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張昂系江西人,從西安一大學畢業後參加了公務員考試,後被錄入交警系統(2008年)。
因公負傷
2010年4月24日,張昂在西安市西華門十字執勤例行檢查時,一輛闖紅燈的賓士越野車拒不配合,強行右拐,張昂被車輛拖出約20米後被甩在馬路上,賓士車從她胳膊上輾過後揚長而去。據目擊者稱,逃逸賓士車車牌號為陝O01696。
傷勢
張昂右胳膊肱骨幹骨折,且身上多處軟組織損傷及體外擦傷。
肇事車
根據目擊者提供的車號及相關情況,通過車輛登記信息資料,蓮湖交警大隊調查發現,這個陝O01696的車牌號,系華陰市委某幹部的配車車牌。2006年當地換屆後,那名幹部已任他職,這輛車目前仍由其使用。經過交警部門在華陰的深入調查,目前已排除了華陰方面與這起案件有關的可能性。
警方從得到的視頻錄像中判斷,肇事車型初步鎖定為梅賽德斯賓士350或450,車牌號為陝0·01696。據警方調查,肇事車輛的車牌屬套牌,此牌照還曾經在一輛藍色的雪弗萊景程轎車上懸掛使用過。
受傷女交警張昂表示,開車的男子大約40多歲,膚色較深。在副駕駛的位置還乘坐著1名女性,後排座位上也有人。為儘快破案,警方發出1萬元懸賞,用以獎勵提供關鍵線索的熱心民眾。舉報電話:029-88627099。
律師觀點
西安洪振律師事務所王洪律師表示,女交警張昂依法查處肇事賓士車的違章行為,是一種公務行為,賓士車司機不但不配合,還將女交警拖行20多米,並從張昂胳膊上壓過去,已經構成犯罪,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他奉勸肇事司機儘快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對於當時在肇事車輛的乘客來說,王洪律師說,如果乘車人有要求司機抗拒檢查、逃離現場的言行,將共同構成犯罪。如果沒有類似行為,但明知肇事司機有犯罪行為卻不舉報,也將構成窩藏罪。因此,同車人應該儘快向警方舉報肇事司機,以減輕或免除自己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