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發蒼

徐發蒼,男,1946年7月生,雲南宣威人,歷任公社黨委書記、縣委書記、地委副書記、地區政協主席、省文化廳副廳長,正廳級,個人傳略載於《雲南省社會科學人才名錄》。著有《徐發蒼詩詞書法集》。系雲南省書法家協會會員。

基本信息

人物經歷

徐發男,1946年7月生,雲南宣威人。中共黨員。1986年7月畢業於中共中央黨校中青幹部班,研究生學歷。歷任公社黨委書記、縣委書記、地委副書記、地區政協主席、省文化廳副廳長,正廳級。社會兼職有雲南省文博協會理事長、中國文化管理學會第二屆常務理事。主要事跡:在任公社書記、縣委書記期間,正確指導農村改革,領導縣鄉制定正確的發展戰略,使民眾在解決溫飽的基礎上向小康邁進。在地廳領導崗位上,先後主管政法和宣傳理論、農業和農村工作、教育科技和文化文物工作。工作中善於從實際出發,解決重大突發事件、經濟發展路子和社會敏感問題。同時善於總結經驗,進行理論概括和探索,適時提出超前思路,有效指導工作實踐。

主要成就

工作經驗和研究成果見於報刊雜誌書籍的主要有:論文《談談新時期的幹部標準和幹部教育》獲雲南省社科研究三等獎;《鄉鎮黨校教育初探》收入江蘇人民出版社出版的《鄉鎮黨校經驗與研究》一書;《必須重視爨文化的研究》見雲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實踐呼喚理論》一書;《市場經濟話今昔》收入《開拓者論文精粹》第三輯;《堅持三位一體,加強黨員教育,搞好智力開發》收入《新時期黨的建設文庫》(中央文獻研究室和中央黨校合編);《科技興農,力量無窮》收入《中國農業發展文庫》;《九龍河畔小康潮》收入《領導幹部調查報告選編》(雲南省委辦公廳主編);《文化產業的雲南特色》刊登於《中國文化報》1999年2月1日第二版;《雲南文化工作要吃民族飯》刊登於《中國文化報》2000年3月15日第四版;《雲南民族民間文化保護的立法與實踐研究》收入2001年12月北京國際會議專輯《共同守護我們的精神家園》一書;《我站在古驛道上》發表於《雲南文史叢刊》2002年第四期;《保護文物,守土有責》刊登於2003年5月18日《雲南日報》;《雲南文物的五大王牌》刊登於2003年10月28日《雲南日報》C版;《文物的保護利用應依法進行》刊登於《中國文物報》2003年11月12日第三版;《雲南文物工作凸現特色效應》刊登於《中國文物報》2004年3月24日第三版;《發展文化產業要加強文化遺產保護》分別載於2004年3月《雲南日報》、《春城晚報》。《學習“三個代表”體會文章》被收入鄭必堅、逢先知、李君如主編的《高中級領導幹部學習“三個代表”文集》(第六卷)。酷愛文學、詩詞、書法,工作之餘,每每觸景生情,詩書並茂,躍然紙上。書法作品收入《中日現代美術通鑑》、《中國書畫函大書畫精品專集》、《慶祝中國文物工作五十年書畫攝影作品集》、《上海浦東書畫筆會作品集》等。個人傳略載於《雲南省社會科學人才名錄》。著有《徐發蒼詩詞書法集》。系雲南省書法家協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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