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簡介
快閃分為 “快閃行動”或 “快閃影片”。
“快閃行為”指比較多人相聚同一個地方做統一的舞蹈或者其他指定行動的短暫行為藝術,或以簡單的拍攝來記載。
“快閃影片” 指以專業歌舞影視製作的影片,以影片在網路的傳播效果為主,拍攝時難度較高,為達到影片效果會反覆多次,流傳度較廣,常與公益或商業相結合傳播。
1. 出現過程
快閃族是於2000年最先在紐約出現,後來擴展至歐洲、亞洲等。
快閃族最早起源於2000年3月美國紐約的曼哈頓。當時一個名叫比爾的組織者召集了400餘人,在紐約時代廣場的玩具反斗城中,朝拜一條機械恐龍,5分鐘後眾人突然迅速離去,快閃族因此而聞名。
快閃族是都市時尚文化中的一種,是現代人在忙碌之餘和世界開的一個善意的玩笑。他們當中的多數人表示,如果活動設計合理,自己將會主動參加。當然,也有些人因為擔心造成誤會,而採取保守的態度。
舉例
2003年8月,有人發起全港首個快閃行動,在指定日期時間到旺角一間電器店問店員有沒有遊戲機售賣(該店不賣遊戲機),然後集體拍手叫好後各自離開。但到了行動當天,玩快閃的人只有發起者,一名十來歲的小孩而已。2003年8月22日,一群外籍人士突然在銅鑼灣時代廣場的麥當勞,集體舉起紙巾並跳芭蕾舞,行動持續了一分鐘,之後四散離開。該行動被稱為全港首個成功的快閃行動。
其他曾被提出的行動有,在尖沙咀鐘樓外喊“我愛香港”、在某超級市場集體拍西瓜等。
義大利
假裝買書:羅馬是歐洲首個出現快閃族的地方。2011年7月24日,300人在10分鐘內蜂擁至一家圖書館,向館員查詢一些根本不存在的書,時間一到,他們一同拍手15秒後迅速散去。
加拿大
扮青蛙跳:8月初多倫多首度出現“快閃族”活動。當晚6時半,數十名本地快閃族在央街與艾靈頓道交界處一商場外聚集,聽取道首領現場指示後,數十人便一起步入商場內的TOYSRUS玩具店,扮青蛙在店內跳來跳去。
德國
張傘跳高:柏林的快閃族則於2011年7月30日首現,策劃的男子在街頭拿彩色雨傘,號令在場75人隨意跳高、鼓掌或伸展雙臂、轉圈。8月1日傍晚6時過1分,德國柏林鬧市區街頭突然有40多個人一起使出手機,大喊“是啊是啊”,然後開始鼓掌。
英國
家具店聚會:2011年8月7日晚,由一名40歲的倫敦人號召的英國“快閃族”在倫敦購物區出現,約200人首先按所屬星座分類,到不同酒吧聚集,細閱叮囑他們“別讓旁人看到”的指示:“你要在18:30到達”13分鐘後,快閃族到一間家具店,依批示用手機致電朋友和稱讚店內家具。正當該店經理心頭大喜時,民眾迅速在他面前散去。
中國
動作定格:2011年4月1日,愚人節,由廈門理工學院的李同學和張同學組織的“快閃”活動在廈門中山路開展,晚上8點,突然一聲響亮的哨聲吸引了眾多路人的目光。只見百餘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向哨聲處集合,他們戴著各種各樣的面具,有的戴白色面具,有的套上了《讓子彈飛》里那種麻匪面具,有的則是戴骷髏頭面具。他們以吹哨人為基準,按長方形散開,瞬間定格成塑像姿勢靜止不動。
美國情況
第一次行動:在第一次行動前,比爾向50個朋友發出電子郵件,邀請他們到曼哈頓下城的一家零售店碰頭。但由於沒有向官方透露活動的任何信息,外加有人向警方透露了訊息,此次活動同時也吸引來了6名警察和1輛警車。因此,此次活動的舉行並非成功。比爾在事後總結並被迫採取保密措施:要求參加者先在某一地點集合,然後再由組織者分發傳單,說明目標的具體地點。
第二次行動:第二次行動的目標是梅西百貨的曼哈頓旗艦店。此前,活動組織者僅通知何時在何地點碰頭。在得到組織者的命令後,大約有200人湧入梅西的9樓家庭裝潢用品,然後團團圍著一塊標價1萬美元的地毯,七嘴八舌地對它評頭品足。
一名參與活動的人隨後向記者表示,“我們被告之我們共同居住在郊區的一個大而舊的五金商店內。我們向售貨員表明我們希望購買一塊稱心如意的地毯”。在大約10多分鐘之後,這群人突然四下散開消失,令店員們困惑不已。
第三次行動:參加者在紐約中央車站集合,然後開進凱悅大酒店,乘扶梯上夾層,然後在瞠目結舌的客人和服務員面前大聲鼓掌15秒鐘。
第四次行動:行動鎖定時尚的索霍區的一家高檔鞋店,參加者妝扮得像從鄰近的馬里蘭州鄉下乘大巴來紐約見世面的觀光客。
第五次行動: 在2011年7月24日舉行的行動,大批快閃暴走族來到曼哈頓上城西區的一家愛爾蘭酒吧,在一台點歌機周圍閒逛,並竭力裝得若無其事的樣子。一位頭一次參加的人焦急地低聲向旁人打探:“你也是快閃暴走族嗎?”“噓——”對方只是會意地點點頭,眨了一下眼睛,神經質地輕笑一聲。這時,一位“閃客計畫”的組織者出現了,他悄悄地給大家分發指令條:集合地點——中央公園內與國家歷史博物館對面的小山包。傍晚7時18分,300多名到達指定地點的參與者準時而嚴格地按照指令條的要求,依次進行靜默學鳥叫讚美大自然的行動。出發前,他們都在一個時區網站上對過表。
第六次活動:超過500名FLASH MOB成員在某大酒店聚集,扮著久別重逢,而後在大堂睡在地上幾分鐘,之後極速離開。在8月初舉行的一次活動中,200多人在美國的一家書店內假裝排隊刷卡付款,然後突然一起鼓掌歡呼,令旁人瞠目結舌。
比爾事後表示,“第二次開始後的活動都非常成功”。他在接受CNN的採訪時表示:“對有些人來說這只是好玩,有人則覺得這是社交,還有人覺得這是政治。我自己則從美學的角度來看這件事,我喜歡看這么多不知從哪來的人聚集在一起。”
歐洲情況
此後,快閃暴走族風潮通過網際網路傳播到英國倫敦,進而橫掃歐洲大陸。義大利的羅馬,奧地利的維也納,德國的柏林都已出現快閃暴走族的身影。以在義大利羅馬舉行的活動為例,在參與者接收到電子郵件後,他們在蜂擁而入指定的書店,在短短十來分鐘之內,書店的大廳里已湧入三百多名快閃暴走族。當指定的時間一到後,所有參與者大聲鼓掌,時間沒有超過15秒中。但當地路過的居民表示,“此次活動實在是超現實,看到這些,很難不去懷疑自己是不是在做夢”。此次活動的高潮時間不超過1分鐘,2分鐘之後,所有的快閃暴走族都已散去。等一切都恢復正常之後,留給書店工作人員的只有驚愕的氣氛。
2011年7月30日,柏林,100人,在街頭撐起彩色雨傘跳舞,然後閃去。2011年8月7日,倫敦,200人,群聚家具店一同稱讚家具,然後閃去。
在羅馬也曾有300多人同時湧進一家音樂書店,要求店員尋找並不存在的圖書或作家。
亞洲情況
同樣,暴閃快走族風暴在8月開始襲卷亞洲各大城市。2011年8月22日晚上9時許,數十名外籍人士突然湧入香港銅鑼灣的一家快餐店,一同高舉衛生紙大跳芭蕾舞,並發出輕快的呼叫聲,約一分鐘後立即停止行動並火速四散,令在場的職員及顧客均錯愕不已。台灣的“快閃暴走族”可謂是亞洲最為龐大的一個群體,當前台灣的網路上至少已經有5個“快閃暴走族”相關網站。其中成立於8月17日的“台灣快閃暴走族”是規模最大的,當前擁有400多位成員,參加者聲稱要“將快閃的理念推廣全台”。8月27日下午2時許,該群體的成員在台中廣三百貨前,演出脫線無厘頭的活動,集體面向廣三廣場大喊三聲“火星來了”!然後迅速解散。
中國
某一天,城市廣場中 心突然圍聚了一批70年代模樣 人士,約莫百來人,典型的Hiphop裝扮;高舉著手機,頭仰望天,喃喃自語,一時間廣場瀰漫各種方言,廣州話客家話潮汕話充斥耳邊,煞是新奇。突然洪亮一聲喊:“我們愛鳳梨,正如廣州愛時尚”,接二連三,此起彼伏,最後竟成了“大合喊”,這一過程整整持續了3分33秒有餘;待喊聲落畢,嘩地一聲巨響,人群飛快四處逃散,在場警察措手不及,阻攔不成,整個廣場混亂非常。這是廣州某大學三年級學生Topku發表的網上的一份假象行動,它完全符合快閃暴走族的標準:特定時間、特定地點的突然出現,怪異的行動和突然的消失。不過。這只是快閃行動的一種方式,有這種類型的還有舞蹈和定格。
起源
快閃是英文FlashMob的中文翻譯,它最早起源於周星馳導演的著名電影《整蠱專家》和《少林足球》的搞笑片段中,國外第一次快閃行動是在2003年5月美國紐約的曼哈頓。人們僅僅知道它最初的組織者名叫比爾(Bill),他自詡是一名“社會工作者”。比爾為組織活動專門成立了一個叫“Mob Project(快閃計畫)”小組。“快閃計畫”自身有著鮮明的特點--參加者應當了解一些人已接受了邀請。沒有網站會對活動提供專門的信息,更不會在任何當地報紙上發布任何廣告--他們只是通過電子郵件的形式相互進行邀請,同為虛擬世界的朋友,幾乎沒有人在現實生活中會相互熟知。
比爾在第一封致網友的信中就說到,“因為是我的主意所以我寫的這封信,但這並不能表明我就是活動的組織者。在我個人看來,在發動電子郵件之前就策劃好活動的人就可以擔當活動的組織者。活動應當由那些了解活動內容的人來組織”。
滿足需要
對於“快閃”活動,有專家認為,採用這樣行為藝術形式的人可能具有比較強烈的“冒險心理”,敢於嘗試,鍛鍊自己的膽量、勇氣,想做“第一個吃螃蟹的人”,使自己不再內向,更加自信。為自己解壓,也給周圍的人送去歡樂。這種行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不損及他人,同時要注意安全。
在現代社會人們內心的交流減少背景下,“快閃族”的出現,可以從三個角度看待。首先,從表面看是通過“無厘頭”的遊戲在公眾面前表現自我,鍛鍊自己的勇氣和膽量;第二,就是緩解生活中的壓力;第三,現代社會年輕人會常感覺到“無價值感,無意義感”,即沒有生機地活著。年輕人精力充沛,但很多時候無處消耗,快閃運動提供了平台,宣洩青春情緒,於是風行起來。人生下來就有展現自我的意識,嬰兒的大哭也是一種需要引起周圍人的注意,需要得到周圍人的“回應”。快閃族強烈地希望通過刺激,最終的目的是希望進而“影響周圍人”,吸引他們的注意。他們能“回歸”社會,做一些既是個人興趣愛好又對社會公益事業有好處的事情,比如塗鴉、街舞等和街頭表演結合,所以能被更多的年輕人和大眾接受,並且參與進來,但決對是以不違法為前提的娛樂活動,不參與政治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