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張洪成(1978.11— ),男,漢族,江蘇省新沂市人。先後畢業於中南財經政法大學(2002—2005)、武漢大學(2007—2010),分別獲得刑法學碩士、博士學位,現為副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法律系副主任。在《中國法學》(海外版)、《刑法論叢》、《中國刑事法雜誌》、《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學報》、《檢察日報》、《人民公安報》等核心報刊雜誌等發表學術論文近60篇,主持、參與省部級課題10餘項。2005年—2011年,任教於中國刑警學院禁毒學系,2008年—2011年,任中國刑警學院禁毒學系毒品犯罪偵查教研室主任,專業技術二級警督。現為西北政法大學禁毒法律與政策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
個人主要科研論文
1.《Study on Crime Quantity of Drug-related Crimes》,《CHINA LEGAL SCIENCE》(《中國法學》(英文版))2009年第5期。
2.《重新認識虛假廣告罪的法益位階及構成要件》,《中國刑事法雜誌》2009年第7期。
3.《不定期刑的歷史命運》,《刑法論叢》第16卷。
4.《犯罪本質特徵的反思——兼論規範違反說之提倡》,《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學報》2009年第2期。
5.《毒品犯罪的罪數形態問題研究》,《山東社會科學》2011年第4期。
6.《毒品犯罪數量問題研究》,《雲南大學學報》(法學版)2011年第1期。
7.《毒品犯罪主觀故意研究》,《刑事法判解》2011年第4輯。
8.《製造毒品罪疑難問題探析》,《國家檢察官學院學報》2007年第5期。
9.《被害人認識能力的刑法意義研究》,《中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0年第2期。
10.《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的刑罰適用問題研究》,《中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0年第5期。
11.《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定罪若干問題研究》,《中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9年第3期。
12.《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研究》,《犯罪研究》2009年第2期。
13.《無被害人犯罪研究》,《政法論叢》2006年第4期。
14.《被害人過錯行為的刑法意義研究》,《刑法學研究》第2卷。
15.《被害人行為的出罪化問題研究》,《西部法學評論》2009年第3期。
16.《非刑罰處罰方法論要——以賠償損失為視角》,《福建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2008年第4期。
17.《製毒犯罪現場的認定不容忽視》,《人民公安報》2009年3月23日。
18.《盜竊毒品等行為發生後實施毒品犯罪的認定》,《人民公安報》2009年9月7日。
19.《毒品犯罪誘惑偵查若干情形定性》,《檢察日報》(理論版)2008年9月28日。
20.《截留收取的養老保險費用如何定性》,《檢察日報》(理論版)2010年6月27日。
主要科研課題
1.2010年,《毒品犯罪案件延伸偵查規定》,公安部課題,主持人。
2.2008年,《製造毒品罪認定及證據問題研究》,中國刑警學院課題,主持人。
3.2010年,《禁毒評估體系研究》,公安部課題,主要參加人。
4.2008年,《製毒犯罪案件現場勘驗檢查規則》,公安部課題,主要起草人。
5. 2006年,《遼寧省毒品問題研究》,遼寧省課題,主要參與人。
教學及科研獲獎情況
1.《盜竊毒品等行為發生後實施毒品犯罪的認定》,《人民公安報》2009年9月7日。被國家禁毒委員會辦公室評選為2009年度優秀論文,獲優秀論文獎。
2.《遼寧省毒品問題研究》,獲得中國刑警學院2008年度科研成果二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