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羊區統籌城鄉工作局

(二)成都市青羊區統籌城鄉工作局政策法規科。 (五)成都市青羊區統籌城鄉工作局涉農行政事務科。 (六)成都市青羊區統籌城鄉工作局行政審批科。

簡介

根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青羊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成委辦〔2010〕30號)和區委、區政府《關於青羊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成青委字〔2010〕23號)精神,設立“成都市青羊區統籌城鄉工作局”(簡稱“區統籌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取消已由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出的職責。將林業和部分水務管理職責劃歸區城管局(區城管執法局)。
(三)增加的職責。增加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城鄉之間生產要素自由流動等市場化改革有關問題的調研、論證及協調推進工作。
(四)加強的職責。
1.加強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有關方針政策和措施的擬訂並組織實施。
2.加強全區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的指導和綜合配套改革的調查研究、輔助決策工作。
3.加強現代農業發展和農畜產品質量安全工作。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成都市青羊區統籌城鄉工作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成都市青羊區統籌城鄉工作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有關農業農村及統籌城鄉發展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區農業農村及統籌城鄉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地方性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牽頭負責全區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工作。
(二)成都市青羊區統籌城鄉工作局負責全區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工作的指導和綜合配套改革的調查研究、輔助決策工作。
(三)成都市青羊區統籌城鄉工作局負責綜合配套改革中對省、市及區級各部門、各街道工作的銜接、協調。
(四)成都市青羊區統籌城鄉工作局負責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城鄉之間生產要素自由流動等市場化改革有關問題的調研、論證及協調推進工作;指導、監督土地承包管理流轉工作;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和集體資產經營管理、化解鄉村債務工作;牽頭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
(五)成都市青羊區統籌城鄉工作局負責現代農業發展工作;指導新型集體經濟組織的建立、發展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農田灌溉工作。
(六)成都市青羊區統籌城鄉工作局負責農業、農村經濟運行動態監測分析。
(七)成都市青羊區統籌城鄉工作局負責農業、畜牧、漁業、農機等行政管理工作。
(八)成都市青羊區統籌城鄉工作局負責全區農村飲用水源和農村人口飲水安全管理;負責農畜產品(含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九)成都市青羊區統籌城鄉工作局負責全區動物重大疫病監測和防治工作;負責全區獸醫醫政、獸藥藥政和飼料飼政工作。
(十)成都市青羊區統籌城鄉工作局牽頭農業生態環境建設和全區耕地資源的調查、評價、保護及改良項目的組織實施及相關技術推廣。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成都市青羊區統籌城鄉工作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成都市青羊區統籌城鄉工作局辦公室。負責工作目標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人事管理、隊伍建設、機構編制、紀檢監察、、政務公開、後勤、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二)成都市青羊區統籌城鄉工作局政策法規科。負責全區統籌城鄉發展綜合配套改革總體方案、專項方案、行動方案、工作計畫的研究、編制、管理等有關工作;負責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有關政策的論證、研究和協調;負責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有關調研項目和研究課題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有關重要檔案、報告、書籍的起草、編撰;負責建設世界現代田園城市綜合示範項目建設有關工作;牽頭我區統籌城鄉發展相關宣傳工作;牽頭涉農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宣傳和培訓工作。
(三)成都市青羊區統籌城鄉工作局社會事務科。負責社會管理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有關問題的調研、論證及協調推進工作;負責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社會事業統籌配套改革有關問題的調研、論證及協調推進工作;負責“三個集中”有關問題的調研、論證及協調推進工作;牽頭全區戶籍制度改革工作。
(四)成都市青羊區統籌城鄉工作局經濟科。負責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城鄉之間生產要素自由流動等市場化改革有關問題的調研、論證及協調推進工作;負責農村新型集體經濟組織、現代農業及“198”農業產業發展等有關統籌配套改革問題的調研、論證及協調推進工作;負責區域合作等有關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的調研、論證及協調推進工作;指導監督土地承包管理、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和集體資產經營管理、化解鄉村債務、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建設;指導全區農業產業化經營工作。
(五)成都市青羊區統籌城鄉工作局涉農行政事務科。負責耕地質量保護工作;參與全區耕地資源的調查、評價、保護及改良項目的組織實施和相關技術推廣;負責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負責農村面源污染的調查及動態監測工作;承擔農業、畜牧、漁業、農機等行政管理工作;承擔農村飲用水源和農村人口飲水安全管理工作;承擔農畜產品(含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農業、農經統計工作、農村經濟數據分析和報送工作;牽頭全區定點扶貧和對口扶貧工作;牽頭大中型水庫移民安置後期扶持工作,承擔移民後扶政策符合性初審和動態管理工作;會同落實中央、省、市關於農業、農機、畜牧業生產等各種補貼工作;組織指導農田灌溉相關工作;牽頭涉農科技、教育、隊伍建設相關工作。
(六)成都市青羊區統籌城鄉工作局行政審批科。負責駐政務中心首席代表的業務和日常管理工作;承辦區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成都市青羊區統籌城鄉工作局機關配備行政編制2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科級領導職數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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