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根據《中共成都市委辦公廳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彭州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成委辦〔2010〕54號)和《中共彭州市委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彭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彭委發〔2011〕23號)精神,設立彭州市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以下簡稱市文體廣新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的職責
1.加強推進公共文化服務、指導基層文化建設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職責。
2.加強體育公共服務,促進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職責;加強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職責。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彭州市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的主要職責是:(一)彭州市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工作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二)彭州市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制定全市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新聞出版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推動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多元化服務體系建設,推進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公共服務。
(三)彭州市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管理全市社會文化事業。指導全市各類民眾性文化、藝術活動,協調全市性重大社會文化活動;負責推進全市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管理全市民眾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管理全市圖書管理事業,指導圖書文獻資源的建設、開發和利用;組織推動圖書管理網路化、標準化、現代化建設;管理全市文化市場;負責管理全市文博事業,推進全市文博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全市物質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負責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
(四)彭州市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管理全市體育事業。組織實施全民健身計畫,規劃全市體育設施建設,開展全市性重大體育活動;統籌規劃全市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五)彭州市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管理全市廣播電影電視事業。負責全市廣播電影電視行業管理,指導全市廣播電影電視科技工作,監督管理全市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衛星電視節目收錄、網路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監督管理全市廣播電影電視節目的傳輸、技術監測和安全播出;監督全市新聞記者的采編活動;指導電影發行、放映工作。
(六)彭州市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管理全市新聞出版事業。負責全市新聞出版行業管理,指導全市新聞出版科技工作;負責全市著作權管理,推進全市著作權貿易活動,督查和調解著作權侵權案件及糾紛;監督管理全市印刷行業,擬訂市場調控措施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影視、音像製品的銷售、租賃及服務工作;指導全市圖書發行工作;負責全市反非法和違禁出版物工作。
(七)彭州市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指導和組織全市對外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新聞出版交流工作。
(八)彭州市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承辦市“掃黃打非”領導小組部署工作事項,組織推動全市文體廣新市場“掃黃打非”工作。
(九)彭州市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承辦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彭州市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彭州市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設9個內設機構:(一)彭州市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辦公室
負責工作目標、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文秘、信訪、政務公開、後勤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相關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普法工作;負責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和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二)彭州市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財務科
負責管理文化行政事業經費;指導和監督直屬單位財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固定資產管理、財務審計工作。
(三)彭州市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人事科(掛紀檢監察科牌子)
負責研究擬訂全市文化藝術、競技體育、廣播電視、新聞出版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隊伍建設、群團、紀檢監察、黨務工作。
(四)彭州市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文化科
擬訂全市民眾文化、民俗文化、少年兒童文化、各類圖書館等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文化藝術普及、圖書文獻古籍的保護以及圖書文獻資源的建設;指導全市各類民眾性文化藝術活動,組織開展重大社會文化活動;負責基層文化建設和業務指導;負責全市文化藝術、文學作品創作等社會文化團體的組織和管理工作;負責地方歷史文化的發掘、整理和有效利用工作,負責指導全市文博事業建設;擬訂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保護規劃;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指導國家級、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及代表性傳承人的申報工作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交流工作;指導、實施優秀民族文化遺產傳承、普及工作。
(五)彭州市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體育科
制定全市體育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各項體育比賽,開展各類體育培訓,指導各部門各行業開展全民健身體育活動;統籌規劃全市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管理維護公共體育場所和設施,搞好業餘體育訓練等。
(六)彭州市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廣播電視科(掛技術安全科牌子)
負責全市廣播電視事業發展的規劃、建設和管理,指導相關單位加強全市電影電視和農村廣播電視事業的管理;監督管理全市衛星電視節目的收錄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的電視節目,組織實施廣播電視科技發展規劃;指導全市廣播電視宣傳工作,研究並指導廣播電視宣傳工作的改革;指導全市廣播電視節目製作、交流、引進工作,負責廣播電視理論研究;指導城鄉有線電視工程的規劃、設施、安裝及調試;負責全市廣播電視數據的調查、統計上報工作;負責對廣播電台、電視台、有線電視台、電影院和有線電視傳輸網路的技術、安全進行監督管理,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指導廣播電視系統技術維護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廣播電視與頻段(頻道)和功率等技術參數;負責全市有線電視技術工程管理工作;負責對廣播、影視、音像等各類技術人員進行技術指導、業務培訓和安全管理;負責編制廣播電影電視技術管理工作文稿,加強城鄉有線電視工程建設的管理和各種技術資料、數據的統計、建檔工作;負責廣播電影電視設備有關技術數據的測試工作。
(七)彭州市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新聞出版科
負責全市農家書屋的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全民讀書活動;承擔市“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制定全市新聞出版、音像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貫徹執行新聞出版、音像工作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負責全市印刷企業、打字複印行業、書報刊市場、電子出版物、音像製品的監督和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全市貫徹執行著作權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著作權國際條約的情況。
(八)彭州市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行政審批科(掛文化市場管理科牌子)
貫徹執行文化和以商品形式進入流通領域的文化產品以及文化娛樂經營活動的法律、法規和管理辦法;按規定負責文體廣新市場的行政許可,承辦相關工作;負責指導、監督文化市場稽查工作,並規劃文化市場的發展;負責管理營業性演出、展覽、電影發行放映、音像、娛樂、網路、文物、藝術品、藝術培訓市場和對外文化交流中的經營活動。
(九)彭州市文體廣電新聞出版局產業科(掛項目辦牌子)
貫徹執行文體廣新產業政策,制定產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研究制定產業結構調整、擴大產品市場的措施和辦法;扶持和促進文體廣新產業建設與發展,推進產業信息化建設;指導文體廣新產業基地和區域性特色文化產業群建設;組織開展全市相關產業的調研、開發和統計工作;負責項目的規劃管理,指導和督促項目的實施。
機關黨的組織按照黨章和市委有關規定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