蘊藏了殺機,文丁總是看不慣季歷,覺得他配不上自己的女兒太任,數落季歷,而季歷和文丁起了爭執,爭吵了起來,當眾衝撞岳父文丁,被文丁的衛兵抓住了,帝乙帶領眾人將季歷押入死牢,帝乙說:“季歷,你好大的膽子,竟然謀害大王!你這是造反么?!來人,立即斬首!”季歷就這樣被殺了,帝乙歸妹卦象應驗了。以後,世人將雷澤卦命名為“歸妹”卦,帝乙歸妹,帝乙想見妹子,妹子歸來,季歷殞命,即由此而來。而文王由於是文丁的外孫,太任的兒子,帝乙的外甥,商人並未將其怎么樣。

歷史揭密

選立之謎與傳嗣制

周武王克商以前,周族的君位繼承制度為何?季歷因何被選立?前賢對此說法不一。筆者根據文獻考古資料和人類學研究成果,探討了貴族等級名號傳嗣制與季歷、文王繼立的關係問題。這一討論引導我們對周人革命、帝改元子的性質問題重新去分析討論,並產生了一些新的認識和看法。

古公有三個兒子:太伯、虞仲、季歷,但選擇了季歷作為儲君。 於是“長子太伯、虞仲知古公欲立季歷以傳昌,乃二人亡如荊蠻,文身斷髮,以讓季歷”。如上所言,太伯、虞仲既未即位,亦未被立為儲君。

《左傳》有另一種說法,僖公五年宮之奇對虞公說:“太伯虞仲,大王之昭也。大伯不從,是以不嗣。……”依宮之奇之說,太伯未繼承君位是因不從父命。那么反過來說,如果太伯遵從父命,便可以繼父君位。

《左傳》之說是對的,《史記》所說“以傳昌”是、而“立季歷”非。依殷禮,太伯、虞仲與季歷均有依次繼位的權利。只是最後由誰傳子古公有自己的想法:依次傳弟,最後由季歷傳位於“聖”孫昌。“大伯不從”正是這後一點,他與虞仲不願做過渡式的君主,便一起出逃,連君位也不願繼承了。

皆為太王嫡子的太伯、虞仲、季歷,均曾預立為儲君,方式是以次相承。這一推論可從《逸周書·世俘解》所述周克商不久的祀制中得到證明。

王烈祖自大王、大伯、王季、虞公、文王、伯邑考以列升。《世俘解》正如郭沫若、顧頡剛所論,是周初最可信的文獻資料。《郭沫若全集》卷 1,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顧頡剛:《逸周書世俘篇校注、寫定與評論》,《顧頡剛古史論文集》第2冊,中華書局1988年版。特別是這段材料所展示的祀制,絕非後來的周禮祭制。王國維謂“此太伯虞公邑考與三王並升,猶用殷禮”王國維:《殷周制度論》,《觀堂集林》第2冊,中華書局1984年版。 在王國維的時代,殷甲骨文研習未精,王氏襲用傳統經學家之說,謂殷禮質而親親,周禮文而尊尊,故殷禮未有“嫡庶之分”,商人祭法“無親疏遠邇之殊也,先公先王之昆弟,在位者與不在位者祀典略同,無尊卑之差也”王國維:《殷周制度論》。王氏的這些說法已逐漸為今日研究商史的學者所揚棄,商代已有貴賤親疏的宗法制,已有嫡庶之分。1983年;楊升南:《從殷墟卜辭的“示”、“宗”說到商代的宗法制度》,《中國史研究》1985年第3期。而且根據卜辭周祭祀序可知,殷人只祭祀曾在位的先王;對未在位的,僅僅祭祀曾預立為太子卻未及即位而早逝的。例如大乙之子大丁,武丁之子而祖庚祖甲之兄孝己。常玉芝:《商代周祭制度》,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3年版。 殷卜辭反映的周祭制度在周初的祀典中有所承襲、保留。《逸周書·世俘解》謂武王克殷後,“格於廟,王烈祖自大王、大伯、王季、虞公、文王、伯邑考以列升”。這雖不是按祀日進行的循環往復的周祭,但其相同的一點是:先公先王不分直系與旁系,曾即位的及雖立為儲君但並未即位的都全部予以祭祀。依殷代周祭制度可知,太伯、虞仲、伯邑考雖不是過去曾在位的先公先王,但一定曾預立為儲君,因此才“以列”進行祭祀。

從上我們可知《史記》等史書所說之失:《周本紀》、《管蔡世家》等書篇所謂古公未立太伯虞仲、文王未立伯邑考之說是錯誤的。關於伯邑考是否曾預立為儲君,這裡姑且不談,這裡先看看太伯虞仲的立儲問題。若依《周本紀》、《吳太伯世家》所述,太伯、虞仲未曾立為儲君,那么,《世俘解》把太伯、虞仲與季歷一起列入祀典以次進行祭祀就講不通了。事實上,太伯、虞仲雖未即位,但他們曾被立為儲君,以次相傳以至於季歷。正如春秋晚期吳國季札諸兄兄弟依次相及,準備傳位於季札一樣(《史記·吳太伯世家》)。“大伯不從,是以不嗣”,只是太伯虞仲不服古公決定最後由季歷傳子昌,才出逃的。他們雖出逃在外,但因曾被預立為儲君,依殷禮,後人武王仍把他們與季歷放在一起進行祭祀。

為什麼古公決定兄弟相及至於季歷,最後傳位於季歷之子昌呢?《史記》謂古公察小孫兒昌有“聖瑞”當興。《周本紀》曰:

太姜生少子季歷,季歷娶太任,皆賢婦人,生昌,有聖瑞。古公曰:“我世當有興者,其在昌乎?”《吳太伯世家》亦云:

季歷賢,而有聖子昌,太王欲立季歷以及昌。依《史記》所言,季歷賢,季歷妻太任為賢婦人,特別是其子昌為“聖子”,有“聖瑞”,振興周邦者在於昌,故欲以殷禮讓三子兄弟相及於季歷以傳昌。“聖子”、“聖瑞”之說,清人崔述已懷疑過,難以置信。崔述:《豐鎬考信錄》卷8。是的,小小的幼嬰能有什麼“聖瑞”?但如果我們不從品質、德性方面考慮,而從出身方面看這一問題,便知稱昌為“聖子”、有“聖瑞”之說亦有來由。這就是季歷妻、文王母太任來自殷商,季歷因妻而顯赫,文王昌因母而顯貴。文王雖小卻擅有“聖”號,與他出身有關,因他是“大邑”商族的外孫。

《詩經·大雅·大明》中周人盛讚先妣摯仲氏太任與先祖季歷的婚事:

摯仲氏任,自彼殷商,來嫁於周,曰嬪於京。乃及王季,維德之行。太任有身,生此文王。王季之妻、文王之母太任是從摯仲氏娶來,《詩經》明謂她是殷人商族。然後儒傳注正義均以為太任是夏車正摯仲氏之後,任姓。筆者以為此說不可信。《大明》詩中所說“摯仲氏任”不是夏族摯氏,而是商族摯氏,大邑商畿內殷人氏族。筆者以為“摯仲氏”之“摯”當是《逸周書·商誓解》中商邑的“執”氏,裘錫圭先生說:

《商誓》開頭一段里提到的“伊舊何父幾耿肅執”,似是商邑的一些大族的名稱。肅疑即殷民六族中的蕭氏,幾疑即殷民七族中的飢氏。裘錫圭:《關於商代的宗族組織與貴族和平民兩個階級的初步研究》,《文史》第17輯。裘說是對的。同樣,《商誓》頭一句中“執”也應是商邑的大族之後,筆者以為“執”應是《大明》詩中“摯仲氏”之“摯”的借字,而“摯仲氏”蓋是從摯宗族中分化出來的子氏族。季歷之妻是商邑殷民摯族,這正與顧頡剛先生所論同:“所以王季的妻就從殷商嫁來,雖不是商的王族,也是商畿內的諸侯之女”顧頡剛:《〈周易卦爻辭〉中的故事》,《顧頡剛選集》,天津人民出版社1988 年版。

季歷之妻太任的“任”姓如何解釋呢?我們認為“任”絕不是摯仲氏之姓,摯氏是為商邑畿內男服,是周人對先妣之姓作的一種追認。王國維、徐中舒、李學勤等先生指出女子稱姓乃周制,周代之前女子不以姓稱。王國維指出,周先妣姜、傳言黃帝子十二姓、祝融後八姓、虞姚姓、夏姒姓、商子姓,“凡此記錄,皆出周世”王國維:《殷周制度論》,《觀堂集林》第2冊,中華書局1984年版。徐中舒則根據婚姻制度指出,姓是絕對外婚的產物,夏殷都不是絕對的外婚,故沒有姓,“所謂當時的子姓,就是子族”徐中舒:《先秦史論稿》,巴蜀書社1992年版。李學勤考察了卜辭及殷金文,指出卜辭稱“婦某”之某很少重合,絕不會是姓。李學勤:《考古發現與古代姓氏制度》,《考古》1987年第3期。後代對殷人的這一特點仍記憶猶新:《禮記·喪服小記》正義云: “殷無世系,六世而婚,故婦人有不知姓者,周則不然。”摯仲氏太任之“任”若不是姓,應是什麼呢?我們認為,太任之“任”本是為王任事的官職名稱,西周時始作為其族之姓,周人並以此來追稱先妣。徐中舒先生說:“古男、任是同音字,又與南通”,“而殷代的男服,就是居於殷王畿以南低地區的一些村社。春秋時代稱男爵的諸侯;如姜姓的許男,風姓的宿男和任姓的薛國、風姓的任國,可能都是殷代的男服”徐中舒:《先秦史論稿》,巴蜀書社1992年版。。其說誠是。 “任”(男)本為官職名稱,西周后有的以之為爵稱,有的以之作國名,有的以之為姓。同樣,所謂任姓的摯仲氏本為商族畿內男服——《詩·大明》謂太任“自彼殷商,來嫁於周”可證,後來作為姓,以此看來,摯仲氏太任本為殷邦商族之後,也就是《商誓解》中商邑大族“執”氏。

季歷之妻、文王之母摯仲氏是商邑大族,是顯赫的貴族。《詩·大雅·大明》懷著滿腔的激情盛讚這樁婚事。《史記·吳太伯世家》稱“季歷賢”,《周本紀》謂其妻太任為“賢婦人”,子昌(文王)為“聖子”,具有“聖瑞”,其實質問題都是因季歷之妻家、文王之母方是商王畿內氏族顯貴。這一聯姻抬高了季歷在周族中的地位,而古公在選嗣位人時不能不考慮這些重要因素。這就是太王讓太伯、虞仲、季歷三子以兄弟相及的方式繼立,最後傳位於幼孫昌的原因和背景。而且君位傳季歷以至其子昌,也的確迅速地抬高了周族在方國諸侯中的政治地位。如果我們用聯姻的氏族在等級嗣承制中起的作用來分析這種情況,問題則會更為顯豁、分明。

文王幼有“聖瑞”與氏族等級名分傳嗣

先周時期古公未遷岐周之前,周人還未進入城邑國家文明時期。《詩·大雅·綿》謂那時“陶復陶穴,未有家室”,古公率族人遷岐,在周原建設了周人最早的城邑宮室和宗廟。《史記·周本紀》也說,“於是古公乃貶戎狄之俗,而營築城郭室屋,而邑別居之,作五官有司”。有了城郭宗廟,有了職官等統治管理化國家機構,於是周人才跨入了城邑國家文明的階段。在此之前,周人微弱,無力對付戎狄的侵擾掠奪,才遷居岐周。始“貶戎狄之俗”,始“營築城郭室屋”,可見古公時代還處在城邑國家文明的初級階段。

但到了季歷時代,周人有了飛速的發展變化。古本《竹書紀年》曰:“武乙三十五年,周王季伐西落鬼戎,俘二十翟王”;“太丁四年,周人伐余無之戎,克之”;“太丁七年,周人伐始呼之戎,克之”;又,“十一年,周人伐翳徒之戎,捷其三大夫”《後漢書·西羌傳》注引。;等等。季歷連連對周邊戎狄用兵,表明周人軍事、經濟力量強大。這與古公時周人勢力弱小,不足以對付戎狄的侵擾而去豳遷岐的情形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季歷時代周族的迅速發展不能簡單地歸因於周人的自強,應考慮到它的外因條件。古本《竹書紀年》謂武乙三十四年,“周王季歷來朝,武乙賜地三十里,玉十彀,馬八疋”《太平御覽》卷83皇王部引。又,太〔文〕丁四年,“周王季命為殷牧師”《後漢書·西羌傳》注引。。到文王時,已被封為“西伯” 《史記·殷本紀》。這正應了古公的預言:“我世當有興者,其在昌乎?”古公估計幼孫昌會依靠外家的政治勢力,不僅可以加強在方國聯盟中的政治地位,而且在等級名分上會有大幅度的上升、跨躍。認定季歷的這個兒子是“聖子”,有“聖瑞”,想方設法要把君位傳給這個有聖瑞之兆的孫兒,這種想法、做法反映了氏族社會和早期國家階段的貴族等級嗣承制。

我國雲南西雙版納過去的領主等級有四種,一是“孟”,凡是召片領的後代都稱“孟”。“孟”是頭上的“天庭骨”,意即至高無上的人。西雙版納最高行政長官召片領和議事庭庭長召景哈都必須由孟級的人充當。二是“武翁”,召片領的家臣等是武翁級。三是“魯郎道叭”、“召莊”、“魯昆”,前者是宣慰街 “武翁”級的遠親子孫,後二者是外勐“召勐”分支較遠的後裔。四是“道昆”,是領主在村社中的代理人。在過去的西雙版納,領主的等級身份制度森嚴,規定 “孟”和“武翁”級都不能與“卡派”(百姓)通婚。而低等級者如果通過與高等級聯姻則可改變子孫的等級身份:

這裡值得注意的是,“孟”級由母系決定,凡娶孟級之女為妻,本人等級不變,不能稱“孟”,但其妻所生之子女就是“孟”級了。歷史上召片領通過這種姻親關係,藉以加強其對各勐的統治,景糯、勐海、景董、勐侖、勐籠等地的“召勐”都是“孟”級,其中有些是召片領派出的血親,有些則是發生裙帶關係後升為“孟”級的。如勐籠的“召勐”召孟哈桑之父,為買“孟”級而娶召片領之女,據說按封建法規出了買“孟”級的三等禮銀320兩,還出了與孟級同桌吃飯的禮銀320兩,同床的禮銀320兩,加上其他禮銀總計3520兩。馬曜等:《西雙版納份地制與西周井田制比較研究》,雲南人民出版社 1989年版。而在另外的一些後進的民族中,新郎花費大量的錢財可以直接從岳父手中娶來妻子買來特權給自己的孩子。美國人類學家露絲·本尼迪克告訴我們,在美國西北海岸的一些部族中,“有一種這種贈財宴的變體,是為一首領家族地位最高的婦人青春期到來而舉辦的,她或許是首領的妹妹,或許是他的女兒”。因為 “高貴稱號必須像繼承人授與禮一樣得到確認”,新郎集中毯子、銅器等大量的財物作為給新娘支付的“新娘費”,這樣,“他可申請爬到另一等級的羽翼豐滿的首領地位”。“在這種時刻所買的東西,嚴格意義上不是新娘,而是新娘擁有的傳給她孩子的特權”〔美〕露絲·本尼迪克:《文化模式》,何錫章等譯,華夏出版社 1987年版。。露絲·本尼迪克進一步解釋說:

與一切西北海岸的交易一樣,新郎付給新娘的費用,對丈人而言,是必須加倍償還的義務。償還的時間是孩子誕生或成年時。在這種時候,丈人不僅要付給女婿數倍於自己所收的物質財富,而且更重要的是把自己有權傳給外孫們的稱號和特權交給女婿。〔美〕露絲·本尼迪克:《文化模式》。這種通過婚姻來改變、提高新郎特別是新郎之子的身份等級地位的現象,不僅在後進的民族中存在,就是在比較發達的封建社會中,也是存在的。英國伊莉莎白和斯圖亞特時代,許多自耕農和紳士聯姻而成為紳士。坎伯爾在《英國自耕農》一書中舉了這樣的不少例子。這樣就造成一種奇特現象:往往同一家庭中成員的稱謂都有不同,有的父親是自耕農,兒子卻是紳士;有人被稱作紳士,其兄弟卻是自耕農。Campbel l,The Englisy eoman,Chapter Ⅱ,New York,1968.
從上可知,貴族等級名號傳嗣之法,除了父子相承外,還可通過聯姻的方式傳婿或外孫。這樣,外孫從外爺,或者女婿從岳父那裡得到高貴的等級或名號。平民或貴族的下層通過與貴族上層的聯姻,可以改變低賤的等級、無名號的出身。但取得這種高貴等級名號的代價是花費大量的錢財。在父系繼嗣制的社會裡,貴族的等級名號與財物一樣是由父系傳嗣。但在特殊情況下,也可以通過母系傳繼,則這種傳繼方式說到底還是一種血統傳嗣。因為不管是兒子還是女兒,都是出自那具有貴族等級名號的父親的血統。正如西雙版納過去領主等級中“孟”級有高貴的“天庭骨”,是與生俱來的。“孟”級領主所生兒子、女兒都有這種“天庭骨”,同樣,他們所生子女也都具有這種高貴的“天庭骨”。那么,平民或低等級之列的男子只要設法獲得上層貴族之女為妻,所生之子便有高貴的“天庭骨”;具有貴族血統,自然可以繼承貴族的等級名號。

殷周之際是否存在這種貴族等級名號的傳嗣制度,史闕難知。但透過古公在君位繼承問題上的安排,稱幼小無知的文王為“聖”並寄予周族興旺的厚望及周人迅速的發跡史,我們應看到這種貴族等級名號傳嗣現象的存在。如前所說,古公想通過兄弟相及傳位給季歷再傳其子文王昌,認為文王是“聖子”,有“聖瑞”,就是因昌之母是大邑商族的顯貴之女,文王頭上有高貴的“天庭骨”,可以從母親家庭獲得貴族的等級名號。這就是稱幼小昌為“聖子”、有“聖瑞”的原因。當初古公十分感慨地說周人當興,在於昌,後來時間不長,此語果然應驗。季歷被命為“殷牧師”,對周圍戎狄連連用兵,征服了西戎;文王被命為“西伯”,已有天下三分之二。周族像暴發戶一樣,突然發跡。古公時文明程度不高的小邦周一躍為西方大國,並開始與殷人分庭抗禮,覬覦其天下。

後來,在文王即位初年,又從商族娶帝乙之少女為妻,《詩·大雅·大明》曰:

文王初載,天作之合……文王嘉之,大邦有子。大邦有子,天之妹。文定厥祥,親迎於渭。造舟為梁,不顯其光。顧頡剛先生結合《周易·泰》六五爻辭與《歸妹》六五爻辭“帝乙歸妹”,指出文王所娶“大邦之子”便是帝乙所嫁之少女;並說莘國當是殷商王畿之中,春秋時為衛國之地,本即殷墟。顧頡剛:《〈周易卦爻辭〉中的故事》。這是對的。不過,應當補充說明的是,大姒也就是“大邦之子”、帝乙之少女。“姒”如前所說,在商代並不是姓。我們認為這是文王之妻在後宮中排行稱號。《周易·歸妹》六五爻辭:“帝乙歸妹,其君之袂不知其娣之袂良”,稱“君”或“小君”是“夫人之號”《廣雅·釋親》;《左傳·定公十五年》疏。,這裡是指帝乙所嫁少女、文王嫡夫人。《歸妹》之“娣”是蓋指後娶的文王諸弟之妻,《爾雅·釋親》:“長婦謂稚婦為娣婦,娣婦謂長婦為姒婦”;《廣雅·釋親》:“娣姒,先後也”。春秋時晉叔向妻稱“長叔姒”(《左傳·昭二十八年》),有謂“吾不以妾為姒”(《左傳·成十一年》)。可見後宮內室常以“姒”、“娣”稱之。既然《歸妹》六五爻辭可稱文王諸弟之妻為“娣”,那么文王之妻自然可稱“姒”。筆者以為“大姒”之謂是後宮稱諸婦排行之號的沿用,並非是文王之妻的族姓。顧頡剛先生未理明“大姒”稱謂的來由,以致於把大姒與“大邦之子”帝乙之少女分為二人,現在看來是不合適的。

既然文王娶帝乙之女為妻,依貴族等級名號傳嗣的理論,周人應接受更為榮耀的等級名分,而實際情況也的確如此。要說明這一問題,我們還應討論一下帝改厥子、周人革命的性質問題。

帝改厥子、周人革命的性質問題

《詩·大雅·大明》第一章說:“天位殷適,使不挾四方”。其中的“位”應讀為“立”;“殷適”依《詩集傳》可讀為“殷之嫡嗣”。這兩句是說上天立商族嫡嗣,使之廣有四方。而周人自與殷商通婚以來,集德以受天命。其詩云:

維此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聿懷多福。厥德不回,以受方國。天監在下,有命既集。……有命自天,命此文王,於周於京。……保右命爾,燮伐大商。《尚書·召誥》亦曰:

嗚呼!皇天上帝,改厥元子,茲大國殷之命!惟王受命,無疆惟休,亦無疆惟恤。結束殷人統治、授天命於文王的上帝是誰呢?結合《召誥》“改厥元子”的情況來看,這上帝就是殷人先王先帝。從殷商卜辭和甲文來看,殷人先王先帝死去升天即為上帝,不僅主宰著去世後登天的群臣百姓,還主宰世間人們休咎禍福:“乃祖乃父,丕乃告我高后曰:作丕刑於朕孫,迪高后丕乃崇降弗祥。”(《尚書·盤庚》)。侯外廬先生曾指出殷周兩代帝王宗教觀的不同:

殷代的帝王宗教觀是一元的,即先王和“帝”都統一於對祖先神的崇拜。這種一元性的宗教觀,是殷代氏族成員基本一致,沒有分裂,人與人之間一元性的反映。而周代的帝王宗教觀卻是二元的,在先王以外的另創造了一個上帝,再由上帝授命於先王,使先王“克配上帝”。侯外廬:《我對中國社會史的研究》,《歷史研究》1984年第3期。侯先生所說殷代帝王宗教觀是“先王和‘帝’都統一於對祖先神的崇拜”,先王是帝,帝也就是先王。此言十分精闢。也正合《詩·大明》“天位殷適”和“《尚書·召誥》“皇天上帝改厥元子”之語:殷王都是皇天上帝的嫡子、元子,而皇天上帝又正是殷人的先祖神。至於侯先生謂周代帝王宗教觀是二元的,先王與上帝相脫離,先王受命於上帝。我們認為這種說法也是對的,但只能說明西周中晚期以後的情況,卻不能說明殷末與西周初期的情況。從“皇天上帝改厥元子”可知,在周初的周人看來,殷人是皇天上帝之子,周王也是皇天上帝之子;這裡“天子”“帝子”的概念不是抽象幻化的,而是確有血緣關係的:殷王是父系制的上帝——祖先神之子孫;周王是從母系來看的上帝——祖先神之外孫。這一點,我們可從殷末周初的周原甲骨文內容中清楚地看出來。

周原甲骨刻辭中周王不僅祭祀成湯、大甲、天戊(大戊)等殷先王,而且有殷先王文丁神宮、帝乙宗廟。H11·1卜甲:“癸子(巳),彝文武帝乙宗”;H11·112卜甲:“彝文武丁必(■)”,“乍(作)武丁豐”。這些卜辭大概是周文王時期的。李學勤:《論周文王時期的四片卜甲》(摘要),《周秦漢唐考古與文化國際學術會議論文集》,《西北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88年增刊。周文王時為何只立殷帝文丁神宮、帝乙宗廟,卻不立其他殷先王的宗廟?上面所說殷代末年商周兩國通婚的史實可以回答這一疑難。文王所娶“■天之妹”、“大邦之子”正是帝乙所嫁之女。依此看來,周文王在岐周為帝乙立宗廟正是為岳父——大姒之父建立宗廟。周原H11·1刻辭云:“癸巳,彝文武帝乙宗。貞,王其紹祭成唐醬,御報二女。”這“二女”是誰呢?有的認為是帝紂二妃,妲己等二女;有的認為是大乙湯之二妃,皆非。前說顯得很牽強,不妥;後說也不對。在周祭制度中,大乙妻中受祭的只有妣丙一人,常玉芝:《商代周祭制度》。這裡有“二女”受祭,不應是大乙二妃。筆者認為這“二女”之“女”應讀為“母”,是帝乙二妃,這二妃中,其中有一位應是大姒之母,亦即文王的岳母。而且在“文武帝乙宗”——即帝乙宗廟中御報帝乙二妻,也是合情合理的。而在宗周所立的文丁神宮:“文武丁必(■)”,恰是文王親生母之父輩中的大宗宗主 ——文丁的。這樣,我們利用季歷、文王與商人王族通婚的關係,解決了周原甲骨刻辭中聚訟不已的屬性問題:這些周原甲骨文確是周人的,從母系看,商族先祖也是周人的先祖,是周文王的外祖父、岳父等先祖。文王、武王也是商族先王——“上帝”的後裔,與商族王室有血緣關係,因此也可以在岐周建立文丁神宮、帝乙宗廟。這樣就可以揭示一個周人革命的大秘密:周文王代暴虐的紂王而興只是“帝改厥元子”的結果,紂王是商族祖先神——“上帝”的後裔,自認為生來“有命在天”(《尚書·西伯戡黎》);而文王、武王也是商族祖先神——“上帝”的後裔。因此文王、武王受天命只是上帝——祖先神改立“元子”,王位繼承權並未轉移。這也正合前所說氏族貴族等級名號傳嗣制度,文王、武王是文丁、帝乙的後裔,自然可以繼嗣他們的等級名號。

《孟子·萬章下》述孟子向齊宣王解釋貴戚之卿與異姓之卿的區別說:

王曰:“請問貴戚之卿?”曰:“君有大過則諫,反覆之而不聽,則易位。”王勃然變乎色,曰:“王勿異也。王問臣,臣不敢不以正對。”王色定,然後請問異姓之卿,曰:“君有過則諫,反覆之而不聽,則去。”對於君王犯錯誤後,貴戚之卿與異姓之卿開始對待的方式同,都是進諫。君王不聽的話,最後處理的方式就不同了:異姓之卿只好失望地離去,而貴戚之卿則可取而代之。筆者以為孟子所言正好反映了早期國家階段氏族貴族專政時期的特點。周文王、武王奉天命革殷紂王之命,也就是上帝改厥子、貴戚易其位。在那時人們看來,王位君權的更替是同姓王族、貴戚之間的事務,外人不得插手染指。因此,文獻金文中稱周人革命是“改”是“代”,周文王是受命之君。季歷、文王相繼與商王族通婚以來,已有“聖瑞”,已承襲了商王族的等級名號,是殷先王的後代、外孫,也是商朝的貴戚,當然可以取而代之,這也就是周文王、武王一面祭祀殷先王,一面積極準備征商並取而代之的原因。

其他存疑

《史記·龜策列傳》載:(紂王)殺周太子歷,囚文王昌。這一說法與《竹書紀年》不符,而且稱季歷為“周太子”,稱其子為“文王昌”,似不如《竹書紀年》記載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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