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汪

必汪

必汪,藏族弓拉弦鳴樂器。歷史較為悠久,形制與漢族二胡基本相同,發音明亮、音色優美,常用於獨奏和為歌舞、戲劇、說唱伴奏。尤以川、藏、滇三省區交界的巴塘、芒康和德欽一帶最為盛行。

(圖)必汪必汪

必汪,藏族弓拉弦鳴樂器。藏語因方言不同又稱必庸、必央、巴汪、日阿雜、則則、扎尼等。漢族稱弦子、牛角胡或胡琴。歷史較為悠久,形制與漢族二胡基本相同,發音明亮、音色優美,常用於獨奏和為歌舞、戲劇、說唱伴奏。流行於西藏、四川、雲南、青海、甘肅等省區。尤以川、藏、滇三省區交界的巴塘、芒康和德欽一帶最為盛行。

簡介

在古代西藏,必汪是弦鳴樂器的總稱,它還包括彈弦樂器,就像胡琴早期也包括彈弦樂器一樣。元代藏族學者薩迦班智達·貢噶堅贊《樂論》中已載有必汪,建於公元1037年的西藏薩迦縣薩迦寺的壁畫中,已有其圖像。在藏文史籍《五部遺教》(作於13世紀末)和《王統世系 明鑑》(作於14世紀》中,前者記述了公元7世紀~9世紀時,西藏已有了必汪,後者記述了文成公主進藏後曾演奏必汪抒懷,以上所述均為彈弦樂器琵琶。到了近代,才將必汪作為拉弦樂器的專稱。藏族民間熱巴藝人羅布占堆認為:他們使用的必汪,源於內地漢族地區,但傳入的年代和途徑不詳。

結構

結構同漢族二胡,由琴筒、琴桿、弦軸、千斤、琴馬、琴弦和琴弓等部分構成(圖)。形制無固定規格,一般多為民間藝人自製自用,全長55厘米~68厘米。琴筒為圓筒形,有牛角、木或竹製三種。牛角琴筒是必汪的最早形式,多採用較粗大的野牛角製作,並以雌野牛的角質最佳,將角根、角尖截去,用中間偏根部分製成,筒身後部略向上彎,後因野牛角難以尋找,才逐漸改為木製琴筒。木製琴筒常使用核桃木、樺木、杉木或松木製作,用一段原木,將其中掏空即成,筒長13厘米~17厘米、前徑10厘米~13厘米、後徑9.5厘米~11厘米。竹製琴筒使用經 長年自然乾燥的老毛竹製成,數量很少。將琴筒上下開出插入琴桿的方孔,筒前口多蒙以野山羊皮為面,近年來也有少數蒙以蟒皮者,筒後端敞口。琴桿為上方下圓的柱狀體,多使用質地較堅硬的木材製成,藏區常用當地所產的杜鵑木、青岡木或白楊木等製作,弦軸及其以上部位呈方柱形,頂端為琴頭,多雕刻成方塔形或圓球狀,琴桿右側橫置兩個木製弦軸。軸頭為圓錐形,軸頂為多棱形、不規則圓柱形或鏇成圓球形。琴桿中、下部呈圓柱形,其上系有絲弦千斤,琴桿下端插入琴筒方孔中。琴筒皮面中央置有木製琴馬。張兩條琴弦,傳統多用黑色馬尾弦,四川巴塘則以黑馬尾作外弦,白馬尾為內弦;近年來已開始使用絲弦或鋼絲弦。琴弓用竹條或剌巴樹細枝作弓桿,彎成滿弓狀或半圓形,兩端系以黑色馬尾為弓毛,弓長34厘米~57厘米,長短因奏者而異。必汪的外表裝飾,以四川巴塘一帶的最為精美,一般則在琴頭飾以彩雕,琴筒和琴桿上繪有鮮艷的民族圖案。

演奏方法

演奏時,可採用坐姿或立姿。坐姿與演奏二胡相同,兩腿分開或將左腿架於右腿上,將琴筒置於左大腿彎曲處,琴頭稍偏向前方,左手持琴按弦,右手執馬尾弓在兩弦間拉奏。立姿演奏時,則須用腰帶或繩扣將琴筒固定於左邊腰部。必汪按五度關係定弦,常定弦為c1、g1或a、e1,音域a—g2,近兩個八度。發音明亮,音色優美。由於琴弓短小,多一弓奏一拍,故換弓較為頻繁,鏇律中的長音,則以分音連續奏出。可以獨奏或為歌舞、戲劇、說唱伴奏,主要用於民間歌舞弦子和熱巴弦子。藏族人民平時常在家中獨奏弦子樂曲以自娛,男女均可演奏。

在民間歌舞弦子(藏語稱諧或頁)中,必汪是十分重要而又是唯一的伴奏樂器,眾歌舞者圍成圓圈,由男子一人在前演奏弦子領舞,他一邊為舞蹈伴奏,一邊做著踏腳、轉身、踢腳等舞蹈動作,其餘的人隨著輕快活潑的音樂節奏、強烈的舞蹈韻律,邊歌邊舞,時而向圈內聚攏,時而散開,雙手甩動長袖,動作優美、曲調豐富,歌詞多為對勞動、愛情、宗教和自然景物的讚頌。在熱巴弦子(藏語稱熱巴諧)中,由熱巴男藝人操琴邊奏邊舞,動作幅度較小,女藝人則隨樂聲甩動水袖、翩翩起舞。熱巴是一種以鈴鼓舞為主包括弦子、鍋莊、踢踏等說唱、舞蹈和雜耍等綜合表演藝術形式,相傳為11世紀的流浪僧人米拉熱巴首創。所以從事這種表演的藝人也就被稱為熱巴。必汪還用於藏戲和民間說唱“宣肯”的伴奏。

較著名的必汪樂曲有:《阿及吃那瑪》、《衣學裡羅》、《奔子欄弦子調八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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