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專業

律師專業在我國教育部一直是重視培養人才專業之一,該專業為我過司法機關 行政部門 政府部門提供專業人才通道,本專業培養系統掌握法學知識,熟悉法律和黨的相關政策,能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特別是能在立法機關、行政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仲裁機構和法律服務機構從事法律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 本專業培養系統掌握法學知識,熟悉。

報名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僑胞,不受性別、年齡、民族、種族、學歷、身體健康狀況、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根據本人的實際情況報考,但考生在申請本科畢業時必須具有國家承認專科學歷。

教學形式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脫產班是自學考試的一種助學輔導形式,充分利用本校的師資力量、教學環境和設施,採取授課,規範化管理的一種辦學形式,為學生提供普通高等院校相同的學習條件,教育方式和學習生活環境,使學生受到全面系統的大學知識教育和能力培養。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脫產班是高考落榜生接受大學教育,享受大學氛圍的最佳選擇。

課程設定

專業代號:C030111 ;專業名稱:律師(基礎科段)*#
註:“標準號”為2002年以前使用
序號類型
序號
課程
代碼
標準號課程名稱學分類型
方式
方向或備註
100103706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2必考筆試
200203707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概論4必考筆試
300405677法理學7必考筆試
400505679憲法學4必考筆試
500600917民法原理與實務7必考筆試
600700262法律文書寫作3必考筆試
700800919刑法原理與實務(一)7必考筆試
800900920刑事訴訟原理與實務(一)7必考筆試
901000918民事訴訟原理與實務(一)7必考筆試
1001100922經濟法原理與實務6必考筆試
1101200923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一)7必考筆試
1201300921商法原理與實務6必考筆試
13231000313030心理學4加考筆試
1423204577中國通史8加考筆試
相關說明
主考學校中山大學
課程設定必考課程12門,共67學分;選考課程0門,共0學分;加考課程2門,共12學分;
停考時間
說明 1、港澳考生可不考001、002課程,但須加考231、232課程。
2、本專業從2011年1月起不接受新生報考。
備註根據粵考委[2010]20號檔案《關於停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商行管管理(專科)等十個專業的通知》,決定從2011年1月起,上述專業不再接受新生報考,筆試課程考試安排至2013年4月止,實踐考核課程考試安排至2013年10月止,畢業手續辦理至2014年6月止。

就業前景

依舊的黃金職業。律師這個詞總會讓人想起思維敏捷、風度翩翩等詞語,與枯燥的公檢法從業環境相比,一直是年輕的畢業生們的理想選擇。律師也作為社會公認的高收入階層,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徵。加入WTO,律師是最大的受益者之一,懂英語和國際法的律師職業前景十分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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