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

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

通訊事務管理局(簡稱通訊局,英語:Communications Authority,CA)是香港的法定組織,於2012年4月1日由以往的廣播事務管理局和電訊管理局合併而成。鑒於香港的網際網路、廣播及電訊事業在近年愈見整合,政府認為有需要將兩個規管機構合併,確保匯流環境下規管方式與措施協調一致,提升效率,並且更有效地促進業界發展及保障消費者權益。新成立的通訊局將繼續負責執行現行的《電訊條例》及《廣播條例》,並維持現有的規管及發牌安排。

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簡稱影視處;英語:TelevisionandEntertainmentLicensingAuthority,TELA)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轄下的部門,專責管理電影、電視及其他娛樂事業。最後一任處長為劉明光先生。
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原隸屬工商及科技局,2007年7月1日決策局重組後劃入新成立的商務及經濟發展局。
因應通訊事務管理局的成立,本部門已於2012年4月1日解散,其廣播事務、電影評級、管制淫褻及不雅物品和報刊註冊交由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負責,而簽發娛樂牌照的職能則交由民政事務總署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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