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雷射武器
強雷射武器一般也可稱為武器級雷射器,一般功率需要達到兆瓦級.目前一般運用於反導防禦和毀傷衛星用途.截至目前各國的該類武器多屬於研發試驗階段.
正文
利用高能雷射束摧毀飛機、飛彈、衛星等目標或使之失效的定向能武器。亦稱高能雷射武器或光炮。它主要由高能雷射器、精密瞄準跟蹤系統和光束控制與發射系統組成。高能雷射器是強雷射武器的核心,用於產生高能雷射束。 美國要求高能雷射器的平均功率至少為2萬瓦或脈衝能量達 3萬焦耳以上。有關國家研究的高能雷射器,有二氧化碳、化學、準分子、自由電子、核激勵、X 射線和γ射線雷射器等。精密瞄準跟蹤系統用來捕獲、跟蹤目標,引導光束瞄準射擊,並判定毀傷效果。強雷射武器是靠雷射束直接擊中目標並停留一定時間而造成破壞的,所以對瞄準跟蹤的速度和精度要求很高。已在研製的有紅外、電視和雷射雷達等高精度的光學瞄準跟蹤設備。光束控制與發射系統的作用是將雷射束快速地聚焦到目標上,並達到最佳的破壞效果。其主要部件是反射率很高、耐高能雷射輻射的大型反射鏡。已在研製的有直徑4米甚至更大的反射鏡,並積極發展用於克服大氣影響的自適應光學系統。
強雷射武器的優點是:雷射束以光速傳播,射擊時一般不必考慮提前量,命中率極高;雷射束質量近於零,幾乎沒有後坐力,能迅速變換射擊方向,可在短時間內攔擊多個目標。其弱點是:雷射束髮散角隨著射程的增大而加大,使射到目標上的雷射束功率密度也隨之降低,毀傷力減弱,使有效作用距離受到限制。使用會受到環境影響。如大氣會耗散雷射束的能量,並使其發生抖動、擴展和偏移。惡劣天氣(雨、雪、霧等)和戰場煙塵、人造煙幕對其影響更大。強雷射武器攔截低空快速飛機和戰術飛彈,在反戰略飛彈、反衛星以及光電對抗等,能發揮獨特作用。但它不能取代其他武器,而是需要同其他武器配合使用。
強雷射武器的研究始於20世紀60年代初。開展這一領域研究的國家主要有美、蘇、法、聯邦德國等,美、蘇兩國投入的力量最大。發展強雷射武器要解決的技術難題有:研製性能優異的高能雷射器;發展高精度瞄準跟蹤系統;研究雷射破壞目標的機理和克服大氣效應;研製大型反射鏡和自適應光學系統以及工程組裝和配備自動化指揮、控制、通信系統等問題。美國對強雷射武器一直很重視,積極發展各項單元技術,同時研製了一些試驗樣機,進行過演示性的驗證試驗。例如,1978年,用氟化氘化學雷射器擊落過一些“陶”式反坦克飛彈;1979年,用雷射照射模擬的洲際彈道飛彈助推器,使之變形、破裂;1983年5月,用機載二氧化碳雷射器擊落5枚“響尾蛇”空空飛彈,9月又擊落3架模擬攻擊軍艦的巡航飛彈的低空飛行靶機。蘇聯對發展強雷射武器的年研究費用約為美國的3~5倍,發展水平與美國大致相當。
參考書目
談洪、朱宗厚著:《氣動雷射原理》,國防工業出版社,北京,1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