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界市社會保險管理服務局

(二)企業養老保險科。 (三)機關事業養老保險科。 (五)農村養老保險科。

簡介

根據《中共張家界市委張家界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張家界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張發〔2010〕3號)和《中共張家界市委辦公室張家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認真做好市政府機構改革“三定”工作的通知》(張辦〔2010〕45號),設立張家界市社會保險管理服務局,為張家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管理的副處級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落實養老保險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實施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深入開展。
(二)負責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制定養老保險基金的財務、會計、統計、內部審計、內部管理等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三)負責制定養老保險費的收繳、撥付、業務規程,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制定全市養老保險費年度收繳計畫,做好全市養老金支付預測和收支缺口分析。指導區縣開展養老保險業務工作。
(五)負責所轄範圍內企業、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及涉外企業、民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從業人員和靈活就業人員、農村戶口居民養老保險費征繳及參保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的發放工作。負責養老保險登記證的發放和年審工作。
(六)負責建立、記載和管理參保人員個人賬戶。
(七)負責籌集、上解養老保險省級調劑金,做實個人賬戶資金。對省下撥的養老保險調劑金和上級財政下撥的養老保險補助資金提出分配方案建議。
(八)負責建立、管理、維護養老保險信息網路系統,並為上級部門提供決策依據和政策建議。
(九)負責組織指導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的管理服務及社區管理工作。
(十)負責全市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的目標管理及人員培訓和業務指導。
(十一)承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社會保險管理服務局設9個內設機構(副科級):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調研、信息、檔案、新聞宣傳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信訪、綜治、普法工作;負責幹部人事管理、國有資產管理、財務檔案管理工作;負責車輛管理、機關行政後勤服務工作;負責統計工作。
(二)企業養老保險科。
負責開展企業單位及參保職工繳費基數的調查摸底及養老保險費的年度收支測算工作;負責審查參保單位各類申報表的真實性,對參保單位養老保險工作進行指導;負責建立和管理參保職工基本信息電子文檔;負責收繳企業單位職工養老保險費;負責辦理企業單位參保職工異動轉移手續;負責管理基金收繳單並存檔;負責接受參保單位及職工繳費查詢;負責規範企業養老保險業務流程,完善管理辦法。
(三)機關事業養老保險科。
負責開展機關事業單位及參保職工繳費基數的調查摸底及養老保險費的年度收支測算工作;負責審查參保單位各類申報表的真實性,對參保單位養老保險工作進行指導;負責建立和管理參保職工基本信息電子文檔;負責收繳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養老保險費;負責辦理機關事業單位參保職工異動轉移手續;負責管理基金收繳單並存檔;負責接受參保單位及職工繳費查詢;負責規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業務流程,完善管理辦法。
(四)涉外民營個體養老保險科。
負責開展涉外企業、民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參保人員繳費基數的調查摸底及養老保險費的年度收支測算工作;負責審查參保單位各類申報表的真實性,對參保單位養老保險工作進行指導;負責建立和管理參保人員基本信息電子文檔;負責收繳所屬參保人員養老保險費;負責辦理所屬參保人員異動轉移手續;負責管理基金收繳單並存檔;負責接受參保單位及人員繳費查詢;負責制訂並組織實施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的辦法;負責搞好與地稅部門的協調銜接,做好地稅收繳的參保人員養老保險費賬務處理工作;負責規範涉外企業、民營企業、個體工商戶養老保險業務流程,完善管理辦法。
(五)農村養老保險科。
負責宣傳和貫徹執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有關政策;負責對區縣的業務指導、人員培訓和檢查考核;負責制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年度工作計畫、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統計和年終任務考核;負責制定和完善農村養老保險各項管理制度,規範業務流程;負責對參保對象提供有關政策的諮詢服務;負責開展新農保制度改革調研,完善新農保實施辦法。
(六)退休人員管理科。
負責發放參保退休人員養老金並做好發放監督工作;負責定期檢查退休人員養老金落實情況;負責審核辦理參保人員退休手續,計發退休養老金;負責落實參保退休人員養老金待遇調整;負責發放退休人員死亡喪葬撫恤費;負責管理退休人員個人賬戶;負責建立完善管理退休人員資料庫;負責對退休人員生存狀況的認證,防止冒領養老金現象發生;負責建立完善對退休人員走訪慰問制度;負責指導社區和參保單位開展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七)基金管理科。
負責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工作;負責養老保險基金的記賬、儲存與管理並確保基金安全;負責掌握全市養老保險基金的收支動態並對養老金的支付可能出現的問題提出分析和建議;負責養老金、喪葬費和撫恤費的撥付工作;負責辦理省級調劑金和上級轉移支付基金的收繳、上解和下撥工作;負責編制財務年度基金、局機關財務管理工作;負責財務報表的匯審彙編和財務分析工作;負責開展全市財務監督檢查工作。
(八)審計監督科。
負責內部審計監督工作;負責發放養老保險登記證並進行年審;負責對繳費基數申報、養老保險基金收繳、參保人員及基本信息異動、養老金及喪葬撫恤費支付、退休手續辦理、退休人員及基本信息異動等環節的審核工作;負責參保單位參加養老保險情況的審計監督和審計檢查工作。
(九)個人賬戶管理科。
負責參保人員個人賬戶的建賬、登賬和管理工作;負責對個人賬戶儲存額按期結算利息工作;負責接受參保人員個人賬戶查詢、辦理參保人員個人賬戶轉移工作;負責做實個人賬戶資金、管理個人賬戶基金工作。

人員編制

核定市社會保險管理服務局財政撥款事業編制18名。其中:局長1名(副處級),黨支部書記1名(副處級),副局長1名(正科級),紀檢員1名(正科級);副科級領導職數9名。
機關後勤服務財政撥款事業編制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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