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謙(1888-?)字公撝,廣東新會人。早年赴美國留學,入賓夕法尼亞大學法律系,獲法學士學位。畢業回國,應清廷學部考試,授舉人。歷任駐美國公使館名譽參贊,駐美留學生監督處秘書長,中國赴美教育調查團秘書長,東方儲蓄銀行經理。1925年任直隸省長公署顧問。1927年在財政部參事上任事,兼中國實業公司總經理。1929年任天津英租界工部局董事;同年8月,任駐舊金山總領事。1931年3月,任駐紐約總領事。1932年11月,任駐智利代辦使事。1933年5月,任駐智利全權公使。1941年免駐智利全權公使職。1942年10月,任國民政府外交部美洲司司長。1943年9月,任駐葡萄牙公使。1946年11月免駐葡萄牙公使,任駐荷蘭國全權大使。1948年8月,任湖南湘鄉地方法院推事兼院長。
張公撝舊宅位於天津市和平區花園路2號,為天津市重點保護等級歷史風貌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