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柔植樹

懷柔植樹

懷柔依據五屆人大四次會議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決議,開展植樹造林運動。懷柔植樹的主題:“綠色北京,綠化家園,傳遞綠色,打造綠色星球”。

懷柔植樹的相關政策

五屆人大四次會議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決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審議了國務院提出的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議案。會議認為,植樹造林,綠化祖國,是建設社會主義,造福子孫後代的偉大事業,是治理山河,維護和改善生態環境的一項重大戰略措施。為了加速實現綠化祖國的宏偉目標,發揚中華民族植樹愛林的優良傳統,進一步樹立團隊精神、共產主義的道德風尚,會議決定開展全民性的義務植樹運動。凡是條件具備的地方,年滿11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除老弱病殘者外,因地制宜,每人每年義務植樹3-5棵,或者完成相應勞動量的育苗、管護和其他綠化任務。會議責成國務院根據決議精神制訂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實施辦法,並公布施行。會議號召,勤勞智慧的全國各族人民,在中國共產黨和各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以高度的愛國熱忱,人人動手,年年植樹,愚公移山,堅持不懈,為建設我們偉大的社會主義祖國而共同奮鬥!

國務院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實施辦法

為了切實貫徹執行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決議》,特制定如下實施辦法。

一、縣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均應成立綠化委員會,統一領導本地區的義務植樹運動和整個造林綠化工作。各級綠化委員會由當地政府的主要領導同志,以及有關部門和人民團體的負責同志組成。委員會的辦公室設在同級政府的主管部門,不另增加編制。個別地方,由於氣候、土地等條件限制確實難以開展植樹運動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綠化委員會批准,可以不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不成立綠化委員會。

二、各級綠化委員會應當組織和推動本地區各部門、各單位,通過各種形式,廣泛深入地宣傳《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決議》和本實施辦法,宣傳全民植樹、綠化祖國的重大意義,認真做好思想動員,提高認識,造成聲勢,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同時,要努力做好調查研究、規劃安排、苗木培育、技術訓練等準備工作,有計畫有步驟地開展植樹運動,要扎紮實實,講求實效,不搞形式主義和“一刀切”。

三、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男十一歲至六十歲,女十一歲至五十五歲,除喪失勞動能力者外,均應承擔義務植樹任務,各單位要將人數據實統計上報當地綠化委員會,作為分配具體任務的依據。縣級綠化委員會在分配義務植樹任務時,要按照每人每年植樹三至五棵的要求,確定具體指標,因地制宜地進行靈活多樣的安排。可以按單位劃分責任地段,承擔整地、育苗、栽植和管護任務;也可以按相應勞動量,分配承擔造林綠化的某一單項和幾個單項的任務。此項任務,可以一年一定,也可以一定幾年。對十一歲至十七歲的青少年,應當根據他們的實際情況,就近安排力所能及的勞動。

四、此項義務勞動,限於用在本縣、本市所轄範圍,營造國有林和集體林。義務植樹的地段或參加綠化勞動的項目,各地要經過周密的調查研究,作出統一規劃和安排。城市要優先搞好風景遊覽區、名勝古蹟和主要街道等公共場所的綠化。農村要儘快搞好“四旁”綠化和農田防護林建設。機關、團體、企業、學校等單位和居民區,都要大力植樹、種草、栽花,美化環境。

五、使用義務勞動,在國有土地上栽植的樹木,林權歸現在經營管理這些土地的單位所有;沒有明確經營管理單位的,由當地政府指定的部門、單位所有。在集體土地上義務栽植的樹木,林權歸集體單位所有。如果情況特殊,另有協定或契約,按協定或契約的規定辦理。對林權所有單位,縣以上人民政府要發給證書,切實保障其合法權益。

六、為確保義務植樹所需苗木,各地應當努力辦好現有的國營苗圃和集體苗圃,並安排必需數量的土地和專業人員,擴建和新建苗木基地,培育良種壯苗。凡是有條件的單位,都要積極自辦苗圃。提倡城鎮家庭和農村社員開展營養缽育苗。

七、對義務栽植的樹木和現有的林木,必須大力加強培育管護,確保成活成林,不受破壞。林木所有的單位或承擔管護義務的單位,應當根據情況組織林場、專業隊或確定專人負責管護。要嚴肅法制和紀律,建立愛林護林的鄉規民約。採伐更新,必須按照森林法的規定,經過林業或園林部門批准。城市綠地要嚴加保護,不得侵占破壞。違者要給予經濟處罰或法律制裁。

八、植樹綠化,要講究科學,注重實效。要培訓技術骨幹,加強技術指導,普及植樹綠化的技術知識,嚴格按照技術規程辦事,保證質量。

九、對義務植樹,各單位每年都要進行檢查,並將完成情況據實上報。綠化委員會應當定期組織評比,成績優異的,要給予表揚和獎勵;年滿十八歲的成年公民無故不履行此項義務的,所在單位要進行批評教育,責令限期補栽,或者給予經濟處罰。整個單位沒有完成任務的,要追究領導責任,並由當地綠化委員會收繳一定數額的綠化費。

十、各級林業和園林部門,應當在綠化委員會領導下,會同有關部門,努力搞好規劃設計和苗木培育等各項具體工作。基層機構不健全的,應當充實和加強。

十一、義務植樹所需的苗木費、管護費,應當根據自力更生勤儉節約的原則,一般由林權所有單位負責解決。有的單位因綠化任務大,資金困難,確實無力承擔全部費用的,按單位隸屬關係,由各級財政酌情解決。參加義務植樹的單位和個人所需交通等費用,由參加單位自理。

十二、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是促進整個造林綠化的一個重大措施。各地在開展此項運動時,必須同加快整個造林綠化工作結合起來,在苗木、經費、技術力量的使用和林木管護等方面進行統籌安排,既要搞好義務植樹,又要完成年度造林綠化計畫。對於一個地方來說,完成了義務植樹任務,但整個造林綠化工作沒有做好,不能給予表揚和獎勵。

十三、根據《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決議》和本實施辦法的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人民解放軍指戰員參加營區外義務植樹的辦法,按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軍隊參加營區外義務植樹的指示》的規定執行;營區內植樹辦法,由解放軍總部另定。但各地人民政府 必須密切合作,合理規劃,幫助軍隊解決應解決的實際問題。

首都綠化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在全市開展綠地認養活動的意見

綠地認養是指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及個人通過一定程式,自願負責一定面積林木綠地的建設、管護、養護的行為。開展綠地認養活動,是依靠社會力量,搞好首都綠化美化建設,鞏固發展綠化成果,增強廣大民眾綠化和環保意識,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現就在全市開展綠地認養活動提出以下意見:

一、綠地認養的原則與辦法

(一)綠地認養應堅持自願的原則,反對形式主義和強迫命令、強行攤派。

(二)綠地認養的辦法。綠地認養實行協定管理的辦法,由自願要求認養綠地的單位和個人向綠地管理單位提出認養申請,並簽定認養協定,明確雙方的責任和權利,共同遵守。雙方的責任包括:綠地建設,綠地保潔、監護,綠地澆水、施肥、修剪、防治病蟲害,資金投入等。雙方權利包括:相互監督權,認養者享有在綠地內豎立標誌牌權和綠地命名權。

標誌牌由首都綠化委員會統一設計製作,各區縣綠化委員會組織頒發。

提倡和鼓勵學生參與綠地認養活動。可以是學校或班級、共青團或少先隊集體名義認養,也可以學生個人名義認養。學生認養主要以管護、保潔為主。

要處理好綠地認養與專業綠化管理的關係。要有利於提高養護管理水平和技術措施的落實,有利於綠地保護。

綠地認養不得改變綠地產權關係。認養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其認養的綠地內增加建築物、構築物,不得改變綠地性質和功能,也不能在豎立的標誌牌上標註具有商業廣告性質的內容。綠地認養活動要在園林、林業主管部門的指導協調下進行,有關單位和個人應接受園林和林業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

二、綠地認養的範圍、內容與形式

(一)綠地認養的範圍。北京市區及郊區城鎮的公園、公共綠地,居住小區、道路綠地,大環境片林以及風景 旅遊 區的風景林都可以由單位和個人認養。各單位門前“三包”的林木綠地不在認養範圍內。

(二)綠地認養的內容。一是保證綠地不受破壞;二是全面負責綠地養護、保潔和管理工作;三是承擔綠地建設工作。認養單位或個人可以選擇其中一項或幾項內容進行認養。

(三)綠地認養的形式。一是由認養單位或個人直接負責綠地養護、保潔和建設、管理工作,並監護樹木花草及設施不受破壞;二是按認養協定要求並參照城市綠化及郊區造林的標準提供相應的認養資金,委託專業綠化部門進行建設或管理。

三、開展綠地認養活動的組織領導

開展綠地認養活動是一項新事物,各區、縣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切實重視並認真做好開展綠地認養活動的宣傳發動、組織管理及各項服務工作。要充分發揮新聞輿論的引導作用,及時總結經驗,並加以推廣,使北京市綠地認養活動逐步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

關於綠地認養工作中幾個具體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

北京市政府關於在全市開展林木綠地認養活動向社會推出後,引起了廣泛回響,提出了許多具體問題。為使該活動規範化、科學化,健康發展,現就認養活動中的幾個具體問題通知如下:

一、綠地認養活動的領導

綠地認養工作要在市、區縣綠化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在園林、林業主管部門的指導協調下進行。認養單位、個人及受委託的專業部門應接受園林、林業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

二、綠地認養的標準

1.認養綠地的範圍:所認養的綠地要完整、整齊,四周(或邊界)清晰明顯。整塊綠地不得分割認養;道路樹木的認養,也應以完整、整齊、始至(或邊界)明顯為認養單位,不得將一塊完整的道路進行分割認養。

2.認養綠地的養護標準

所認養的綠地無論是委託專業綠化部門管理,還是認養者直接進行養護管理,都要按照北京市園林局頒發的“綠化養護等級管理質量標準”、“綠化養護管理技術措施和要求”;市林業局制定的郊區林木養護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進行養護。

3.綠地認養的期限

綠地認養的期限,最低不得少於一年。

4.綠地認養的經費標準

認養者委託專業綠化部門或自已進行養護管理,都應按照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員會1998年11月下發的林木綠地養護經費標準進行投資(每平方米不低於6.5元);也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協商確定養護費總額。認建綠地的資金投入按北京市綠地建設工程預算定額為準。

三、綠地認養者享有的權利

認建認養單位根據認建認養綠地的大小,享有在綠地內豎立標誌牌和命名綠地的權利。

綠地認養標誌牌分為大、中、小三種。認養綠地面積在100平方米以下、道路長度在100米以下的不設立標誌牌,可由綠地管理單位建立認養檔案。認養綠地在100-500平方米的設立小型標誌牌;500-1000平方米設立中型標誌牌;1000平方米以上的設立大型標誌牌。認養道路樹木的按照道路長度,在100-500米的設立小型標誌牌;500-1000設立中型標誌牌;1000米以上的設立大型標誌牌。標誌牌的規格、式樣由首都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統一設計。

認建綠地500平方米以上的認養者享有綠地命名權。對於已建成且綠化效果良好的綠地(政治、軍事單位周邊地區除外),可與認養結合,參照認養年限,按原綠地建設費用的20%繳納命名費

認建、認養期間,雙方應互相監督,若被委託方未按委託方委託的協定執行,委託方可提出限期整改,否則,不再提供資金並可要求返還已提供的資金;若委託方未按雙方的協定要求進行認管認養或不能及時提供管養經費,被委託方可提出限期整改,否則,摘除標誌牌、取消綠地命名。若違反有關綠化法規,則依法處理。

在認養期間,由於政府行為在道路、綠地範圍內施工、臨時或永久占用的,所賠償的對象應為道路、綠地責任管理單位,對認養者可根據施工時間長短、損失大小酌情退還認養者提供的認建、認養經費。

中國植樹節的由來

3月12日,是中國的植樹節。

中國的植樹節,因時代的演變,先後作了三次改定。

孫中山是中國近代史上最早意識到森林的重要意義和倡導植樹造林的人。辛亥革命後,民國4年(1915年),在孫中山的倡議下,由農商部總長周自齊呈準大總統,以每年清明節為植樹節,指定地點,選擇樹種,全國各級政府、機關、學校如期參加,舉行植樹節典禮並從事植樹。

經當年7月21日批准後,通令全國如期遵照辦理。

民國17年(1928年)北伐完成後,4月7日由國民黨政府通令全國:“嗣後舊曆清明植樹節應改為總理逝世紀念植樹式”,民國18年(1929年)2月9日農礦部又以部令公布《總理逝世紀念植樹式各省植樹暫行條例》16條。而國民政府行政院農礦部長易培基遵照孫中山先生遺訓,積極提倡造林,於民國19年(1930年)2月呈準行政院及國民政府,自3月9日至15日一周間為“造林運動宣傳周”,於12日孫中山先生逝世紀念日舉行植樹式。北方地區以3月初旬,寒氣未消,還不適於栽樹之故,特規定植樹式仍於3月12日舉行外,造林宣傳運動周延至清明節行之。並由該部公布《各省各特別市各縣造林運動宣傳周辦大綱》7條,以便全國照辦。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1979年2月在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上,林業總局局長羅玉川提請審議《森林法(試行草案)》和對“決定以每年3月12日為我國植樹節”進行說明後,大會予以通過。1981年12月13日,五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討論通過了《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決議》。從此,全民義務植樹運動作為一項法律開始在全國實施。次年,國務院頒布了《關於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實施辦法》。

我國幅員遼闊,氣候差異較大,各地適合植樹的時間也不相同。因此,許多省市還規定了自己的植樹日、植樹周、植樹月。

教你怎樣種樹

越來越多的人熱衷於植樹活動。然而與此同時,也有不少訊息說,由於缺乏相關知識,每年植樹活動中能夠成活的樹很少,即使是有專業人員負責後期維護,栽種過程是否科學合理也是成活與否的關鍵因素。

在華北地區,3月中旬至4月下旬為種樹的最佳時段,最好選在陰天和降雨前進行。種植時,在確定好樹坑的位置後,可根據樹種根系情況或土球大小以及土壤情況決定樹坑的規格,一般應比根幅範圍或土球大,直徑應加寬40-100厘米,深度增加20-40厘米。

樹坑的好壞對栽植質量和日後的生長發育有很大影響,因此要格外注意。樹坑以圓柱形最好,以樹幹為圓心畫圈,沿圈邊向下垂直挖掘,直到達到規定深度,要保持上下垂直,大小一致,切忌挖成上大下小的錐形或鍋底形,否則栽植踩實時會使根系劈裂、拳曲或上翹,造成不舒展而影響樹木的生長。

挖坑時注意把表土和底土分開放置,並按相應位置回填。如果是堅實的土壤或建築垃圾土則應該加大樹坑的直徑,並將坑底的土挖松;土質不好的應過篩或全部換土。在新填平和新堆土上挖坑時,應先在樹坑附近適當夯實,挖好後的坑底也適當踩實,以防栽完澆水后土塌樹斜。

栽植時,一人扶正苗木,一人填土,填一部分踩實一遍(若粘土不可重踩),直到填滿後再踩實一次,填好的土要與原根頸痕相平或略高3-5厘米。

栽後應立即灌水,無雨天不要超過一晝夜就應澆上頭遍水。水一定要澆透,使土壤吸足水分,有助於根系與土壤密接,才能確保成活。

植樹莫造“綠色沙漠”

又到植樹造林的季節。

植樹要講數量,更要講質量,講整體和長遠效益。否則就可能製造“綠色沙漠”,使植樹工作的效益大打折扣,甚至產生負面效應。

國家環保總局自然生態保護司司長在一篇文章中說,國家花巨資植樹造林,樹多了,森林生態功能卻衰退了。主要原因,一是林齡單一,樹林不同年齡段要有合理的比例,現在都是兄弟姐妹林。二是林種單一。南方是“沙家浜”(杉樹),北方是“楊家將”(楊樹)。森林病蟲害頻發。三是林層單一。生態功能好的天然林,喬木,灌木,草,地衣,下了雨不會流失。現在的人工林,遠看一片綠,下了雨照樣流。單一林層的綠化是表面綠化,是“綠色沙漠”。我覺得“綠色沙漠”這個概念提得好,值得引起各地重視。

提出“綠色沙漠”,反映了人們對植樹造林客觀規律認識的深化。以前我們講植樹造林的質量,主要反對“紙上栽樹”的弄虛作假行為,以及栽而不管等問題,強調栽得活,長得大。這些問題當然要繼續抓。但是實踐證明,僅僅滿足於栽活長大,還不一定能充分發揮植樹造林的作用,不足以遏制生態惡化。我國的西北防護林主要是楊樹,這些年多次出現不少楊樹很短時間內被天牛蟲毀掉的情況,主要原因就是樹種單一,降低了抵抗蟲害的能力。1995年,廬山多次發生大規模土石流,經專家查明,災禍原因是人工杉林樹種單一,長得高大,地表長年見不到陽光,雜草和矮小的灌木絕生,於是土質疏鬆,樹根裸露,起不到水土保護作用。

糾正栽樹中的弄虛作假行為和栽而不管現象,主要措施是抓造林工作組織領導者的思想和作風,也容易見效。而遏制“綠色沙漠”,難度卻要大得多。它涉及的是植樹造林的指導思想、總體設計和科學研究問題。“綠色沙漠”現象之所以出現,根源是長期以來一些地方植樹造林活動過於急功近利,違背了客觀規律。林種、林層、林齡單一,都是為了便於採伐和管理,追求用材的最大效益。糾正這一偏差,涉及造林植樹工作的價值取向問題,涉及如何處理長遠的、巨觀的環境效益與局部的短期經濟效益的關係問題。

近幾十年來,不少地方環境惡化不斷加劇,而植樹造林作為抑制這一趨勢的主要手段之一,卻沒有收到應有的效果,現實告訴人們必須調整思路,重新審視過去的做法。我國是環境形勢最嚴峻的國家之一,又是植樹造林面積最大的國家。一方面,人工林面積每年都在大幅度增長;另一方面,科學造林的許多問題遠未解決。遏制“綠色沙漠”,關鍵在於植樹造林設計階段就要高度重視按照客觀規律辦事。否則木已成林,再改造也很難了。

警惕“綠色沙漠”問題具有緊迫性,也是堅持求真務實的一個重要方面,應該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

懷柔植樹主題:“綠色北京,綠化家園,傳遞綠色,打造綠色星球”

植樹注意事項: (1) 建議穿一套耐髒耐磨的衣服和運動鞋,戴上手套; (2) 自備飲品、食品; (3) 野外植樹請大家聽從組織者的安排,注意自身安全。我們不對任何意外損傷事件負責。 (4)再次說明這是一次植樹活動,絕不是春遊,做好吃苦的心裡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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