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詞條
-
適用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退(免)稅管理辦法
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提供者辦理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後,方可申報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退(免)稅。 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提供者在停止退稅期間發生的增值稅零...
公告 管理辦法 解讀 -
應稅所得額
應納稅所得額是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徵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扣損後的餘額。
什麼是應納稅所得 應納稅所得的項目 應納稅所得的稅率 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 -
應稅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和免稅政策的規定
《應稅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和免稅政策的規定》是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11號2014年2月8日發布《適用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退(免)稅管理辦法》的公...
相關政策 案例 -
適用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退(免)稅管理辦法(暫行)
零稅率應稅服務增值稅退(免)稅的計稅依據(一)實行免抵退稅辦法的零稅率應稅服務免抵退稅計稅依據,為提供零稅率應稅服務取得的全部價款。 零稅率應稅服務提供...
基本信息 管理辦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是經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條例,於2000年10月22日公布,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2018年12月29日,第十...
條例發布 條例正文 附屬檔案 政策解讀 -
應稅服務
應稅服務,是指陸路運輸服務、水路運輸服務、航空運輸服務、管道運輸服務、郵政普遍服務、郵政特殊服務、郵政其他服務、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
範圍注釋 現代服務 -
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辦法
《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辦法》於2014年12月2日以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3號公布,根據2015年12月28日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8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改〈車...
總局令 修改決定 管理辦法 補充公告 -
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購置本條例規定的車輛(以下簡稱應稅車輛)的單位和個人,為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車輛購置稅。本條例自2001年1月1日...
條例內容 編輯本段附車輛購置稅徵收範圍表 -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購置汽車、有軌電車、汽車掛車、排氣量超過一百五十毫升的機車(以下統稱應稅車輛)的單位和個人,為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
法律發布 修訂過程 法律全文 -
應稅車船
應稅車船是指在我國境內依法到公安、交通、農業、漁業、軍事等管理部門辦理登記的車輛、船舶。
定義 應稅車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