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皇帝在陪都而不在正都時,國政由其他人代理,在許可權限制的基礎上由太子代理被稱為“太子監國制”,由信賴的重臣代理被稱為“留守官制”。
羅馬帝國的復都制
公元2世紀後半葉,羅馬帝國由正帝和副帝分治,戴克里先帝的時代,帝國分為東西兩部分,兩人為正帝、兩人為副帝的四帝共治制因此出現。這四個首都是尼科美迪亞(伊茲密特)、塞爾曼(en:Sirmium)、梅蒂奧拉努(en:Mediolanum,今米蘭)、奧古斯塔·溫德利科倫(en:Augusta Vindelicorum),羅馬因此失去了它的首都機能,只是名義上的帝國的首都。此後,西方正帝君士坦丁一世 (羅馬帝國)將帝國統一,在東方建立新都君士坦丁堡。
395年,東帝狄奧多西一世(西帝為形式上的次子霍諾里烏斯)死後,長子阿卡狄奧斯為東帝,他將都城設定在東方的君士坦丁堡與西方的梅蒂奧拉努(後遷都至拉文納)。公元4世紀,羅馬帝國東西分治的現象已經較為明顯,當時常使用“西邊的皇帝”、“西邊的領土”這樣的稱呼,而不使用“西羅馬帝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