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規劃局

徐州市規劃局

根據《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的通知》(蘇委〔2001〕144號)和《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的通知》(徐委發〔2001〕27號)的有關規定,保留徐州市規劃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2018年12月,機構改革不再保留徐州市規劃局。

基本信息

簡介

地址:徐州市淮海西路188號

主要職責

市規劃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規劃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市實際,研究擬訂有關城鄉規劃的地方性政策、法規和規範性檔案。

(二)編制徐州市城市總體規劃及各項專項規劃、分區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組織論證有關規劃和報批工作,以及法定圖則的編制和管理。

(三)負責自然文化遺產、歷史文化名城及本市風景名勝區的保護和生態環境建設的規劃。

(四)負責組織城鎮體系規劃和縣鎮總體規劃的編制、論證和報批。

(五)對城市規劃區內的各類建設活動實行統一規劃管理,依法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六)負責建設工程的驗線、規劃驗收工作。

(七)負責對城市規劃設計單位的資質審查和行業管理。

(八)負責城市規劃測繪工作。

(九)負責市規劃區範圍內村鎮規劃的審批和管理。

(十)負責市區戶外廣告設施審批工作。

(十一)參與城市規劃區內的各項大中型項目可行性研究。

(十二)參與城市發展戰略、城市建設近期目標和年度計畫的制定。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市規劃局機關行玫編制為42名(含紀檢、監察編制),另核行政附屬編制6名。

領導職數為:局長1名,副局長4名,紀檢組長1名;正副處長(主任)19名,其中正處長(主任)7名(含監察室主任1名)。

李靖華同志為徐州市規劃局局長。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規劃局設6個職能處室。

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行政事務的組織協調和重要事務的催辦、督辦工作;承辦文書檔案保密管理、檔案處理、信訪、重要文稿起草、對外接待、財務管理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和協調工作;辦理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

組織人事處

宣傳貫徹黨的各項路線、方針、政策,組織全局政治理論學習;開展普法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負責全局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負責機關黨委和基層黨組織建設;負責統戰工作;承辦局管幹部的任免、後備幹部隊伍建設、職稱評定和離退休老幹部工作;負責全局的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局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管理和人事檔案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局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安全保衛工作。

綜合處

負責全局業務的綜合協調工作;接收建設項目的報建、報審申請,核發“一書兩證”(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規劃設計”方案的批覆;協助局長抓好總體規劃布局及用地安排並辦理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手續;參與大中型項目的可行性研究、論證和審查;負責徐州市城市總體規劃及各項專業規劃、分區規劃的編制協調、組織論證和審批有關規劃工作;負責近期建設地區和重要地段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制定工作;負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的編制和聯絡交流有關事宜;負責組織城市設計、生態環境建設的規劃編制論證;組織局業務會議和業務學習;負責規劃住信息的交流、收集和計算機信息技術的開發和利用;負責保管和更新城市地形圖;負責本市行政區內地圖、圖集(冊)、交通旅遊圖的編制管理和審查。

建設規劃管理處

負責建築工程的規劃定點,提出規劃設計要求;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手續;審核建築設計方案及施工圖,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手續;參與建設工程的規劃驗收;負責城市規劃測繪工作;負責《城市規劃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起草配套的法規規章;負責城市規劃法律、法規執行的監督檢查;參與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審核行政處罰案件,主持行政處罰聽證;負責執法人員培訓和執法證件的管理工作。

市政規劃管理處

負責市區範圍內的人防工程、道路及地上、地下管線工程的選線、方案審查,辦理規劃許可證手續,參與批後監督、檢查和竣工驗收;參與重大市政基礎設施的可行性研究;負責管理市區規劃中的道路紅線;負責戶外廣告的規劃定點審批;負責戶外廣告設施審批工作;負責編制城市交通、供電、供水、排水、供熱、燃氣等專業規劃。

縣鎮規劃管理處

負責檢查指導徐州市所屬六縣(市)及賈汪區的規劃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市域城鎮體系規劃的編制、論證和報批;負責縣域城鎮體系和縣鎮總體規劃的論證、報批;負責指導小城鎮及村莊的規劃;負責徐州市至觀音機場兩側道路紅線外100米範圍內的一切建設項目的審定及相關的管理工作;負責市規劃區內銅山縣鄉鎮建設項目的審定和違法建設的監督、檢查。

另按有關規定設定紀檢監察機構。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