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容
2018年2月,中共潁上縣紀委、縣監委對八里河鎮韓郢村原黨總支書記徐永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監察調查。
經查,徐永聯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調查;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品,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民眾紀律,對待民眾態度簡單粗暴,違規安排收取民眾錢款;違反工作紀律,在計生工作中弄虛作假;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違規安排“坐收坐支”,違規挪用專項經費,違規征地,違規建房。利用職務之便,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採取虛報冒領、騙取、侵吞的手段,單獨或夥同他人貪污公款,涉嫌貪污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利用職務之便,在村級事務管理工作中,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採取虛報冒領、侵吞等手段,單獨或夥同他人侵吞集體資金,涉嫌職務侵占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村集體資金用於個人營利性活動,涉嫌挪用公款犯罪。
徐永聯身為黨員幹部,理想信念喪失,法紀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中共潁上縣紀委、縣監委決定給予徐永聯開除黨籍處分;收繳違紀所得;將徐永聯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