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 森 黨委書記、局長 主持區衛生局全面工作,主管勞動人事、規劃財務、衛生項目、衛生扶貧、合作醫療、計畫生育工作。
熊慧芳 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主持紀委(監察)全面工作,分管基層組織建設、宣傳、文明創建、工會、共青團、信訪、醫政、紅會、婦工、醫學會、老乾、衛生局機關。
李啟康 副局長 協助副書記抓好基層組織建設,分管疾病控制、婦幼衛生、社區衛生服務、衛生監督、農村衛生、綜合治理、安全生產等工作。
劉玉玲 副局長、區人民醫院院長 主持區人民醫院工作,協助副書記抓好醫政工作。
內設機構及工作職責、電話: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制訂局機關各項工作制度;負責綜合性政策調研、擬訂全區衛生工作政策;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機要保密、檔案管理、文印、行政事務、政務信息、對外接待及信訪、安全保衛和機關日常後勤管理事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及區直醫療衛生單位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行業作風建設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畫生育管理的日常工作。組織指導局機關及區直醫療衛生單位的紀檢、監察、內部審計工作。研究擬訂全區衛生人才發展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衛生機構編制標準;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調研、畢業生分配、軍轉安置、招聘考錄、勞動工資和崗位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區衛生人事制度改革與衛生專業技術職稱制度改革;負責全區衛生系統表彰獎勵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區各醫療衛生單位各類人員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開發利用我區衛生資源,組織衛生人才合理流動,開展多層次、全方位的衛生人才培訓工作,負責組織全區衛生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考評工作。
(二)規劃財務科
研究擬定全區衛生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制訂並實施區域衛生規劃工作,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區衛生資源配置;編制全區衛生財務預算、決算並負責全區衛生經費的管理工作。制定衛生財務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研究提出衛生服務價格建議,對醫療衛生單位執行物價政策進行監督管理;組織監督實施衛生裝備的國家標準;協調監督國外衛生貸款在我區的立項與實施工作;負責全區衛生統計工作;局機關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全區離休人員、殘疾軍人醫藥費的審核工作。
(三)醫政科
負責全區衛生醫政管理工作;負責區、鄉、鎮村級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註冊登記,依法監督管理醫療服務市場;醫療質量、服務質量進行監督管理;擬定全區醫療機構的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監督實施醫療機構的國家技術標準、醫務人員職業道德和服務規範,依法組織執業醫師、執業護士資格及註冊工作;研究指導醫療機構改革;依法組織全區獻血工作;負責全區臨床檢驗和臨床藥學管理工作;組織對全區醫療事故調查、技術鑑定和重大醫療糾紛的協調處理;協調有關部門管理醫療廣告;協助政府組織對重大災害和重大意外人員傷亡事件的醫療急救工作;組織衛生下鄉、城市醫療機構對口支援農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徵兵體檢、義診諮詢等社會性、公益性醫療服務活動。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中醫方針、政策和法規,編制全區中醫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全區中醫專科(專病)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實施中醫執業醫師資格許可制度;負責組織中醫醫療糾紛的技術鑑定和調查處理;組織擬定中醫執業人員職業道德規範;管理全區中醫、中西醫結合科研工作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全區醫療衛生方面的政府與民間的多邊、雙邊對外合作交流。研究擬定區重點醫學科技發展規劃,確定衛生科技優先發展領域;制定重大疾病研究項目計畫;組織開展醫學科研項目的篩選、申報工作;組織協調和開展轄區內重點醫藥科研攻關及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工作;擬定實施全區繼續醫學教育、鄉村醫生培訓、各類衛生管理及專業培訓和成人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管理全區醫療衛生學會社團組織,組織全區衛生界各學會參加上級學會組織的各種學術活動。組織開展全區衛生系統學術論文、科研成果推薦申報工作。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按照《中國紅十字會章程》和上級紅會的工作部署,組織開展轄區內各項紅十字會活動,承擔區紅十字會日常管理工作。
(四)衛生監督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衛生方面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負責組織協調和開展全區衛生監督機構、衛生監督隊伍和衛生監督、監測工作的行政管理;協調全區公共衛生事務管理,對涉及衛生與健康相關產品的生產、經營項目實行衛生許可證制度;負責衛生監督陳述和申辯案件的受理和調查處理;對衛生監督工作實行稽查,依法調查處理違法案件;負責全區衛生執法人員的培訓工作,組織開展衛生法制宣傳;指導和協調全區衛生監督機構的建設。
(五)疾控、基層婦幼科
擬訂實施全區傳染病、寄生蟲病、慢性非傳染病及學生常見病等與公共衛生相關疾病的防治規劃和措施,組織對重大疾病的綜合防治;根據全省監督監測傳染病名錄,組織調度全區衛生技術力量,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防止和控制疫、疾情的發生和蔓延;依法統計、報告、發布疫情;組織實施兒童計畫免疫工作;組織實施疾病控制國際合作項目工作。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地方病防治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制訂全區地方病防治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各有關部門做好碘缺乏病、地方病氟中毒等地方病的防治、監測管理工作;督促檢查轄區開展地方病綜合治理、科學防治工作。
制訂並實施農村衛生、城鎮社區衛生服務和初級衛生保健的發展規劃和措施,推進城鎮社會衛生服務體系和農村衛生服務體系的建立與完善;制訂實施全區婦幼衛生工作發展規劃和措施,指導和管理全區女保健、兒童保健的業務工作;負責母嬰保健專項技術實施的監督管理,協調有關方面做好優生優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計畫生育業務指導工作;負責全區婦幼保健機構和農村基層及城鎮社區衛生組織建設的指導管理,負責全區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