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延年

彭延年

彭延年(1009—1095)字舜章,號震峰,江西廬陵(今吉安)人,進士,是大文學家歐陽修的遠房表弟。歷任福州推官、大理寺評事、大理寺副卿、知潮州軍事、大理寺正卿,任計30年。北宋熙寧元年2月至翌年7月,神宗帝命直秘寺丞,會修《英宗實錄》。因與王安石政見相左,故被貶來潮為州府。在潮為官8年,頗有政績,他減賦稅,修築韓江堤,治水救災,擊流寇、海寇,身先士卒,斷指而不顧,與民生息,救民如水火,“城內挖井36口,解困汲絕”。澤及潮民,有功於斯,民頌曰:“解結理絮,惟我彭公;復我生我,有我彭公”。

名臣彭延年

彭延年生於北宋大中祥符二年(1009年)三月,江西廬陵(今吉安)人,字舜章,號震峰,是大文學家歐陽修的遠房表弟。彭延年之父名躍,號匡山。彭延年“幼勤學善文,六經子史,研究甚精”,於《易》更有獨到見解,認為其意無須疏注,“但熟讀則見”。彭之為文,以先秦、兩漢為范,不屑於六朝的綺麗文風;為詩則宗李、杜,有元和氣格。歐陽修嘗見其所賦,“稱賞不已”,說是必能名於今傳於後,“後果領鄉薦,登進士第”。

彭延年彭延年

皇祐元年(1049年),彭延年登科進士。據所載,彭延年中進士後,皇上曾“召問”,並曾召至隆儒殿,後授福州府推官,主管一州司法,專掌推勘、刑獄、訴訟。彭延年到任之後,“勤於案牘”,不善交朋接友,卻頗能詳察聞見,就是“窮民賤胥”,也得以轉達衷曲。由於他秉公執法,政聲上達,被提拔為大理寺評事。

治平四年(1067年),宋神宗即位,改元熙寧,王安石參知政事,大力推行新法。彭延年在奏議中反對青苗法,雖不合時宜,而“語極剴切”,神宗為之撫慰“甚久”,命其參與修撰《英宗實錄》。其時,他與廣陵人孫洙,都緣於博學而多次受到“禮遇”,朝中每有什麼疑義,必向他倆諮詢。神宗曾與他議及“知人之難”,他說,堯也以知人為難,卻終於知難而易;用人要重視真才實學,不要只看到在小功近利上的業績。如此用人觀,即使在今天也不無借鑑價值。

不久,彭延年升為大理寺少卿。他“奉命錄囚,畿內多所平反”。熙寧九年(1076年)春二月,奉旨督漕運,他不畏權勢,一上任就據理駁回了一李姓內侍關於“沿汴置鋪”,以省去六萬挽卒的脫離實際的奏章,保護了漕運。儘管他不苟同於王安石的變法,但王安石一直對他很推崇。據說,王安石曾對他說,你只要親近我,不就可以“階顯列”了嗎?彭延年聽後只付之一笑。於是,他終被遷謫為知潮州軍州事。

在潮州,彭延年賑災恤民,平亂禦寇,深得民心。元豐六年(1083年),他親冒矢石,大敗汀、虔流寇之後,神宗親賜“璽書褒諭”,並召回大理寺任正卿。據載,他臨行之時,“潮民老幼遮道涕泣”,竟至流連七日不得動身。彭延年感於潮民的深情厚意,將許氏、黃氏兩位夫人和六個兒子全部留下,“腳踏車詣闕”,自己一人上朝服命。宋神宗特欽賜一品服色,出使西遼。彭延年不辱使命,終於為大宋王朝完了與契丹王國和好之願。契丹王耶律洪基親用玉杯賜飲,對左右說:“(宋)有臣如此,佳哉!”並賜馬四匹,派二使者,一勇士送其南歸。

由此,彭延年更是名重一時,引起“當事者”嫉忌。他已是年近古稀之身,本就有歸隱之念,至此不禁心灰意冷,翌年即毅然上書辭職,告老歸田。神宗既愛其才,也憐其情,遂賜紫衣金帶,賞地百畝,讓他致仕歸潮。彭延年乃於浦口村(今廣東省揭陽市厚洋村)建彭園。近年重修,現列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也是旅遊的好地方。園有藥圃,軒有東堂,更築四望樓、碧漣亭、書齋、武館、假山、迴廊。“軒有東堂,左竹右松,負面澤,有書在架,有鶴在庭,命車載酒,社友聚應於德星,牧唱漁歌,忘返適情於伏臘。”彭園於宋末元初毀於戰亂。幸得當年彭延年將設計圖紙交給建園的彭大匠帶回老家廬陵,迨20世紀40年代廬陵彭姓老者將園圖帶至泰國交由旅泰鄉親收藏,20世紀90年代初彭氏後人又從泰國帶回浦口村,這才使彭園得以按圖復建。這一曲折故事的確不失為園林建築史上的一段千古美談。此後,朝廷續有“誥賜”。紹聖二年(1095年)八月初三日,彭延年在浦口度過了11年“堆書為伴侶,種藥是生涯”,“稻田千萬頃,農舍兩三家”的田園生活之後,怡然與世長辭,終年87歲。

彭延年有六子八孫,皆學有所成,業有所就,其後代除遍布潮汕各地外,也繁衍于海內外。彭延年卒後葬於浦口浮丘山,是謂彭墓。該墓與彭園、彭祠一併列為揭陽市文物保護單位。

青苗法之爭

如前所述,彭延年對王安石的青苗法持反對態度,認為青苗法有擾民之弊。究竟青苗法有沒有擾民之弊?是不是一點都反對不得?

不能否認,王安石實行青苗法,目的首在富國,也不失有為農民利益著想的主觀意願。但事實上,朝廷放貸,利息也高達二分,並不比高利貸者低多少,“救民”本意完全成為一句空話。而且,王安石繞過“三冗”,企圖以增收實現民富國強,殊不知執行起來,意想不到的問題卻一大堆:發貸之時,如何防止貪污受賄?會不會出現強制抑配之事?錢到農民手中,如何防止妄用?到期之時,如何保證錢能歸庫?若歸不了庫,要不要動刑懲處,社會會不會動盪?總之,利民之措,會不會變成擾民之舉?所有這些,當年從蘇轍到蘇軾、司馬光、韓琦等等都曾先後提出異議遺憾的是,王安石在一片質疑聲中,缺乏集思廣益,從諫如流的作風,未能使青苗法在執行中得到必要的調整、補充、完善。王安石聽不進不同意見,在其一意孤行之下,新法的弊端日見明顯,最後終於走向失敗。視此,實不宜簡單地以改革和保守去界定王安石變法中的持異議者。彭延年與諸多新法反對者一樣,曾奏言“祖宗之制,原無輕改”,其中當不無真情切切,衷心可表,故才引致神宗慰勉。他一到潮州,農民都訴說受青苗法之困擾,他淡定地表示:“惟視民所欲,不強以必從。”他沒有由此而公開反對新法,但明確地表明尊重民意,避免了已凸現弊端的青苗法擾民,何等清醒,又何等得體。

事跡真偽,亟需考證

然而彭延年的事跡,在史書中全然無記載。,元人修《宋史》,帙卷浩繁,條目詳盡,幾乎所有人物都有詳加記載。然而學者翻遍《宋史》,竟無《彭延年傳》。這就不得不使人疑惑:其一,彭延年到底有無此人?其二,彭延年若有,那個成為大理寺卿的人為何沒有記載?經多方考究得出結論:那個做潮州知府的彭延年,並沒有在朝廷中樞做過官,而他轟轟烈烈的事跡,基本都是後代子孫的虛構。

其一,宋代沿海並無海寇侵擾,反而是明朝倭寇屢屢侵犯東南沿海,導致生靈塗炭,而此事跡應該是明朝文人杜撰,將海寇的事移花接木到彭延年身上的。

其二,耶律洪基不是西遼國主,西遼是遼國被完顏阿骨打滅亡後逃離到西域重新建國的遼國分支,北宋時期,遼國尚未復滅,。其次,史書中並無此記載,這個故事是誇大的。

其三,宋朝並無《英宗實錄》,反倒是明朝有《英宗實錄》,這個情節也應該是從明朝移花接木過去的。

後人評價

一、剔奸辨冤,秉公執法。

二、賑災祛弊,復業重農。

三、修武禦寇,平亂決勝。

延年彭公之家訓

誥爾子孫,誡爾子孫。原爾所生,出我一本。雖有外親,不如族人。榮辱相關,利害相及。宗誼為重,財器為輕。急危相濟,善惡相正。為父者當慈,為子者當孝。為兄者宜愛其弟,為弟者宜敬其兄。士農工商,各勤其事。冠婚喪祭,必循乎禮,樂土敬賀。隆師教子,奉公守法,及人推已。閨門有法,親朋有義。立行必誠而無偽,御下必恩而有禮。務勤儉而興家,務謙厚而處鄉里。毋事貪婬,毋習賭博。毋爭訟以害俗,毋酗酒以喪德。毋以富欺貧,毋以貴驕賤。毋恃強凌弱,毋欺善畏惡。毋以下犯上,毋以大壓小。毋以小忿而失大義,毋聽婦言以傷和氣。毋為虧心之事,而捐陰騭。毋為不潔之行,以辱先人。毋以小善而不為,毋以小惡而為之。毋謂無知,冥冥見曉。毋謂無人,寂寂聞聲。依我訓者,是其孝也,我其佑之。違我訓者,是不肖也,我其復之。

誥爾子孫,戒爾子孫,原爾所生,出我一本,雖有外戚,不如族人,榮辱相關,利害相及,宗誼為重。財器為輕。危急相濟,善惡相正。為父者當慈,為子者當孝,為兄者宜愛其弟,為弟者宜敬其兄,士農工商,各勤其事,冠婚喪祭,必循乎禮,樂士敬賢,隆師教子,守份奉公,及人推己,閨門有法,親朋有義,立行必誠而無偽,御下必恩而有禮,務勤儉而興家庭,務謙厚而處鄉里,毋事貪淫, 毋習賭博,毋爭訟以害俗,毋洶酒以喪德,毋以富欺貧,毋以貴驕賤,毋恃強凌弱,毋欺善畏惡,毋以下犯上,毋以大壓小,毋因小忿而失大義。毋聽婦言以傷和氣,毋為虧心之事,而捐陰騭 ,毋為不潔之行,以辱先人,毋以小善而不為,毋以小不善而為之。毋謂無知。冥冥見曉,毋謂無人,寂寂聞聲。依我訓者,是其孝也,我其佑之,違我訓者,是不孝也,我其復之。不唯復之,令其絕之,子子孫孫,鹹聽斯訓 。 備註本詞條內容引自《剛腸烈膽彭延年》(黃贊發撰),有刪節。

http://xcb.jieyang./whzh/whzh1-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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