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設定
人教股職責:負責局機關直屬事業單位的政治思想工作;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的勞動和社會保障、機構編制管理工作;組織和指導全縣民政系統幹部職工的培訓教育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的調配、考核、獎懲、任免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
計畫財務股職責:
負責民政事業財務工作,制訂民政事業費管理細則,負責民政事業費的財務管理、使用和監督;負責全縣民政事業統計信息管理;負責下屬單位和鄉鎮民政所的財務管理;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
軍隊離退休幹部管理所職責:
為軍隊離退休幹部提供服務。接收安置軍隊離退休幹部、軍隊無軍籍退休職工,組織、指導和監督有關軍隊離退休人員安置法律、法規及政策的實施,為軍隊離退休幹部提供管理和服務。
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職責:
負責協調和推動有關部門做好維護老年人權益的保障工作;組織草擬老齡事業發展規劃、老齡工作規範性檔案和老年人優惠政策及辦法,推動開展有利於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種活動。
社會救助工作管理局職責:
負責宣傳、貫徹城鄉社會救助事業的方針、政策、法規和地方規章,制定本縣社會救助事業中長期規劃和其他規範性檔案,分配和管理城鄉社會救助資金;負責依法監督、檢查全縣社會救助工作情況;指導鄉鎮社會救助工作;指導農村五保戶供養工作和農村敬老院的建設及管理。
綜合股職責:
1、負責綜合管理全縣社會救助工作,協助局領導協調處理機關日常工作;
2、組織草擬綜合性檔案、匯報材料和報告;
3、綜合、指導和協調配合城鎮救助股、農村救助股、醫療救助股和五保供養股的工作;
4、承擔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5、負責全縣的臨時救助管理工作;負責臨時救助對象的審核與報批和救助資金的管理與發放。
城市低保救助股職責:
1、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規範;負責與其他部門工作的綜合協調;
2、制定和實施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具體辦法與工作規範;負責城鎮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擬定與實施;負責城鎮救助對象的審核與報批和救助資金的管理與發放;
3、負責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檔案管理、統計上報;
4、綜合、指導和協調縣直相關部門城鎮低保工作。
城鄉醫療救助股職責:
1、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城鄉醫療救助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規範;負責相關醫療救助部門工作的綜合協調,為政府決策當好參謀。
2、制定醫療救助工作規劃、規範醫療救助工作制度;編制醫療救助基金預算,負責基金的管理、分配、使用及發放;負責指導鄉鎮及有關醫療衛生機構開展醫療救助工作。
3、負責醫療救助的審批;負責醫療救助工作情況的統計、分析、及時上傳下達。
農村低保救助股職責:
1、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規範;負責與其他部門工作的綜合協調;
2、制定和實施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體辦法與工作規範;負責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擬定與實施;負責農村救助對象的審核與報批和救助資金的管理與發放;
3、負責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檔案管理、統計上報;
4、綜合、指導和協調各鄉鎮農村低保工作。
五保供養股職責:
負責制定和實施農村五保供養工作的具體辦法和工作規範;負責全縣農村五保對象的審核、審批工作和五保供養資金的管理、發放;組織、指導鄉鎮農村敬老院建設和管理工作。
救災救濟股職責:
擬訂救災工作政策;承辦救災組織、協調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承辦災情核查、統計、報告和統一發布工作;承辦救災款物管理、分配及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災民、農村災民毀損房屋恢復重建和災民生活救助;承辦救災物資儲備工作;組織和指導救災捐贈;擬訂減災規劃,承辦防災減災工作事宜。
慈善辦職責:
負責擬定慈善政策和慈善事業發展規劃,指導慈善組織的建設、發展,承辦全縣慈善活動的組織和開展,負責慈善捐贈款物的籌措管理、使用和監督;負責慈善事業的對外交流。
民間組織管理局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民間組織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草擬我縣民間組織的政府規章、政策檔案和民間組織發展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縣性社會團體及其分支(代表)機構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和管理工作。
三、負責監督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活動,依法實施年度檢查工作,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四、負責查處本縣範圍內未經核准登記擅自以民間組織名義進行活動的非法民間組織。
五、推動、支持民間組織參與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促進民間組織依法、規範、有序地承接和履行政府部門轉移或委託的有關職能。
優撫安置股職責:
組織實施國家優撫、雙擁工作法律法規及政策;主管烈軍屬、革命傷殘軍人、復員退伍軍人的撫恤、優待、補助工作;承辦復員退伍軍人、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人民警察等對象的傷殘評定的審核報批工作;承擔褒揚革命烈士工作;管理撫恤事業費;指導光榮院的建設管理;負責退伍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負責國家有關復員退伍軍人安置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貫徹實施;指導軍地兩用人才的開發和啟用工作。
老區辦職責:
1、負責全縣老區扶貧項目的考察、論證、審核和呈報。
2、負責老區扶貧資金的監督與管理。
3、負責全縣老區工作的宣傳與聯誼。
4、負責全縣老區農村實用技術培訓。
募委辦職責:
1、負責全縣福利彩票投注站點的選址和布局。
2、負責組織實施並開展福利彩票發行和福利資金的籌集工作。
3、負責指導全縣福利彩票投注站的業務工作和技能培訓。
4、負責新增福利彩票投注站的審批。
5、負責全縣福利彩票投注站的日常管理。
6、負責彩票市場的引導和開發。
基層政權股職責:
負責《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貫徹實施;指導全縣村(居)委會開展村(居)民自治、換屆選舉、村(居)務公開工作;負責研究制定社區建設發展規劃,指導推動全縣城鄉社區建設;負責全縣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管理、維護工作;負責本縣村(居)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界線變更以及縣、鄉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和報批工作;負責全縣地名規劃、地名規範、地名設標、數字地名等工作。
社會福利和社會事股:
負責全縣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發展規劃及有關政策、規章的監督實施;負責全縣城鎮老年人、殘疾人、孤兒等特殊困難群體的社會福利政策、法規的實施;負責全縣社會福利企業的審核、報批、年檢、監督管理工作;監督收養法律、法規在全縣的實施,指導收養登記工作;制定全縣殯葬改革的規劃和措施;指導全縣收容遣送工作。
婚姻登記處職責:
負責全縣的婚姻登記工作.
救助管理站職責:
一、負責對縣城區流浪乞討人員依法依規進行救助。
二、負責對縣城區流浪乞討人員中無身份、無戶口、無親屬的死亡人員進行安葬。
三、負責對縣社會福利院的孤兒進行教育管理。
四、負責對流浪兒童的救助保護工作,保障其人身安全的基本生活需求。
永安光榮院職責:
提供收養服務,弘揚救助精神。對孤老優撫對象、寄養對象以及未成年無人照顧的烈士子女實行集中供養。
縣殯儀館職責:
負責提供承辦喪事的全套服務,提供殯葬禮儀的服務,提供非正常死亡遺體處置服務,對慈利縣公墓進行經營管理,協助縣殯葬所開展殯葬改革工作。
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局長 :楊年耀,主持全面工作。黨組副書記、副局長:但晨華,協助局長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優撫安置、雙擁、烈編、信訪、綜合治理及維穩工作,聯繫優撫安置股、光榮院、軍人接待站。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郭宏泉,協助局長工作,分管財務、辦公室工作,聯繫規劃財務股、辦公室。
黨組成員、副局長:許小平,協助局長工作,分管救災救濟、社會事務、社會福利工作,
聯繫救災救濟股、慈善辦、社會事務和福利股、殯葬管理所、殯儀館、福利院。
黨組成員、副局長:李志新,協助黨組書記主抓黨務工作,分管黨務、人教、婚姻登記、民間組織管理、老齡、關工委、共青團、婦委會、計畫生育工作,聯繫老齡辦、人教股、婚姻登記處、民間組織管理股(局)。
副局長:王洪建
協助局長工作,分管社會救助、農保工作,聯繫社會救助工作管理局。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李琴瑛,主管紀檢監察,分管老區募辦工作,聯繫監察室、老區募辦。
黨組成員:朱禮初,協助局長工作,分管基層政權、區劃地名、軍休、救助管理、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工作,
協助福利彩票發行,聯繫基層政權(區劃地名)股、軍乾所、救助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