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住建局

徐州市住建局的責任為擬定全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髮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建立和完善本市住房保障體系;負責市區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賃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設、銷售、分配及管理工作;負責市區經濟適用住房申請的批准和廉租住房申請的審核登記等工作。

徐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參與擬定相應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擬定全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髮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城市住宅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住宅建設計畫;參與我市土地出讓的方案擬定。。
(三)負責建立和完善本市住房保障體系;負責市區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賃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設、銷售、分配及管理工作;負責市區經濟適用住房申請的批准和廉租住房申請的審核登記;參與我市房改方案的擬定並負責實施。
(四)負責房產市場的管理;參與房產市場秩序整頓工作;負責房地產市場監測工作;負責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負責房產中介服務機構的管理和二、三級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核准初審及房產經紀機構的備案;負責房產轉讓、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抵押擔保等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房產市場信息系統建設。
(五)負責房產權屬管理;負責對各類房產進行權屬登記、發證、測繪、驗證,核發房屋權屬證書;負責管理市區房屋檔案等。 
(六)負責物業管理工作;負責物業服務企業三級和新設立物業服務企業三級資質的審批;對物業服務企業進行行業管理;指導業主委員會開展工作;指導監督物業服務企業開展工作。
(七)負責房產的產業管理;負責市區直管公房的管理;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改變直管公房用途的管理;負責辦理直管公房的接管、撤銷和註銷手續
(八)負責全市房屋安全管理;負責房屋安全鑑定工作;負責古建築物的有關保護工作。
(九)負責白蟻防治管理工作。制定白蟻防治工作的技術規範和質量標準,負責白蟻防治機構的資質核准;指導全市的白蟻防治業務工作,組織白蟻防治人員進行專業培訓。 
(十)負責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行政執法工作,依法對各種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行政處罰;負責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負責對房產行政執法人員進行培訓和行政執法監督。
(十一)負責市區已購公有住房、商品房維修資金的收繳和監管。
(十二)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負責落實私房改造政策和代管房產、宗教房產等政策的制定實施。
(十三)指導縣(市)區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工作及行業協會工作。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