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內容
常見的怪癖型人格障礙:
1.縱火癖
縱火癖,又稱縱火狂,其特點是不以進行報復與有意破壞為目的,也不是“過失縱火”,而是以縱火為最大樂趣的心理變態。常常是先在家中進行小規模的防火、燒東西,繼而到外面無目的的隨意縱火。縱火狂具有典型的、極端的病態性縱火動機,即行為人在不可抗拒的衝動或盲目熱情的驅使下,伴隨著強烈欲望的縱火動機。
此類縱火犯一般要經歷縱火前的緊張狀態,而一旦發生火災時就感到特別的興奮、衝動與滿足。犯罪人對縱火十分的沉迷,即使在事後存在某些悔意,但對於縱火過程的快樂、興奮體驗會持續地驅使犯罪人再次進行縱火。其犯罪動機與發犯罪行為明顯具有周期性、強迫性與衝動型的特徵。
精神分析認為,縱火狂的縱火行為是以火焰燃燒代表其性本能的力量釋放,其間行為人仿佛體驗到一種強烈的“性快感”。犯罪人往往能以火焰的顏色。溫度感以及受害人的緊張。危險狀態中感到欣快,這是一種原始性本能置換而產生的變態性樂趣。因此也稱“色情縱火狂”。這種縱火動機與常態縱火犯罪的暴力報復、憤怒、獲得物質利益或掩飾動機存在本質的差異。
2.偷竊癖
該類型的特點是不以獲取經濟利益或為自己所用為目的,而是在一種無法控制的偷竊衝動的驅使下,專門以偷竊他人和集體財務為樂趣,從中獲得某種特殊快感的變態心理。
在行竊方式上有許多特點,有的在行竊過後將東西送還原主,下次再偷;有的偷了張三的東西轉送給李四;有的則將偷來的東西扔掉或登記收藏,供自己以後獨自欣賞,等等。
3.謊言癖
該類型以不以詐欺為目的,僅以謊言來獲取個人變態心理滿足為特點。他們常常以虛構個人出生經歷為主要內容,但與有明確動機的詐欺犯有本質的不同,往往不至於構成犯罪情節。
4.賭博癖
賭博癖是指賭博成癮,視賭如命的一種變態心理。有此癖的人,對人冷酷無情,對工作敷衍塞責,對社會無責任心,對各種正常的文娛活動均不感興趣,覺得只有賭博才是他們生活的中心。他們無視輿論的譴責和法律的制裁,往往不惜傾家蕩產、家破人亡,醉心於賭博。
5.怪戀癖
該類型是一種在性愛問題上的人格障礙,多見於男性。其特點變現為專門選擇某種特殊的戀愛對象(如有婦之夫、賣淫女等),以滿足其特殊需要的變態心理。他們與這些女性交往後,卻要求對方對自己絕對的忠貞。有的專門挑選行為輕佻、放蕩的女性作為“戀愛”對象,以便從女方的放蕩行為中激起自己強烈的嫉妒情緒,對方的行為越放蕩,他們投入的熱情也就越高,更能激起自己的嫉妒心理和別人的嫉妒心理,以滿足變態的心理需要。這種怪戀者通常會引起人際情感、家庭糾紛,也可以引起情殺和破壞他人婚姻的犯罪 。
怪癖型人格障礙者犯罪的法律責任能力
對於人格障礙者的法律責任能力應結合其與案件的關係做具體分析,才能對其的法律責任能力做出恰如其分的判斷。
對於怪癖型人格障礙,這種類型的人無論在日常生活中還是違法犯罪行為中都具有充分的事件辨別能力、自我意識和自我行為控制能力,因而應評定為具有完全責任能力。當然在其改造時應考慮其服刑改造與心理行為矯治相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