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1954年6月生,土家族:大專文化,中共黨員,恩施州菸葉復烤廠廠長。1985年5月,走馬上任公司副經理,分管菸葉生產、收購、加工、銷售。為了解決好種煙問題,他知難而進,抓住契機,把生產搞上去。他決心搞一個菸葉生產區劃報告,通過可行性分析說服政府部門領導轉化觀念,引導農民調整產業結構,走商品生產之路。1987年,他的長達幾萬字的《菸葉種植區劃報告》撰寫成功了,得到了湖北省菸草學會的認可和高度評價。由於化肥受計畫控制,農民有錢也買不到肥料,於是他又通過上海市菸草公司,每年購進1600噸菸草專用複合肥,加大技人。價格低,肥效好,深受菸農喜歡。他採取借雞下蛋的辦法,找上海市菸草公司借款200萬元,自籌90萬元,購買機器設備,上海從能源和城市環境的角度考慮,給予了大力支持,很快就將資金到了位。1997年農曆臘月20日,許多部門已經放假,可是他還在忙碌著,並且連續3次派菸葉科人員乘飛機到上海,辦理貸款結算,一定要帶回資金,給菸農兌付一部分煙款,菸草職工不發獎金可以,不給菸農付一部分錢不行,得先讓菸農們拿一部分錢過年,讓菸農們把年過好。大雪封山,寒風刺骨,辦結算的同志照常出差不誤,資金帶回來了,迅速分配下去。這些年來,他帶頭捐資貧困村,給貧困村的孩子們辦學,扶助貧困孩子上學,盡了他應盡的職責。他一乾就是十年,實現了他菸葉生產、菸葉質量、菸葉加工的三步構想,走過了人生道路上極不平凡的一段路程。1997年,是工作難度是最大的一年,然而工作效果也是最佳的一年,菸葉收購達21萬擔,兩煙銷售14萬擔,實現購銷總額9800萬元,利稅400萬元,資金回籠5200萬元,超過了歷史最好水平,企業已步入國家中型企業的行業,先後獲得"湖北省 菸葉生產先進縣"、"湖北省特級信用企業"、"湖北省人於種煙第一"等榮譽。
違紀處分
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紀委通報:在湖北省委第一巡視組指導下,恩施州菸草專賣局、湖北省菸草公司恩施州分公司原調研員張美生,因違反紀律規定分別受到黨紀處分。經查,張美生在擔任恩施市菸葉復烤廠廠長兼任恩施市菸草專賣局局長、恩施市菸草公司經理及恩施州菸草專賣局、湖北省菸草公司恩施州分公司副調研員、調研員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賄賂,數額巨大,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受賄錯誤。經恩施州紀委決定給予張美生開除黨籍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