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分工
?書記兼綜治委副主任 | 王維國 | 負責政法委全面工作,協助綜治委主任抓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
副書記 | 高 平 | 分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
副書記 | 袁永福 | 分管政法委辦公室工作協助書記處理政法委的日常工作,負責政法工作。 |
單位職能
?根據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縣委、縣政府的工作部署,組織協調、指導全縣的社會穩定工作;組織協調全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大力支持和嚴格監督政法各部門依法行使職權、指導和協調有爭議的重大疑難案件;檢查政法部門執行法律法規和黨的方針、政策的情況,結合實際,研究制度,嚴肅執法,落實黨的方針、政策的具體措施,研究和加強政法隊伍建設,適時組織開展對政法隊伍的教育整頓,加強對政法幹警的教育培訓,協調紀檢部門查處幹警違紀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