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曾任基礎理論部哲學教研室主任、院學術委員會委員、天津市哲學社會科學聯合會邏輯學專業委員會理事,是我國邏輯學會法律邏輯專業委員會發起人之一。張東江副教授自1963年從教以來,曾擔任哲學、邏輯學課主講教師,積極從校內外教學工作。在南開大學任教期間,積極促成設立南開大學哲學系邏輯學專業的創建工作,為培養邏輯學教學和研究人才貢獻了自己的力量。1987年調天津市政法管理幹部學院之後。
研究方向
從事法律邏輯的教學和研究工作。
主要貢獻
發表了多篇法律邏輯方面的論文。1992年參加了法務部召開的法律院校教材編審的銀川會議,為中國法務部統編的邏輯學教材提出有益的意見。近十幾年參加編寫出版邏輯學教材四部參加市科研項目出版專著兩部,撰寫哲學、邏輯學論文十餘篇,此外在政治學院協助舉辦青年教師培訓班兩屆。
獲獎記錄
在南開大學和現單位多次被評為優秀任課教師。所撰寫論文多次獲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