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旅行社介紹
四川省中國國際旅行社
四川省中國國際旅行社(L-SC-GJ00015)、四川海外旅遊公司(L-SC-GJ0001)為國旅集團首批董事會成員,其前身是成立於一九七八年四月的中國國際旅行社成都分社。是中國西南地區最早從事招徠和接待外國人、港、澳、台、華僑來華旅遊的骨幹企業之一,是四川省最早的出境旅遊組團社、港澳游組團社,在2003年前,我社是四川唯一一家具有組團出境權的組團社。經過二十四年的開拓、追求和發展,四川省中國國際旅行社已發展成為四川省旅行社行業的支柱企業,在四川旅行社行業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繼1999年四川省唯一評為全國百強的國際旅行社,2000年、2001年再次進入全國百強國際旅行社行列。為培育壯大四川旅遊支柱產業,加快四川省國有旅遊企業的改革和發展,四川省委、省政府重新組建了新的四川省中國國際旅行社,現隸屬於四川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管理,被列為四川省國有重要大型骨幹企業之一。旅行社先後加入了PATA(太平洋亞洲旅行協會)、IATA(國際航空運輸協會)等國際組織。“國旅”、“CITS”已經成為國內外知名的品牌,1999年被國家商標局評為中國馳名商標,目前已在世界60多個國家和地區註冊。在2003年,公司加入了國旅總社與美國運通公司合資設立的企業“國旅運通”,主營業務:為全球大型機構和企業提供24小時國際、國內航空客運代理,商務旅行等服務。四川省中國國際旅行社現以正式更名為“四川省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
四川省中國青年旅行社
四川省中國青年旅行社簡稱四川青旅或四川中青旅,現更名為四川省中國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隸屬於中國青旅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是國家旅遊總局批准的能經營中國公民出國旅遊的國際旅行社,是全國三十強旅行社。公司成立於1981年,經過不斷的發展,1996年被評為國家一類社,1997年成為國際社,2002年被國家授予中國公民出境旅遊資格。公司經過不斷努力和發展,現在已經發展成為四川行業的先鋒企業。連續在2002、2003、2004年連續三個年度榮獲“全省旅遊工作先進單位”稱號,四川省旅行社綜合指標排名第一,成立28年來,始終堅持科學化的管理,優質高效的服務,在旅遊界樹立了良好的企業信譽和形象。四川省中國青年旅行社總部下設十多家分社是四川省最大的一家旅行社之一。曾多次榮獲國家旅遊局,四川旅遊局、成都旅遊局先進單位等稱號,及參團單位及遊客的表彰。
四川省康輝國際旅行社
中國康輝旅行社1984年由中國殘聯創立,1989年一直是國家旅遊局直屬企業。政府與企業脫鉤後,中國康輝成為首旅集團核心成員,為全國四大旅行社之一。在全國四大旅行社之中,中國康輝是唯一一家總社和各地分支旅行社之間具有資產紐帶的旅行社。2002年起每年進入“全國旅行社百強”前三甲。2005年“康輝”的品牌價值達10.03億元人民幣。中國康輝旅行社在國內有33家分支旅行社,在境外十餘個國家設有辦事處,形成了廣泛的銷售網點.四川康輝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是國有控股企業,控股股東是中國康輝旅遊集團。經國家批准,具有特許經營中國公民出境旅遊資質。具有特許經營中國公民出境旅遊資質及指定經營赴台灣旅遊組團社資質。四川康輝成立於1993年,前身是“成都威斯特旅行社”,這是中國第一家股份合作制旅行社,被國家旅遊局作為改革改制試點寫入教科書,經過多年的發展與壯大,四川康輝已經成為四川省旅行社行業發展速度最快、經營業績名列前茅、接待海內外遊客最多,投訴最少的國際旅行社之一。四川康輝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中國公民出境旅遊、赴台旅遊、接待海外客人來華旅遊,並向機關,團體,企業客戶提供公務和商務接待,差旅管理,商務旅行,獎勵旅行,會議及展覽等服務,2009年公司取得2010年上海世博會旅遊指定旅行社資格,成為四川地區唯一一家擁有該項資格的旅行社。公司目前下轄國內旅遊、出境旅遊、入境旅遊、商旅會展4個業務板塊、1個專業行銷板塊和遍布全省的營業網路100個,其銷售終端遍及成都市、郊縣和省內各市(州)。
成都旅行社規章制度
摺疊第一章總則
摺疊第二章會員
第四條凡是對旅遊方面感興趣,思想品德好,有為集體為學校服務的奉獻精神,承認本協會章程、執行本協會決議並按期交納會費的本校學生,均可參加本協會,經協會同意後即可成為旅遊協會的會員。
第五條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1、參加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2、享有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3、對協會的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
4、優先得到協會提供的服務和編印的資料、刊物;?
5、獲得一張精美的旅遊社會員卡;
6、更加優惠的參加社團的旅遊活動;
7、有申請退出協會的自由。?
義務:
1、遵守協會章程,執行協會決議;
2、維護和增進會員之間的團結和合作;
3、積極參加協會召開的會議和協會舉辦的各項活動,努力完成協會委託的工作;
4、積極向協會反映工作情況,提供信息和經驗;
5、按期交納會費。?
第六條會員長期不參加協會的會議和協會組織的活動,或有其它違反協會章程行為,嚴重損害協會聲譽的,協會有權根據情節對其進行處理,包括:批評、警告、勸其退出協會。
摺疊第三章會員大會
第十條:會員大會由社團全體成員組成,是社團的最高權力機關。會員大會每學期初舉辦一次。
第十一條:會員大會下設立由會長,副會長,各部門部長副部長組成的常務理事會,負責會員大會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會員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主要權責為:
(一)行使監督權;
(二)制定、修改本章程;
(三)討論和制定工作方針和計畫;
(四)審議和通過增加或撤銷本社團職能機構的權力。
(五)對會員長期不參加協會的會議和協會組織的活動,或有其它違反協會章程行為,嚴重損害協會聲譽的,大會有權根據情節對其進行處理,包括:批評、警告、勸其退出協會。
摺疊第四章經費管理
第十二條:按照學校《社團聯合會章程》有關規定,本協會經費來源由會員交納會費,會費定於每學年收費10元;而有關活動學院給予一些經費;經費來源另由其他一些合法途徑,如由贊助公司提供等。
第十三條:全部經費由本協會辦公室財務科管理,即由收納員及出納員管理,最後由會長簽字許可。做到開支合理,帳目清楚。
第十四條:經費主要用於開展各項活動、講座,以及雜誌的購買等支出。不得用於其他私人使用,一旦發現,給予嚴重懲罰。
第十五條:若有特殊情況,如有突出表現,對協會的發展提出有利的意見或建議的會員,經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給予一定的獎勵,並在會員大會上公布。
第十六條:年度收支情況,應提交常務理事會審查,並向協會報告,在會員大會上公布。
摺疊第五章社團活動
第十七條:協會舉辦活動必須向學院團委提交申請,經學院團委批准後方可進行。
第十八條協會舉辦活動、講座、報告等必須遵循以下規定:
協會在開展活動或講座前進行前期的精心策劃,並對各部門進行分工。
協會開展活動或邀請有關人員在學校內舉辦講座.報告等,在協會內部一致通過,並進行前期的精心策劃,對各部門進行分工。
協會進行的活動或講座等需向學院團委提出申請,得到團委的同意。
協會各部門進行前期籌備:宣傳部進行有關活動的宣傳;組織部進行有關的人員聯繫;外聯部有必要時進行有關贊助經費的事宜;辦公室負責其有關工作。
活動或講座等結束後,由組織者向學院團委作活動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