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莘卿

張莘卿(1111~1179),字商老,金代莒州日照(現東港區日照街道)人。

基本信息

人物生平

幼時因家貧請不起師傅,不管嚴寒酷暑,堅持自學。當時戰爭頻仍,盜賊蜂起,民不聊生。莘卿挾書到田間堅持學習,從不間斷,終於在1151年(金天德三年)得中甲科第二。中進士後,初任河州(今甘肅臨夏北)防禦判官。中因父病逝離職,服喪期滿後,調任河南防禦判官。屆滿調任單州魯台令,後又調任萊州膠水令。數月後,被選為國史館編修官,又入選翰林。後經考試合格,升任鎮西軍節度副使,兼嵐州管內觀察副使。

莘卿文筆超凡,其文章“溫潤峻潔,似其為人”,同時善書畫,其書法繪畫遒麗多姿,時稱其“得東坡先生遺法”。參與修《金太祖實錄》,有文集10卷。

公元1179年(金大定十九年)病逝。

史籍記載

莘卿儉樸,為官只帶幼子隨侍,別無僕人。“出無輿馬之飾,居無器玩之好”。但於公務卻勤勤懇懇,一絲不苟。各州縣之間,即使米鹽等具體事務,也盡力辦好。“斷案從寬者多”,史稱“濟活甚多”。處理公務時,他處在次要地位,為首的官員出現偏差,他從不當面指出,而是等到適當時機與為首官員反覆剖析,以理服人。所以,出現的偏差很容易得到糾正,頗受同僚的尊敬。

莘卿對枉法者敢于堅持原則進行處理。初在河州任上時,駐軍守將“強悍任氣”,“黷貨無所憚”,在任用“酋長”時,被行賄者得之,而應任之人反被誣拘禁。莘卿不畏強權,大膽地處理了這一冤案。他對案情曲直,依法進行分析,使守將心服口服,冤案得以平反。又有一鎮將,依其門閥地位,恣意妄為,對莘卿一文弱書生看不起,常有輕慢之舉,而莘卿從不計較。一天,鎮將一下屬整理了鎮將的數十條罪狀,去請教莘卿,想利用他與鎮將的矛盾,取得莘卿的好感,並得到支持。莘卿看出此人目的不純,對他進行耐心教育,並說:“隱惡揚善是君子長者之用心,同僚之間更得如此”。從此可以看出莘卿“剛而不撓,寬而容物”的高尚人格。

金大定初年,留戶部受輸軍儲南京廣濟倉。時有一官吏送莘卿銀百兩,被拒絕。第二天此人又送茶一袋,莘卿不得不收,但打開一看,全是錢鈔。莘卿對此人進行了嚴厲地批評,將錢退還。

其他信息

長子張暐,正隆五年中進士,官至禮部侍郎,武安軍節度使;次子張曄,明昌二年進士,官莒縣縣丞,後改山東東路轉運使等。長孫張行簡,大定十九年狀元,官至禮部尚書;次孫張行信,1188年(大定二十八年)進士,官至吏、戶、禮部尚書,參知政事,出為三鎮節度使,兩登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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