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79年至1982年,在邯鄲市農業學校學習農學專業
1982年09月至1984年06月,永年縣城關鎮團委書記
1984年06月至1985年09月,共青團永年縣委副書記
1985年09月至1987年07月,河北省委黨校學員
1987年07月至1995年07月,共青團永年縣委書記
1995年07月至1999年03月,共青團邯鄲市委副書記、黨委成員
1999年03月至2002年08月,任邯鄲市臨漳縣副縣長;
2002年08月至2005年03月,任邯鄲市成安縣委常委、副縣長(分工政府常務工作);
2005年03月至2005年05月,任邯鄲市成安縣委副書記、代縣長;
2005年05月至2009年01月,任邯鄲市成安縣委副書記、縣長;
2009年01月至2011年08月,任邯鄲市成安縣委書記;
2011年08月至2013年07月,任邯鄲市邯鄲縣委書記;
2013年07月至2016年12月,任邯鄲武安市委書記(副廳級);
2016年12月至2017年02月,換屆待安排;
2017年02月至2017年09月, 任邯鄲市政府黨組成員。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7年6月,據河北省紀委訊息:經河北省委批准,邯鄲市政府黨組成員、武安市委原書記張臣良(副廳級)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
依法雙開
2017年9月20日,據河北省紀委訊息:經河北省委批准,省紀委對邯鄲市委委員、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張臣良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張臣良違反政治紀律,偽造證據,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長期借用私營企業主車輛;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問題涉嫌犯罪。
張臣良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宗旨意識淡薄,大搞權錢交易,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免去張臣良第九屆邯鄲市委委員職務,終止其河北省和邯鄲市第九次黨代會代表資格,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經省監察廳研究,決定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依法逮捕
2017年11月,河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邯鄲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武安市委原書記張臣良(副廳級)決定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