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志國[西豐縣原縣委書記]

張志國[西豐縣原縣委書記]

張志國遼寧省鐵嶺市西豐縣原縣委書記,2008年初曾千里進京抓記者,2008年2月引咎辭職,2008年11月東山再起,職務是沈(陽)鐵(嶺)城際軌道(輕軌)交通工程辦公室副總指揮。被稱為“中國最牛縣委書記”。

基本信息

張志國"最牛縣委書記"張志國
張志國被稱為“中國最牛縣委書記”,遼寧省鐵嶺西豐縣原縣委書記,2008年初曾千里進京抓記者,2008年2月引咎辭職,2008年11月東山再起,職務是沈(陽)鐵(嶺)城際軌道(輕軌)交通工程辦公室副總指揮。

“簡訊誹謗”案

張志國遼寧西豐:一場官商較量
2008年1月1日出版的《法人》雜誌(法制日報社主辦)刊發了記者朱文娜采寫的《遼寧西豐:一場官商較量》,報導了西豐縣商人趙俊萍遭遇的“簡訊誹謗”案。

該報導的主要內容是,趙俊萍在西豐縣擁有兩家加油站和一個自選商場,2006年,趙擁有的沈豐加油站被列入拆遷範圍。西豐縣拆遷辦委託縣房產局房產評估事務所對沈豐加油站評估,評估值為364萬元,但開發商不同意。縣拆遷辦組織第二次評估,價值為22萬元。對此,趙俊萍不同意,她多次找到拆遷辦協商,但終未達成協定。

2006年5月,沈豐加油站被強制拆除。趙俊萍先後到多個部門反映此事。2007年2月28日,縣委書記張志國表態:不能給趙俊萍補償;趙俊萍的兩個加油站(另一個加油站與拆遷無關)都不準開業;要把趙俊萍的企業從西豐縣地圖上抹去;和縣裡對著幹沒有好下場,要用公安力量對趙俊萍採取措施。

2007年3月3日,西豐縣公安局稱接到“舉報”,反映趙俊萍的自選商場涉嫌偷稅,對趙俊萍立案偵查,並在縣電視台播發通緝令,通緝趙俊萍。

正在瀋陽治病的趙俊萍激憤之下編了一條簡訊,發給西豐的部分領導幹部:“遼寧西豐有大案,案主姓張是正縣,獨霸西豐整六年,貪贓枉法罪無限。大市場案中案,官商勾結真黑暗,烏雲籠罩西豐縣……”

簡訊發出的當天,西豐縣公安局“根據縣領導指示”以涉嫌誹謗罪將參與發簡訊的趙俊萍二姐等人抓捕。

聽到家人被抓後,趙俊萍於3月15日攜帶關於縣委書記張志國涉嫌違法的舉報材料進京,打算向中紀委反映情況。3月21日,西豐警方從北京將趙俊萍抓回西豐,沒收了全部舉報材料。

10月30日,趙俊萍被羈押7個多月後,西豐縣法院開庭審理趙俊萍涉嫌“偷稅、誹謗”一案。

西豐縣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2007)西刑初字第168號顯示,2007年10月8日,西豐縣檢察院指控趙俊苹(曾用名趙俊萍)犯偷稅罪、誹謗罪,並向西豐縣法院提起公訴。法院於同年10月13日立案。11月20日,西豐縣檢察院以本案事實、證據有變化為由,要求撤回起訴。12月7日,西豐縣檢察院再次提起訴訟。

2007年12月28日,西豐縣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關於誹謗罪,判決書說,被告人趙俊苹為泄憤夥同他人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的行為,已構成誹謗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應予處罰,在誹謗罪中系共同犯罪。

法院認定,趙俊苹犯偷稅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犯誹謗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17萬元。

千里抓記者

2008年1月1日,法制日報社主辦的《法人》雜誌發表《遼寧西豐:一場官商較量》一文。關於此案的報導被網路媒體廣泛轉載,相關評論也比較多。正是這篇報導,給記者朱文娜帶來了遼寧省西豐縣公安局的《拘傳證》。

1月2日,西豐縣人民檢察院向趙俊苹姐姐趙俊華下達西檢反貪詢20081號文書稱,“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七條的規定,茲因民眾舉報趙俊華行賄一案,請你於2008年1月3日零時接受詢問,詢問地點:西豐縣人民檢察院”。

據趙俊華說:“2008年1月3日零時我被帶到縣檢察院,工作人員問我給記者朱文娜多少錢,我回答自己根本不認識朱文娜,更沒有給她錢。工作人員說,不可能,你不給錢記者怎么會大老遠地從北京來西豐?”

“一名副檢察長對我說,我們已經派人到北京抓朱文娜去了。你犯行賄罪,記者犯受賄罪和誹謗罪,到時候一起判。”

12小時後,趙俊華被準許離開西豐縣檢察院。

2008年1月4日上午,西豐縣委宣傳部部長李福路、西豐縣政法委書記周靜宇趕到《法人》雜誌,找到雜誌總編輯王豐斌進行交涉,並與記者朱文娜見面。

當天下午5時左右,西豐縣公安局多名警察來到雜誌社,稱朱文娜因“誹謗罪”已經立案,要求向朱文娜“了解情況”。《法人》雜誌總編輯王豐斌證實,西豐縣警方向他出示了警官證、對朱文娜的《立案通知》及《拘傳證》。朱文娜是《法人》雜誌的記者,她趕緊給單位領導打了個電話核實,得到回覆是:確有此事,西豐縣警方一共來了四個警察,帶著朱文娜涉嫌誹謗罪的立案文書和拘傳手續。領導同時告訴她,先避一避,不能讓他們抓走。

實際上刑法規定誹謗罪為自訴罪。如張志國不自訴,當地公安部門不應立案,也不能到北京拘傳記者朱文娜。顯然張志國和西豐警察的舉動是嚴重違反法律的,是權力欲望極度膨脹的表現。

引咎辭職

1月7日,中國青年報、新京報、南方都市報同時推出了西豐警察進京抓記者的報導。一時,警察抓記者事件成為輿論的焦點,相應新聞在各大入口網站跟帖如潮。僅7日上午,警察抓記者事件的新聞在搜狐、新浪兩大網站跟帖都達到了上萬條。各網路媒體對相應新聞也紛紛轉載。全國各地以及部分國家和地區的媒體也紛紛跟進,對此事件進行採訪。1月8日,各地媒體都介入了對警察抓記者事件的報導和評論。其中南方都市報甚至發了整版評論,網上更是評論如雲。

一個公共事件就此形成。朱文娜記者因批評報導被以誹謗罪立案,及其報導的公民趙俊苹反映問題被以誹謗治罪的問題,受到全社會的關注。輿論幾乎一邊倒地譴責西豐縣有關當政者以言治罪的行為,“史上最牛縣委書記”張志國一日之間聞名天下。

在輿論的強大壓力下,西豐縣有關領導於8日通過新華網表示,對記者的刑事誹謗犯罪立案和拘傳“不妥”,已經予以撤銷。正在有關媒體記者紛紛集聚北京及遼寧西豐,警察抓記者事件的報導將向縱深發展之際,8日下午,各大媒體被告知,暫停報導。已赴北京及西豐縣採訪的多家媒體記者被召回。

9日,西豐有關部門到法制日報賠禮道歉。此時,筆者則正趕赴西豐縣,向有關部門索取撤銷對朱文娜刑事誹謗立案的文書。向當事人送達撤銷案件文書,本是辦案機關的法定職責,但筆者在向西豐縣公安局索要撤銷對朱文娜刑事誹謗立案的文書時,卻遇到了周折。

2月5日,鐵嶺市委召開常委會聽取調查組匯報後認定,張志國身為縣委書記,法治意識淡薄,同意西豐縣公安局介入並拘傳記者,對事件負有不可推卸的直接領導責任。為此,市委決定,責令張志國同志引咎辭職,並向市委寫出深刻檢查。

4月中旬,對於張志國尚未辭職的傳聞,鐵嶺官方稱“張志國現在鐵嶺家中,未另行安排工作”。

東山再起

中國網11月23日報導遼寧省鐵嶺市西豐縣原縣委書記張志國近日履新,職務是沈(陽)鐵(嶺)城際軌道(輕軌)交通工程辦公室副總指揮。20日,鐵嶺電視台於晚間播報的“鐵嶺新聞”披露了張的新職務。

據了解,沈鐵城際軌道交通工程辦公室總指揮由鐵嶺市市委常委、副市長袁衛亮兼任,工程日常具體管理指揮工作將由副總指揮張志國執行。

沈鐵城際軌道交通工程是遼寧省重點工程,預計將在2009年初開工。根據規劃,沈鐵輕軌總長64公里,其中,鐵嶺段有27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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