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大經[宋代名臣]

張大經(1110年-1198年)字彥文,宋南城(今江西省南城縣)人。禮部尚書。宋代名臣。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紹興十五年(1145年)進士。初為吉林龍泉府地方官,頗有政聲,調江蘇儀真知縣。當時,兩淮監司、帥守大都靠勞民興事,以撈取“政績”。而張大經卻能體察民情,愛護百姓,深得民心。其後,任湖南常平提舉、湖北刑獄提點,調江南東路。有一土豪犯法,官吏礙於情面,久不結案。上司將此案移交給張大經審理,土豪憑藉權勢,希求解脫。張大經不為所動,依法治罪,民心大快。 當時,孝宗對掌管風紀法度人員的選拔,非常重視,令吏部推薦,孝宗從10人中選中張大經,任監察御史。張大經上任後,銳意整頓吏治,建議朝廷大力根除吏治中存在的“掊克、偷惰、誕謾、浮虛”四大弊端。不久,升任大理寺少卿、守殿中侍御史。孝宗多次採納了張大經的建議,減苛斂,寬民力,對有“董閻羅”之稱的宦官董璉和用苛捐雜稅盤剝百姓的郝政給予降職外調,不予任用等處分,正氣得以申張。調任諫議大夫兼侍講,升禮部尚書兼侍讀。後以徽猷閣學士知建寧、紹興府,不久升龍圖閣學士,告老,以通奉大夫致仕。紹熙五年(1194年),寧宗即位,升張大經為正議大夫,並下旨慰問,賞賜有加。慶元四年(1198年),張大經病逝。寧宗贈其為銀青光祿大夫(秩二品),謚“簡肅”。

史料記載

張大經,字彥文,建昌南城人。紹興十五年,中進士第,宰吉之龍泉,有善政。諸司列薦,賜對便殿,出知儀真。時兩淮監司、帥守多興事邀功,大經獨以平易近民,民鹹德之。提舉湖南常平,提點湖北刑獄,尋移江東。他路有巨豪犯法,獄久不竟,命移屬大經。豪挾權勢求脫,大經卒正其罪。孝宗重風憲之選,命條上部使者十人,上獨可大經,召見,上曰:“朕十人中得卿一人,以卿風力峻整。”遂除監察御史,命下,中外聳嘆。

大經首陳士風掊克、偷惰、誕慢、浮虛四弊。時理官間多居外,大經奏非便,乃作舍守庭。遷大理少卿,守殿中侍御史。言:“今日不治,由大臣不任責。”又言:“諸路荒政不實,飛蝗頗多。願益加恐懼,申飭大臣,俾內而百官有司輸忠讜、修厥職,外而監司守臣察貪理冤、去苛斂、寬民力。”上皆嘉納。因論近習韓俁薦士,上曰:“此亦無害。昔楊得意為狗監,亦嘗薦司馬相如。”大經奏:“彼何人斯,使得薦士,將恐無廉恥者望風希旨,傷毀士俗。”後數日,上謂大經曰:“卿前所論韓俁,朕思之誠是也。”又論宦者董璉暴橫,將命淮甸,所至誅求,且自號“董閻羅”。上曰:“然,人皆言之。”即依奏鐫罷,竄南康軍。除侍御史。上宣諭曰:“卿論事得體,且詳練。”大經遂言:“士風未厚,吏治未肅,民力未蘇,和氣未應,皆由人心未正。願察公正,明義利,以彰好惡,抑浮薄,去貪刻,則莫不靡然洗濯,一歸於正。”上稱善再三。又言:“監司治民之本,不可限以資格。”上納其言,即選四寺丞同時臨遣。試右諫議大夫兼侍講。請通漕臣之計,以補州郡之有無;拘戶絕之租,以廣常平之儲彳侍;嚴髒罪改正法,以懲貪黷;收外路辟闕歸吏部,以杜私謁而通孤寒。

秋旱,詔求言。大經極言:“人心不和有以致之。民力竭而愁嘆多,軍士貧而怨嗟眾,二者當今大弊。州縣之間,絹帛多折其估,米粟過收其贏,關市苛征,榷酤峻禁。中外兵帥多出貴幸之門,營利自豐,素召眾怨,教閱滅裂,軍容不整。且近習甲第名園,越法逾制,別墅列肆,在在有之,非賂遺何以濟欲?願陛下疏斥憸腐,抑絕幸門,垂意人主之職,責成宰輔,一提其綱,則天下事必有能辦之者。”俄而池司郝政降充統制官,殿帥補外,蓋用其言也。

除禮部尚書兼侍讀。大經屢請祠,上曰:“卿公廉必能為朕牧民。”以徽猷閣學士知建寧府。未幾,移鎮紹興,辭不拜,予祠。進龍圖閣學士,告老,以通奉大夫致仕。方主眷未衰,抗疏引去,人方之孔戣。壽逾八袠,紹熙五年,寧宗即位,進正議大夫,降詔撫問,賜銀奩藥茗。慶元四年七月,疾革,語諸子曰:“吾目可暝,吾愛君憂國之心不可泯。”無一語及私。卒,年八十九。訃聞,上甚悼之,贈銀青光祿大夫,謚簡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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