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急救醫學不處理傷病的全過程,而是把重點放在處理傷病急救階段,其內容主要是:心、肺、腦的復甦,循環功能引起的體克,急性創傷,多器官功能的衰竭,急性中毒等。並且急救醫學還要研究和設計現場搶救、運輸、通訊等方面的問題,所以急救醫學包括:院前處理(急救中心)、醫院急診室、危重病人監護病房(ICU)三部分。因此,急救設備是急救醫學的重要組成部分。任務
急救醫學就其具體工作對象來說,大致可分為創傷與非創傷兩大類。急救醫學的任務可分為建立急診醫療勤務體系、建立(健全)急診科、組織培訓及學術交流三個方面。實踐證明急診醫療勤務體系是實施急診工作的最佳形式。各國的EMSS根據其本國具體條件稍有不同,但其組織形式、職責等卻基本相同。
勤務體系
勤務體系是一個通訊、協調和指揮急救工作的中心。它配備有完善的通訊聯絡設備、綜合分析系統、救護車及急救員,將若干合格的醫院組織成急救網。其主要職責即從急症病人或傷員發病、受傷之初就開始有組織地指揮、協調現場搶救,合理分診,轉運及途中監護治療以及根據具體情況將患者轉送到有關醫院的急診科或重症監護病室。急救可分三個層次一為現場急救,現場急救多為心臟驟停或創傷患者,應做好組織工作,並要求急救人員熟練掌握心肺復甦、止血、骨折固定等技術。
二為轉送途中監護及搶救。目前已改變了“救護車的任務只是把病人轉運到醫院”的概念,強調運送過程中應邊監護、邊搶救、邊與急救中心或接受醫院聯繫,報告病人情況及接受指導。設備完善的加強監護機動車及小型救護飛機或直升機的使用,有力地提高了搶救成功率。
三是醫院內急救。醫院是急救醫療的主要實施地,包括醫院的急診科和各專科重症監護病房。急診病人到達醫院後,首先由急診科醫護人員進行搶救,分診及觀察。其後按病人具體情況決定出院、轉入相應科室、各專科重症監護病房或綜合性危重病監護病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