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背景
成都崇州經濟開發區是根據國務院同意四川省汶川地震重災區啟動省級開發區新設審批工作的政策精神,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建設部關於印發〈清理整頓開發區的審核原則和標準〉的通知》(發改外資〔2005〕1521號)要求,由成都崇州工業集中區設立的省級開發區。批覆檔案:川府函[2010]96號。
正式名稱
成都崇州經濟開發區。
主導產業
製鞋、家具和新型材料產業。
設立地點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崇陽鎮。
地域範圍
規劃控制面積13.3平方公里,規劃控制區四至範圍:北至成溫邛高速公路,南至泗維大道,東至黑石河,西至世紀大道為界。開發區設立審核面積12.4平方公里。
政策要求
開發區設立後應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的指導下,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遵循發展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和規劃環評的要求,有計畫、分步驟、循序漸進地組織實施,合理安排建設規模和開發時序。
成都市要切實加強開發區建設管理,按照“布局合理、土地集約、產業集聚、環境保護”的要求,高起點、高水平建設好開發區;按規定做好土地徵收徵用、農民補償搬遷和社會穩定工作;創新管理體制和開發模式,注重產業提升,加大投資強度,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努力把開發區建設成為發展優勢特色產業的集中區、吸引投資的集聚區、自主創新的先導區、循環經濟的示範區,更好地發揮開發區視窗、示範、輻射和帶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