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級能力
I級
患者患有心臟病,但活動量不受限制,平時一般活動不引起疲乏、心悸、呼吸困難或心絞痛。
II級
心臟病患者的體力活動受到輕度的限制,休息時無自覺症狀,但一般體力活動下可出現疲乏、心悸、呼吸困難或心絞痛。
III級
心臟病患者體力活動明顯受限,小於平時一般活動即引起上述的症狀。
IV級
心臟病患者不能從事任何體力活動。休息狀態下出現心衰的症狀,體力活動後加重。
檢查方法
1994年美國心臟病學會(AHA)對NYHA的心功能分級方案再次修訂時,採用並行的兩種分級方案。第一種即上述的四級方案,第二種是客觀的評估,即根據客觀的檢查手段如心電圖、負荷試驗、x射線、超聲心動圖等來評估心臟病變的嚴重程度,分為A、B、C、D四級:
A級
無心血管疾病的客觀依據;
B級
客觀檢查示有輕度的心血管疾病;
C級
有中度心血管疾病的客觀依據;
D級
有嚴重心血管疾病的表現。
Killip分級
用於評估急性心肌梗死患者的心功能狀態。
I級
無肺部囉音和第三心音
II級
肺部有囉音,但囉音的範圍小於1/2肺野
III級
肺部囉音的範圍大於1/2肺野(肺水腫)
IV級
休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