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緒混亂兒童

情緒混亂兒童(emotional disturbed children)是有情緒適應不良表現的兒童。原因是兒童對生活環境適應的困難。表現為兩個方面。一是強烈的情緒反應。情緒活動使個體出現激動和緊張的狀態,在這種狀態下,它所產生的內驅力隨之增加。當個體的自主神經系統活動過強時,大腦皮層的高級智力活動(如推理與辨別)受到抑制,因而出現“不合理”的行為。二是情緒的延續性反應。

當情緒發生緊張變化時(如焦慮或憤怒),則引起一系列生理反應,如心跳加速,血壓升高,胃酸分泌增加,消化活動減弱。這種變化如持續下去,會導致機體病症、心理和行為上的困難。其結果使兒童的情緒反應發生顯著變化:首先是引起情緒的刺激發生概括化作用,以後經常在類似情境中出現這類反應;其次是引起情緒反應的刺激情境的一部分可以引起全部反應,使不良反應擴大;最後是象徵性的刺激也能引起不良反應。矯正措施包括消除造成的原因,建立合適的環境, 採用對抗性條件作用、系統脫敏和模式塑造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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