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滋病人權利

愛滋病人權利是指愛滋病人及病毒感染i在社會生活中享有被公正對待的權利。1995年12月1日,世界衛生組織把世界愛滋病日主題定為“均等權利、均等義務強調任何人,無論是不是愛滋病病毒攜帶者,都享受同等的,不受傳染、得到醫療、行動自由、就業、接受教育以及尋求庇護的權利,尤其是愛滋病人軒權利在治療中維持尊嚴、不受歧視。

我國的《愛滋病監測管理的若干規定》中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歧視愛滋病病人、病毒感染者及家屬不得將病人的姓名、住址等有關情況公布或傳播”美國醫學會和英國護理學會都規定醫生和護士不得歧視愛滋病人,不得拒絕治療和護理,否則要受紀律處分。尊重原則是對待愛滋病人的重要原則,它有兩層意思:一是尊重他們的人格,不歧視他們,這是一種人道主義的精神;二是看重他們的公民合法權益,包括我國法律規定的生命健康權、人身不可侵犯等公民權利以及保證基本醫療權、自主和自我決定權、知情同意權、隱私和保密權等道德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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