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類
應計項目是指在確定企業資金來源時應該考慮的視同自有資金來源項目。這類資金來源主要有如下三項:
1.應付工資
在實行先墊支勞動後支付工資的情況下,由於勞動的經常墊支,工資的按月定期支付,便形成了企業欠職工的應付未付工資,該應付工資在支付之前均可被企業經營所利用,故形成了企業的一項資金來源。
2.應交稅金
由於稅金的經常性發生,國家對企業稅金的定期徵收,便產生了應交未交稅金,在企業的應付稅金未交納之前,均可參加企業的資金周轉形成企業的資金來源。
3.應付費用
應付費用是指企業欠交勞務提供單位以費用形式發生的各種應付款項。例如,企業欠交供電部門的電費,欠交自來水公司的水費等。這些勞務提供部門一般是先提供勞務,後收取勞務費,在提供勞務後企業未支付勞務費之前形成企業欠款,這種欠款在支付之前同樣可以參加企業的資金周轉,因而也形成企業的一種資金來源。
由於以上各項應計項目都具有經常被企業所占用的特點,人們稱其為視同自有資金。
資金來源數額
應計項目種類不同,影響其因素也不同,確定計畫年度應計項目資金來源數額應按每一項目分項計算。主要有如下幾種方法。
(1)以上年實際經常占用額為基礎,考慮計畫年度影響其變化的因素,對其進行調整確定。
【例】某酒店上年應交營業稅經常占用額為10000元,計畫年度營業收入預計增長10%,則應交營業稅計畫占用數額計算如下:
應交營業稅計畫占用額=10000×(1+10%)=11000(元)
(2)按最低占用天數計算。計算公式如下:
某應計項目計畫占用數額=(計畫期應計項目總額÷計畫期天數)X最低占用天數
上式中最低占用天數是從計算期到支付期相間隔的天數。
【例】某酒店計畫年度應交營業稅總額為120000元,稅法規定該酒店每月銷售稅金於次月5日上交,則該酒店計畫年度應交營業稅占有額計算如下:
計畫年度應交營業稅占用額=(120000÷360)×5=1667(元)
(3)按平均占用天數計算。計算公式如下:
某應計項目計畫占用數=(計畫期應計項目總數÷計畫期天數)×(支付間隔日數÷2)
仍以上例為例,該酒店計畫應交營業稅占用數額計算如下:
計畫應交營業稅占用數額=(120000÷360)×(30÷2)=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