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0年——1984年,西南政法學院法律系法律專業學生;1984年——1986年,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刑法專業碩士研究生;
1986年——1988年,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科員;
1988年——1990年,中英聯合聯絡小組中方代表處三秘;
1990年——1992年,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
1992年——1994年,國務院港澳辦二司副處長;
1994年——1997年,國務院港澳辦香港政務司處長;
1997年——1998年,國務院港澳辦黨組秘書;
1998年——2001年,國務院港澳辦秘書行政司副司長、辦黨組秘書;
2001年——2004年,國務院港澳辦政研司副司長、辦黨組秘書,政研司司長,綜合司司長;
2004年——2012年,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黨組成員;
2012年——2017年,中央政府駐港聯絡辦主任;
2017——至今,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黨組書記。
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第十八屆中央候補委員 ,中國共產黨第十九屆中央委員會委員。
任免信息
2012年12月18日,國務院任免國家工作人員:任命張曉明為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主任,免去張曉明的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2017年9月,國務院任命張曉明為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
業績表現
張曉明是港澳辦出名的“工作狂”,每天工作十幾個小時,甚至周末都經常加班,從未休息過一個完整的“雙休日”。
政策研究水平相當高,曾經參與處理香港政改方案、特首選舉等重要事務,除了經常陪同主管港澳事務的領導到香港調研外,當國家領導人訪港時,也往往是隨行人員之列。
在《十八大報告輔導讀本》中撰寫《豐富“一國兩制”實踐》一文,並在《文匯報》發表文章,指出《基本法》第23條已規定特區應自行立法禁止危險國家安全行為,香港特區要在適當時候立法,在特區鼓吹全民公投和城邦自治運動都有違一國原則,社會各界要高度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