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里安

張里安,男,湖南長沙人,1957年3月生於湖北武漢,法學博士。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1985年畢業後留校任教,先後任助教(1985)、講師(1988)、副教授(1993)、和教授(2001),2002年被遴選為博士生導師。

基本信息

博士生導師

任教期間曾二度赴德國留學,並分別獲德國法學碩士學位(1987年)和博士學位(2001年)。現為武漢大學法學院民商法教研室主任、法學院教授委員會委員。兼任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理事、湖北省法學會商法研究會副會長、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

教育背景

1978-1982年就讀於華中科技大學,獲文學學士學位

1982-1985年就讀於武漢大學法學院,獲民法學碩士學位

1986年-1987年,德國特里爾大學法學碩士學位

1994年-2001年,德國特里爾大學博士學位(2001年)

研究領域

契約法、物權法、外國與比較民商法

學術兼職

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理事

湖北省法學會商法研究會副會長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

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

學術成就

張里安教授在武漢大學任教期間,先後為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講授《民法學》、《民法總論》、《物權法》、《契約法》、《侵權行為法》、《比較與外國民商法》等課程,指導法學博士、法學碩士及法律碩士研究生累計數十人,在《法學評論》、《法學論壇》等專業刊物及相關的國際和全國性專業研討會上發表《薩維尼及物權行為無因性之再檢討》、《所有權制度的功能與所有權的立法》等學術論文多篇;獨著、主編和參編了《新編民法學》、《中國現代智慧財產權法》、《中國法律文化》、《Allgemeine Gesch?ftsbedingungen von Unternehmen der ?ffentlichen Hand》、《物權法》等著作或教材;主持國家級和橫向合作科研項目多項。 張里安教授的學術研究主要涉及傳統的民法學基礎領域,包括民法總論、物權法、契約法、侵權行為法等。其主要學術特色為力主創新但反對空想,堅持理論必須同實踐相結合、借鑑外國法必須同中國的實際需要相結合的原則。

代表性論文

1、《改革開放三十年:中國農村土地物權制度的歷史變遷》,武漢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8/12;

2、《論銀行財產資金權利屬性》,法學評論,人大複印資料,2007/5;

3、《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土地物權制度的構建和發展》,河北法學,2008/10。

代表性著作

1、《Allgemeinen Geschaeftsbedingungen von Unternehmen der OeffentlichenHand》(德國Der Andere Verlag出版社,2001年)

2、《現代民法學》(主編),武漢大學出版社,1995年

3、《物權法》(主編),湖南大學出版社,2006年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