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鳳國[河北衡水市政府原副市長]

張鳳國[河北衡水市政府原副市長]
張鳳國[河北衡水市政府原副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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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鳳國,男,漢族,1970年4月生,河北棗強人,1989年7月入黨,1989年7月參加工作,河北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曾任河北衡水市政府副市長。 2016年2月2日,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86.09-1989.07 河北冀縣師範學校學習;

1989.07-1990.02 棗強縣委黨校教員;

1990.02-1991.02 棗強縣委辦公室幹事;

1991.02-1994.01 共青團棗強縣委副書記、黨組成員;

1994.01-1995.01 共青團棗強縣委副書記、黨組成員,掛職宅城鄉黨委副書記(1991.09-1994.09在河北電大金融專業學習);

1995.01-1995.06 共青團棗強縣委副書記、黨組成員;

1995.06-1996.01 共青團棗強縣委書記、黨組書記;

1996.01-1996.07 共青團衡水地委副書記、黨組成員;

1996.07-2001.01 共青團衡水市委副書記、黨組成員(1994.08-1996.12在中央黨校函授學院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2001.01-2005.06 共青團衡水市委書記、黨組書記(2000.09-2003.07在省委黨校在職研究生班經管專業學習);

2005.06-2006.06 共青團衡水市委書記、黨組書記,掛職故城縣委副書記;

2006.06-2006.11 冀州市委副書記(正縣)(2006.03-2006.09在中國人民大學中青年執政能力建設培訓班學習);

2006.11-2007.05 武邑縣委副書記、政府代縣長;

2007.05-2010.04 武邑縣委副書記、政府縣長;

2010.04-2011.01 武邑縣委副書記、政府縣長(主持縣委全面工作);

2011.01-2013.04 武邑縣委書記;

2013.04-2014.12 衡水市政府副市長。

河北省第八次黨代表。

人物事件

涉嫌違紀

2014年12月23日,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訊息,衡水市副市長張鳳國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

立案偵查

2015年2月17日,據高檢網訊息,河北檢察機關決定,依法對河北省衡水市副市長張鳳國(副廳級)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案件偵查工作在進行中。

依法逮捕

2015年4月30日,河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犯罪對河北省衡水市原副市長張鳳國(副廳級)決定逮捕。案件偵查工作在進行中。

依法雙開

2016年2月2日, 據中紀委網站訊息,經河北省委批准,河北省紀委對衡水市政府原副市長張鳳國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張鳳國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索取、收受財物;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職責,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索取、收受財物及不正確履行職責問題涉嫌犯罪。

經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張鳳國開除黨籍處分;按程式由省監察廳報省政府批准,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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