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建軍[吉林省白城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長]

徐建軍[吉林省白城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長]

徐建軍,男,滿族,1966年8月出生,中共黨員,1986年參加工作,吉林大學國民經濟專業畢業。 曾任中共吉林省白城市委常委、副市長。 2016年7月5日,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86年7月 吉林省洮南市經委生產調度科科員、副科長、科長;

1992年8月 吉林省洮南市計經委副主任;

1997年3月 吉林省洮南市計經委主任;

1998年3月 吉林省洮南市市長助理、計經委主任;

1999年7月 吉林省洮南市副市長;

2001年9月 吉林省白城市經貿委副主任、黨工委副書記(正局級);

2003年1月 吉林省白城市經貿委主任、黨工委書記;

2004年3月 待分配;

2004年4月 中共吉林省洮北區委副書記;

2004年5月 中共吉林省洮北區委副書記、代區長;

2005年1月 中共吉林省洮北區委副書記、區長;

2006年8月 中共吉林省鎮賚縣委副書記、縣長;

2008年12月 中共吉林省鎮賚縣委書記(正處級);

2010年5月 2016年4月 吉林省白城市市委常委、副市長(副廳級)。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6年3月18日,據吉林省紀委訊息:經吉林省委批准,白城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徐建軍(副廳長級)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免去職務

2016年4月15日,白城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免去徐建軍白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

依法雙開

2016年7月5日,據吉林省紀委訊息:經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紀委對白城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長徐建軍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徐建軍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嚴重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品、禮金;嚴重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徐建軍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黨的十八大後扔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吉林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吉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徐建軍開除黨籍處分;由吉林省監察廳報吉林省政府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追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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